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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特许经营的认识误区

 

案情简介:

殷先生数年前在杭州投资一家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在得知M公司系国际知名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有着良好的管理经验及模式、目前正在开展特许经营的情况后,其慕名前往。但M公司特许部经理告知殷先生,M公司在浙江地区不从事单店加盟,而必须从事区域加盟,如殷先生认为自己有实力,可以作为被特许人候选人接受M公司的鳞选。殷先生认为自己只是想将自己的门店改为加盟店,对何谓区域加盟则没有概念。

王小咪律师解析:

特许经营有直接特许和区域特许之分。

直接特许是指特许人将特许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并且要求被特许人在合同约定的地点开设门店并从事经营,被特许人无权在该地点外开设门店亦不得向第三人转特许。

区域特许是指特许人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特许权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可以在该区域内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自行投资设立数家门店,也可以将特许权再授予第三人,由第三人开设一定数量的门店。

直接特许中,特许人通常就某一个单店或每一个单店与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单店的开设地点、保护区域和特许费用、期限等。而在区域特许中,特许人只会就整个地理区域的权限授予被特许人,并要求被特许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开设一定数量的直营店或加盟店,但对门店的具体地点不作明确约定。而区域被特许人在开设加盟店时,又成为了二级特许人,其享有特许人授权范围内的所有权利,对最终被特许人而言,其地位等同于特许人。

 

(来源:上海法治报  责编:杜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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