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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数字版权管理

 

徐志勇:数字出版是出版业的未来,线上维权除了政府立法和行业反盗版联盟之外,我认为一方面可以由政府或者行业内较为强大的公司出面组建集体维权诉讼网站,搭建平台以集体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另一方面,通过成立数字版权管理中心和普及数字版权授权模块来实现数字版权的认证,以达到保护数字版权的目的。

价值中国网:在法兰克福书展上,图书出版业的“中国模式”成为讨论的热点。那么您怎么看未来的版权运营?

徐志勇:法兰克福书展上广为讨论的是国内以盛大文学为代表的线上收费阅读模式。这是一种比较成功的模式,但是线上收费阅读运营方式有待进一步发扬光大,我个人更愿意看到未来的发展前景。

在版权运营方面,我个人对业内一些大型原创文学网站的做法持不同观点。比如有些网站利用自身垄断优势,动辄就出现作者所有版权永久性归属网站方等霸王条款。从短期看这对网站的运营是有好处的,但是将时间拉长,这种压榨作者的做法无异于竭泽而渔。这是一种网站方与作者争利的行为,问题的核心在于网站并没有很好地平衡作者的权益与网站的长期发展。但就中国原创写作平台的运营模式来看,未来的发展应当解决好这一问题,给作者更加宽松的版权选择方式,与作者实现共赢。

价值中国网:“电纸书”、“kindle”受到关注的同时,盛大文学宣称自己要做版权运营商,这些现象折射了未来的出版模式将会有所改变。如果我们将其称为出版业的一场革命,那么您怎么看出版业即将到来的这场变革。

徐志勇:这的确是一场革命,终端与传输方式的改变会对未来出版业形成变革。未来的出版业与现在的出版业最大的不同在于其中间环节如印刷、仓储、物流、销售等将会逐渐消亡。仅剩下出版业的两端,即创作平台或版权交易平台的内容端,和电子阅读器端,比如手机、Kindle、电纸书、电脑等各种各样的阅读终端。仅剩下的内容端与阅读器端之间的内容传输是实时的,打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同时价值的实现也是实时的,比如当作者写完书稿后实时传输到订阅者手中,而付费阅读的钱也能及时回到作者手里。

价值中国网:如您所说这一趋势正日益显现,那么在缩短了内容端与阅读器端传输时间的同时砍掉了传统出版的中间环节,必然会有新的环节来替代。在新的环节中您认为当前最需要解决的有那些环节?

徐志勇:我最为顾虑的是数字版权的管理,在新的出版形态下,最好杜绝版权侵犯现象的发生。当前Copy别人内容的垃圾网站较为猖獗,如果这类的网站越来越少的话,那么整个行业的环境就会变好。

价值中国网:如何才能让Copy别人内容的垃圾网站变得越来越少,以达到更好的保护版权的目的?

徐志勇:首先国家在立法上要加快对数字版权保护方面的立法速度,并且加强打击数字版权侵害的力度。当前我国的法律在数字版权的立法上滞后于行业发展,因此政府需要加快相关立法并加快出台相关的行业规范制度。比如搜索引擎是否应该为版权侵犯负责的问题就应当加以规范,行业内许多网站的流量来自于搜索引擎,那么搜索引擎是否应该收录盗版内容就形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此时就需要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站在真正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角度进行规范。

其次数字出版行业需要组建反盗版联盟。反盗版联盟需要切实执行行业协会的相关责任,而不是成立了反盗版联盟,挂一块牌子不做实事的名誉组织。比如行业内的原创平台在遭到版权侵犯时可以成立维权委员会一样的组织,共同聘请律师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大大小小的侵权网站。当然行业联盟也可以帮助这些侵权网站实现其在价值链中的价值。

价值中国:您刚刚说到了维护版权的法律与行业层面,那么网站方面应该如何更好地帮助作者维护版权?

徐志勇:在整个行业大环境侵权行为猖獗的时候,单个网站的力量是薄弱的。比如盛大文学旗下的网站在权益受到侵犯时,它所面对的是成百上千的盗版网站和势力强大的搜索引擎,纵然是诉诸法律其难度也很大。那么如果盛大文学联合行业内的其他网站共同来做这件事情的话,其力量与成效就会大很多。因此我认为还是我刚刚所说到的,利用联合的力量来对抗盗版者。

价值中国:盗版行为无论线上线下一直都存在,版权拥有者也一直在打击盗版,主张维权。那么相对于线下维权而言,除了您刚才提到的方法外,线上版权维护还有哪些更好的方法?

徐志勇:数字出版是出版业的未来,线上维权除了刚刚提到的两点之外,我认为可以由政府或者行业内较为强大的公司出面组建集体维权诉讼网站。比如一位作者的作品被侵权了,如果单个作者去诉讼同时侵权的几个网站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情,是否能赢得官司也是一个未知数而且会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有一个集体维权诉讼的平台,那么就可以集合许多人的力量来维护权益,这样能够更加轻松地来帮助作者维权。

