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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的含义

 

创业者(entrepreneur)一词源于16世纪法语的“entreprendre”,按照字面去理解就是 “中介人”的意思。在英语中,“entrepreneur”一词有多种含义,包括企业家、创业家、创业等。所以,理解创业者的含义就有必要与企业家概念联系起来。有人认为,尽管对企业家有各种各样的定义,但是它们之间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讨论了企业家的某种行为,包括首创精神;组织或重组社会的、经济的机制以将资源转化为可获得的利益;承受风险或失败等。其实,这里面包括的首创、组织、获利、承担风险等,都与创业息息相关。所以,要想从定义上严格区分二者,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同样,要想把“entrepreneur”一词准确地译成中文也绝非易事。举一个例子,德鲁克的名著“Innovationand Entrepreneurship”一书,最初的中文译本为《创业精神与创新》,后来又有另一个版本,标题为《创新与企业家精神》。由于创业学在中国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也在所难免。

无独有偶,日本管理学界对“entrepreneur”也并无统一的见解。有人认为应该翻译为“企业家”,也有人认为应该是“起业家”。两个词在日语里发音相同,更让人难以区分。所谓“起业家”就是我们说的“创业者”。更有人主张干脆直接用片假名进行标注,认为这样才能表示其内涵,能够利用片假名对外来语按照发音进行标注可以说是日语的一个特点,对其优劣在此不做评价。但是,如果在中文里采用同样方式进行说明的话,就会使事情变得更加复杂。如果提起“梵阿林”,也许有很多人知道是“小提琴”,但是如果说出“恩雀普瑞努尔”,恐怕很难有人知道它就是我们所说的“创业者”或“企业家”。汉字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赋予原有汉字及其组合新的内涵,使之能够具有包容性。所以,与其在“entrepreneur”究竟是“创业者”还是“企业家”这一问题上喋喋不休地争论,倒不如把精力放在理解其内涵上。基于以上理解,本章分别用“创业者”和“企业家精神”来表示“entrepreneur”和“entrepreneurship”。

(一)企业家概念的变迁

郁义鸿分析了企业家概念的变迁,认为企业家概念可以分为几个历史阶段。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原始的企业家概念。

最原始的企业家概念就是中介人的意思。按照这一概念,世界上最早的“企业家”应该是马可·波罗。他试图确立西方与远东之间的通商之路,并且同一个有钱人签订了合同来销售他的商品。如果按照今天的概念进行理解,马可·波罗就是企业家,而那个有钱人就是风险投资者。在马可·波罗的时代,风险投资者可获得利润的大部分(往往高达75%)。

2.中世纪企业家的概念。

在中世纪,企业家是指那些管理重大生产项目的人。这些项目中,所谓的“企业家”实际上并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因为这些项目完全由政府投资。这些“企业家”实质上就是项目的管理者。最为典型的中世纪企业家就是教士,他们负责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如城堡及其他防御工事、公共建筑、修道院、教堂等。

3.17世纪企业家的概念。

到了17世纪,企业家概念首次与风险联系起来。这一时期的企业家是指那些与政府签订合同的人,通常涉及一些服务或制定产品的供给者。世界上第一家现代企业出现在17世纪中叶的英国——东印度公司。该公司实际上就是采取了共同投资和共担风险的做法,它也成为股份制企业的雏形。

4.18世纪企业家的概念。

18世纪初,法国经济学家康替龙(R.Contillon)被认为是企业家理论的奠基者之一,他观察到那些商人、农民、手工业者和其他个体业主“按一个确定的价格买入,再按一个不确定的价格卖出,他们的经营充满风险”,于是将企业家理解为“风险承担者”。

18世纪,资本的持有人与使用人被明确地区分开来,换句话说,风险投资者与企业家的概念得到明确的划分。

5.19—20世纪企业家的概念。

1803年,法国经济学家萨伊(J.D.Say)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指出,企业家就是“将经济资源从生产力和产出较低的领域转移到较高的领域”,并且认为,企业家是将劳动、资源、土地这三项生产要素结合起来进行生产的第四项生产要素。尽管萨伊并没有明确地指出谁是“企业家”,但是这一概念被认为是创业研究的先驱。

到了20世纪,针对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之间关系的研究逐渐增多。熊彼特可以称为该领域研究的鼻祖,他认为经济发展的实质就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而对这种“破坏”起推动作用的就是创新,创新又是一种生产函数的结合。按照熊彼特的理解,完成这种结合的主体是企业家,而不是企业。

巴里和米恩斯在对当时美国的200家大企业进行分析之后,于1932年出版了他们的代表作《现代股份制公司与私有财产》。之后,“所有与支配分离”的现象得到人们的认识,企业家这个概念也扩展成职业经理人和高层管理者。

钱德勒同样强调企业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但是,他的企业家概念是与投资结合在一起。他认为,企业家行为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不在于新产品和生产方法的创新,更不是首次将这种产品或方法商业化,而在于建设适当规模的工厂来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作为企业史学家,钱德勒的“企业家”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即首先出现一种发明,而后是愿意承担风险、对该项发明进行投资的“创业先锋”的登场。但是,对于经济活动来说,最为关键的是为了实现竞争优势而积极对生产、流通和管理进行投资的“先发者”(first mover)。在此之后又会出现“挑战者”(challenger)。所以,钱德勒的“企业家”概念实际上包括发明者、创业先锋、先动者以及挑战者。

(二)创业者的内涵

按照本书对创业的理解,我们不妨将创业者定义为“创建企业的先锋”。这一定义具有两层含义——即“创建企业”和“创业先锋”。

首先,创业者是企业的创始者。虽然创业者可以理解为事业的创造者,创业也可以理解为包括企业内创业在内的事业创造,但是,任何事业不可能单独地存在于经营体或组织之外。现实生活中的企业实际上就是一个由意志主体、行为主体和经营对象组成的管理存在,所以事业与企业是密不可分的。所以,创业者也可以理解为企业的创始者。

第二,创业者必须是创业先锋。德鲁克认为,创业的实质在于创新,创业者的实质在于企业家精神。他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一对夫妇在某个城市的郊区开了一家熟食店或墨西哥餐厅,当然他们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但是,如果他们只是延续前人已经成熟的经营模式,那么这种活动不能成其为“创业”,这对夫妇也不是“创业家”。因为在德鲁克看来,这样的活动既没有创新,也没有创造新的价值和顾客。

但是,麦当劳却是有企业家精神的。尽管麦当劳没有发明任何新的东西,可是麦当劳通过应用管理概念和管理技巧,使“产品”标准化。设计了制作程序和工具,对工作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对员工实施培训,然后,制定其所要求的标准。不仅大幅度地提高了资源的产出,而且建立了新的市场和新的顾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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