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9年4月在首尔举行的第二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突出强调要加强创业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会议指出,为了适应21世纪新的挑战和变革的需求,教育和培训必须加强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到“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能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的急需的专门人才”。大力提倡高职学生自主创业,利用专利技术争取风险投资或政府小额贷款,创办民营公司,承包乡镇小型器、或进军高科技、农业和第三产业,这应该成为高职院校的办学指导思想。要将学生的创业能力的高低作为全面素质教育的一次终结性验证,将学生的就业率作为评价教学成功与否的尺度。
一、培养学生的创业态度
对于学生能否进行创业,首先要注意培养学生创业的态度。在创业的“成功者”中,决定的要素不尽相同,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其中一大类要素与我们的自我取向有直接关系,如积极、主动、努力、果断、毅力、奉献、乐观、信心、雄心:恒心、决心、爱心、责任心,这类因素大概占80%左右,这就是“态度”;另一类要素属于后天修炼所得,如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口才好、有远见、创造力强、技术好、工作能力强——这类要素大概占13%左右,也可以称作“技巧”;还有一些看起来我们无权决定的客观因素,我们将它们规定为“其他”类,如运气、机遇、环境、背景、长相、天赋等,这类要素约占7%左右。既然决定成功的要素中80%都来源于态度,似乎我们已经可以得出结论:成功是因为态度。然而,你也许会认为这一结论似乎有些牵强,因为还有20%非态度因素,或许它们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要素。
培养学生的创业态度,首先要改变陈腐的传统教育观念,以培养创新创业能力为新基点审视和改革高职教育。观念是言语和行动的先导,只有从思想上解决对高职教育的认识问题,才能重视这项工作并下大力气将它做好。教育是教育者按照社会需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接班人的行为,教育的主要社会功能就是为社会输送合格人才。教育也是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最适宜发展的行为,具备适应人的发展需求的功能。创业教育是因人制宜的教育,它考虑实际情况,尊重人的个性,为受教育者提供充分发展的机遇。
其次,在内容上要重视促进学生“自做”、“自学”、“自教”,为他们提供开拓革新、自主负责、自始至终与人合作共事以及计划与组织行动机会的课程。树立学生的自信心和不屈不挠、永不言败的拼搏精神。在学习和工作中,遇到困难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有很多人不能正确对待。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工作中稍稍遭受挫折,就一蹶不振。要培养学生在困难面前绝不言败的毅力,敢于面对困难,在困难中求生存,在困难中求发展。教师平时要多向学生讲一些经过艰辛劳动才获得成功的典型事例,要让学生明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要找准失败的原因,为今后顺利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重视学生合作精神的培养。现在的创业很少再有像前辈们那样靠自己拳脚打江山的。更多的是依靠一个团队。这样,就需要一个合理的分工,落实责任。这样,每个人的心中就有一个底,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知道自己要干什么。避免资源的重复使用,避免资源使用发生冲突,不会让人的心里有种无力感,觉得什么都有人在干了,觉得自己不知道该干什么好。同时,相互之间更需要一种信任感。既然分工清晰,就该相信对方,你用心做好自己的分工后,可以了解一下对方的,但是不需要过多地干涉。如果有重大问题需要决定,可以通过讨论投票。这样,可以给对方一种动力,也避免了大家可能发生的矛盾。这就需要大家的坦诚相见,事后诸葛做不得。与人相处,不仅是一种学问,而且是一种艺术。与人难处,脾气急躁、容易发火,这对于创业来说是相当不利的。在创业的艰苦过程中,如果没有朋友的支持,一个人是很难成功的。因此,在平时的班主任工作中,应着重培养学生为人处事的能力,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为今后创业打下扎实的基础。
重视培养学生的机遇意识。机会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关键是有些学生不善于把握机会。因此,要培养学生观察生活的能力,并且还要从平时的观察中捕捉稍纵即逝的机会。一位名人说过:在汽车上、在厕所中、在商场、在街上等地方,时刻都会给我们带来商机。哪怕是别人的一句无意的话,都会给我们的创业以灵感。纵观近几十年来我国及各国的社会发展历史,大多数在事业上有所成就的人,没有一个不具有坚强的毅力、较强的管理和组织能力和洞察商机的能力。一个人要在事业上有所成就、有所创新,不但要有较高的学识,而且还要随时地洞察身边的商机,增加创业成功的机会。提高创业成功的机会,就要让学生掌握评估风险、利润回报和做人标准等,要了解竞争对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正确选聘人才,不能被胜利冲昏头脑。积极的创业态度只是取得成功的基础,要使计划成为现实,还必须不断提高创业的能力。
二、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
(一)重视创业知识的教学
学校要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除了端正学生的创业态度之外,首先必须重视加强对学生创业知识和实践的教学与训练。在知识学习方面,学校应该从以培养专业技能为主,转变到重视学生全面素质提高和毕业后的劳动需要为主。重视课业内容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课程结构上采用四段式结构,即基础知识教育、职业基础理论教育、职业专业知识教育、创业教育。在创业教育阶段开设思维科学、创造力心理学、科学方法论、领导科学、解决问题的策略与技能、现代企业管理、统计学、财务会计、就业指导等课程,使毕业生获取较高的自我创业的知识和能力。
(二)重视创业实践训练