集体维权诉讼网站的本质是集体诉讼的模式,比如作者发现有网站侵犯了自己的版权,那么该网站可能会同时侵犯许多作者的版权。当其中一位作者发出希望起诉该侵权网站的意愿并表示愿意出一部分诉讼费用时,同时其他遭到侵权的作者也有同样的意愿,那么这些被侵权的作者集资,共同起诉该侵权网站。而集体维权诉讼的网站就可以代为聘请实力较强的律师来打这场官司,这样被侵权的作者就可以用较少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达到维护自己版权的目的,而律师也更加乐意接受这样的案子,不但诉讼费不低且在花费精力差不多的情况下赢的可能性更大。集体维权诉讼网站也可以邀请一些专门律师,只要某个案子的诉讼费用累计达到一定金额便可以出庭,更何况如果证据确凿,这类案件的成功率也是很高的。

如果行业内有这样的维权方式,那么对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将会是一大进步。目前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最终如何执行还有待探讨。

价值中国:您刚刚提到了一个词“证据确凿”,在互联网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同一位作者在不同的网站发布相同的作品。而不同网站的授权条款并不尽相同,很多情况下著作人是在没有仔细阅读授权条款的情况下发布的作品。那么如何才能够更加快速、清晰地确认一篇作品的版权归属?

徐志勇:首先网络上应该由政府或行业协会成立一个总的“数字版权管理处”,将互联网上所有的涉及版权的作品进行登记规范,而登记这件事情需要作者本人进行操作。比如一位作者在一家网站上发表了一篇作品,那么作者需要同时去网上的“数字版权管理处”标明该作品的版权状态,例如著作权人是谁、授权某某网站刊载之类的。这时,在这家网站的这篇作品旁边会嵌入一个“版权授权模块”,别人通过点击“版权授权模块”可以直接链接到总的数字版权管理处,查看到该作品的版权信息。无论作品被转载到什么地方,嵌入的“版权模块”都不会改变。就好像网站的ICP备案一样的道理。同时,网站方在作者发布作品的时候应该要求作者在版权管理处进行登记,如果作者不进行授权登记,那么网站方就应该拒绝作品的发布。如果网站在作者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允许作者进行作品发布,则属于一种侵权行为,如果不及时删除,则未来可以被追究责任。

作品在版权管理处进行登记时需要进行数字化取证,比如作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数字水印、数字时间戳。数字时间戳是根据作品的一些特征,依据发表时间等信息为手段实现版权保护的一种方式,这一手段方便了数字版权诉诸法律时的取证需要。

当然,上述这些操作需要做得非常简单,让作者很容易完成版权方面的设定。

价值中国网:在互联网环境下,许多侵权行为是在著作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比如谷歌数字图书馆的版权门事件。那么您认为作者本人应该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的版权不受侵害?

徐志勇:作者个人维权适用于上面所谈论的集体维权诉讼。针对谷歌版权门事件,我认为它之所以被谈论是因为谷歌是一家大公司,并且宣称自己是一家“不作恶”的公司,所以大家都将矛头指向了谷歌。但是就业内的整体情况来看,谷歌是一家做得相对规范的公司,其提出的每部作品60美金版权赔偿的解决方案看似较为低廉,但是谷歌数字图书馆的内容是海量的,总花费是巨大的。这相对于某些出版社、网站而言已是很大方了。

在数字版权方面,真正需要打击的是成千上万以盗版原创平台上的内容为生的中小网站,这些成千上万不规范的中小网站对整个行业的危害要远远大于谷歌一家公司。如何让这些不规范的网站变得规范起来或者防止大面积盗版事件的发生才是我们首要考虑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依然需要依赖政府尽快出台行业规范来规定一些行为。比如搜索引擎收录并将流量导向盗版网站的行为是否合乎规范,盗版网站所采用的用户上传的“避风港原则”是否合理等。

价值中国:您刚才提到了搜索引擎的流量导向问题,那么您如何看搜索引擎与数字版权保护之间的关系?

徐志勇: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实现数字版权的归属认定,抛开短篇作品不谈,至少每一部在网上出现的大部头作品都需要含有上面提到的“版权授权模块”,如果“版权授权模块”里没有授权该网站刊载的标记,那么即认定为盗版。那么搜索引擎通过技术判断后就不应该再将流量导向这个侵权网站上来,如果缺少了搜索引擎的帮助,那么数字版权被侵权的现象就会得到好转,至少盗版网站不会那么猖獗。

比如盛大文学旗下的作品在网上更新的同时,许多小型网站都会盗版其热门书籍。现在盛大文学的解决办法就是从搜索引擎那里购买关键词,这其实是将原本属于自己却被别人“盗取”的流量通过付“保护费”的方式,再最大限度地导回自己的网站。如果搜索引擎拒绝收录盗版内容,那么不需要购买关键词,原创平台上的作品通过搜索引擎检索后的排名自然应该是第一并且唯一。所以说现在搜索引擎的做法就是间接地破坏了行业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小心成了数字版权侵犯者的帮凶。这也是目前搜索引擎在数字版权保护方面值得改进的地方。

价值中国:您提到了数字版权模块技术,那么现在这项技术是否已经成熟?

徐志勇:据我说知,现在还有没有人做这项技术。但是我们正在和由张平教授领导的北大国家数字版权研究中心一起合作,朝着这个方向进行探索。现在中心研发了一套SCA数字版权协议,适用于互联网环境下数字版权的授权,作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规定作品的授权方式。我们17xie网成为国内首家全面采用SCA协议的原创平台。基于此,我们双方还将在未来进一步完善这套数字版权管理模式,致力于使17xie网上和网外更多的作者的版权获得良好的保护。

 

(文:李锋锋《创新数字版权管理》,《价值中国网》200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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