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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汇集团:以小博大的并购风险

 

从闽北山区的一家小贸易公司,到号称资产过百亿的企业集团,福建省升汇集团董事长陈永妃只用了短短6年时间,陈永妃本人也以数亿资产登上了胡润富豪榜。2008年2月20日,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向社会公开披露了升汇集团利用虚假财务资料,疯狂骗取银行巨额贷款的不法事实,陈永妃的财富神话被揭穿。

 

百亿集团的由来

升汇集团创始人陈永妃是福建永安市人,最早在当地经营一家小贸易公司。1999年,陈永妃参与永安纺织厂破产拍卖后,成立了永安升汇纺织有限公司。 2001年,陈永妃介入厦门市两家纺织国企重组,因此获评“2003年度福建经济人物”。

升汇先后又入主安徽裕中纺织股份公司、丹东化纤集团、湖南金迪化纤有限公司、辽宁锦化集团等企业。几年内就成功控股2家上市公司,托管1家三板上市公司,拥有100多家下属企业,职工超过2万人。

无序收购加速了升汇资产扩张,公开资料显示,集团总资产2003年达50亿,2004年扩大到69亿,2005年100亿。这样的资产规模,在当时福建民企中名列第一。

升汇打着产业整合旗号,在多个省份大肆收购国有大中型纺织化纤企业。随着升汇集团在各地不断“攻城掠地”,人们发现,一个“化纤大鳄”在资本市场出现。

从1750万元收购永安纺织厂,发展到控制百亿元资产,短短6年时间,陈永妃演绎了一个令人咋舌的资本神话,并登上了“2005年胡润中国富豪榜”。

以小博大

尽管升汇集团发展强劲,但外界对于陈泳妃的并购行为却一直颇有微词。2001年9月,升汇集团与厦门市国有资产投资公司联手,对厦门市纺织化纤行业的两家大型国有企业——厦门利恒、厦门华纶纺织进行重组,重组的资产、债务规模分别为15亿元和9亿元。经过一系列的重组后,连续6年亏损,已经资不抵债的厦门利恒在2002年实现了1500万元的利润,而微利的华纶纺织的各项经营指标则有大幅度的提升。这项并购事宜很快在厦门成为国企重组的典型个案。但是,很快就有人指出,这不过是一出以小搏大的“蛇吞象”。据知情者透露,重组后的厦门利恒和华纶纺织的总资产为10.4亿元,净资产达到6.1亿元,而升汇集团的总投入只有一个多亿。2002年1500万的利润,是变卖生产线获得的,而原先的银行负债分别转给了3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且借助厦门市给予的债权转股和豁免,才使负债总额从7.83亿元降低为2.36亿元。2002年陈泳妃并购安徽芜湖裕中集团100%的产权,间接持有其纺织股份的90%的股权时,同样引起人们对其以小博大的质疑。

在陈泳妃的大肆并购中,银行扮演了特殊角色。银行给予的贷款,助长了升汇“跑马圈地”的底气,而银行起诉,又引爆其财务危机,直至倒闭。

据了解,升汇集团在各地银行的贷款达20亿元之巨,其中某银行厦门分行一家就有5亿多元。而且陈泳妃是通过虚假财务报表获取这些贷款的。据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介绍,2006年初,升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巨额亏损、资不抵债情况下,为了取得银行巨额贷款(或续贷),该公司编制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虚假财务报表,并提供给为其进行年度财务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聂某,要求聂某按照假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聂某明知升汇集团公司会计报表存在虚假成分,仍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厦门永瑞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林某,在不做任何审计工作情况下,出具了升汇集团公司及下属23家公司的2005年度审计报告。

2006年,升汇集团公司先后向中国银行厦门分行、交通银行厦门分行、中信银行厦门分行提交了这些虚假审计报告,用以证明其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符合贷款条件,从而获取上述三家银行贷款(或续贷)达64719.34万元。这些贷款(或续贷)到期后无法收回,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2007年8月,厦门市公安局对升汇一案进行侦查。日前,厦门市2名注册会计师涉嫌为福建升汇公司提供虚假审计报告,以骗取银行巨额贷款,被厦门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以小博大、炮制虚假报表骗取银行贷款的疯狂圈钱行为终于带来恶果,2005年升汇集团的现金流就开始出现问题,先是集团的福州总部拖欠职工工资,再有装修工人睡进大楼讨薪,升汇集团内幕被曝光,引起了公安部、银监会、证监会的注意,银行开始收回贷款,升汇集团终于倒塌。

升汇集团的警示:以小博大的并购不可取

很多民营企业家在进行并购时,非常希望能够以小博大,用较小的资本投入并购到较多的资产,进而实现企业的更快发展。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民营企业家的这一意愿完全符合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可厚非。但是,在实际的企业并购现实中,能够做到以小博大的企业家往往非同一般,并且在其并购成功将资源整合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中,都要持续投入新的资本,否则的话,就会遭遇1+1<2的痛苦折磨,例如美国的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在艰难并购后,曾经连续4个月都没有达到并购的预期理想效果。

特别地,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阶段,企业并购得以迅速展开之时,人们对于并购的主体还有着一些传统观念的限制,有相当一部分人总是认为,“国有企业相互并购是顺应形势,国有企业并购民营企业是理所当然,民营企业相互并购是你争我夺,民营企业并购国有企业是说不清道不明”,以至当年具有32年历史的杭州国营罐头食品厂因资不抵债,而被由14名街道居民、集资14.5万元创办的杭州娃哈哈兼并之时,杭州城中为杭州国营罐头食品厂鸣冤叫屈的人不在少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数“杭外一国营罐头食品厂在计划经济时期对解决杭州的就业、增加税收有着很大的贡献,不说功劳也有苦劳,如今因为资不抵债要破产被兼并,再怎么也得找个名正言顺的国有大企业兼并吧”的说辞。当然,随着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对民营企业与其他类型的企业并购,特别是主动并购国有企业的认识已经大大改变,但往往还是会在意甚至苛求民营企业的并购行为方式。因此,当民营企业家试图以小博大进行并购时,往往就会引起各种关注和猜测。如果再确实有少数民营企业家真的是以小博大实现了其并购行为,就更会加深公众对有关并购事件的探究猎密心理。如果再不幸一点,有关的企业在以小博大进行并购的过程中又多多少少有一些不够严密周到的地方,于是,这就有可能使并购企业的行为将会被投放在高倍的放大镜下仔细比照,从而让企业遭遇严重的信任危机。

即便是民营企业秉承地方政府的意图,以“拉郎配”式的方式进行企业并购,确实是以小博大,得到了一定的政策优惠利益而使并购得以成功,也同样会有可能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首先是会引发人们对于主动并购企业和政府的关系进行猜疑,即为什么这一个民营企业能够得到政府法眼的青睐,是不是两者之间有着某种协议,或者说两者之间存在交易?其次,当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需要,如急于摆脱亏损企业社会责任的动机,而不计成本不顾代价地推进企业并购,使主动兼并的民营企业获得较高较多的利益,但等到并购结束,特别是新一届地方政府往往要对过往的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在兼并过程中获益的企业就将要回吐其曾经获得的利益,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营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并且使民营企业成为地方政府利益最大化成本的买单者。

所以,民营企业产生了并购的动机后,要对拟并购的对象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同时根据相互的实力对比制定合理的并购方案,规范公平地进行企业并购,及时披露有关并购的具体进程,切忌让社会公众形成民营企业是在以小博大巧取豪夺地进行并购的感觉,才能有效地避免对企业持续发展带来的不必要的风险。(徐为民、卜海)

 

(资料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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