创业的能力需要知识,但只有知识还不够,必须要为学生提供时间条件,让学生在创业实践中积累经验。比如设立“创业园区”,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的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各专业高年级学生都可以提出项目申请,由园区管委会初审并修改后交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方案获通过后的学生那个将得到相关条件,所需要的用具或器械学生可以自己购买,也可向实训中心借用。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开办一些校内公司或在校内经商等,将学生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培养与激发创业能力相结合,并直接服务于社会的“创业园区”,使其运作程序符合企业行为,为学生提供体验创业经过,培养和体验创业能力的场所,让学生边学边用、以用促学、学以致用,创业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学校还可以利用安排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走出课堂,走入社会进行模拟创业实践活动。可以让学生参观、考察各种类型的小企业,做社会调查,写调查报告,提出自己的创业计划等,同时可以请一些创业成功者讲自己的奋斗史、创业史。让学生撰写创业纪实,既体验创业的艰辛,又感到创业的乐趣。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应经常举办一些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学校要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给与必要的支持,使大学生创业教育全方位,跨领域地得到实施。
(三)要加强学校创业指导工作
创业指导是职业指导的重要内容,创业指导是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了解职业与世界、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过程。创业指导绝非仅仅提供信息,而应是自我发展与学习、吸取求职经验和提供教育与劳动市场信息的综合,而培养学生良好的创业心理品质是指导的重点。创业心理品质,包括独立性、冒险性、坚韧性、克制性、适应性和合作性。创业是艰难的,需要的是理智而不是冲动,需要冷静而不是狂热。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创业成功的关键,要以自强、自立、自信、自主的精神教育学生,使他们学会克服不良思想品质和人格缺陷,逐步养成创业所需要坚韧自信、诚实守信、胜不骄败不馁的健康心理品质。也应该重视帮助学生掌握如何选择创业行业和怎样创造条件进行创业的方法。
学生应该如何选择创业行业呢?一个要创业的人常常为:我该从事哪一行业?对于很多有小本创业理想的人来说,通常不是缺乏资金,而是缺乏一门专业或小本经营经验,如快餐店、时装店之类。学生通常缺乏资金,一般来说,有闲资而缺乏创业专门行业认识的人,比有一技之长、有创业意念,却苦无资金创业的人多,因为后者可选择由小做起,而前者则可能苦无门径,永远无法开展个人事业。学生想做创业者,就应该主动投身行业,一定要对某一行业愈熟悉愈好,不要光凭想象、冲劲、理念做事。若真立志投身一项事业,不妨在该行业做一年半载,摸清摸熟门道再创业更好。学生在自立门户之时,更要注意的是,不是每一行业都可小本创业,也不是每一种行业都正当创业的时机。若心目中有一门事业认为可供发展,应该大胆付诸实行。而付诸实行的步骤不是立即开业,而是先做资料搜集和各项准备工作。创业者的准备功夫如果做得充分,信心、冲劲自然较高,反之则容易泄气。
指导学生在专业技能尚不完全具备时创业的方法。学生如果实在是想从事一项个人企业,而又不具备该专业的技能怎么办?尽管许多大众杂志宣扬只要有激情并做着你热爱的事业就足矣。其实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这有许多解决办法可供选择,你可以找一个合伙人,他的精湛技术,能弥补你的不足。当然这需要你们之间要绝对地以诚相待。其次,既然没有培训专业技能的学校,你可以到一个小公司里工作,从而自己创造一个学习环境,要时刻铭记着远大的理想—将来你要承担起更大的责任。你还可以作为一个初学者,在技艺精湛的人身边工作几年。我们坚持这些做法要比盲目草率地行事好得多。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一是要划定保密区域,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管理办法。二是对企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的文件管理、借阅、复印、销毁办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办法。三是把商业秘密限定在必须了解该秘密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围之内,对职工应限制掌握的知识,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四是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包括在劳动合同或专门的保密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保密协议,要求员工保守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一切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企业承担保密责任的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同时应该规定,员工在离开企业后的一地定期间内不得对外泄漏其所知的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企业竞争的工作,但这必须具备企业向员工制服保密及不竞争费用的前提;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要求对方保证不泄露履行合同同时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另外,公司应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设立监督员,定期检查保密工作。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