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单证员考试习题训练及答案3
1、采用托收时出口商应注意哪些问题?
采用托收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成交前调查进口人的资信情况、经营作风、进口地市场行情。
(2)代收行一般不能由进口人指定。如确有必要应征得托收行同意。
(3)出口商应争取CIF或CIP条件成交,如限于对方规定必须由买方购买保险时,我方出口商应另加保“卖方利益险”,以防买方不付款而造成货款两空。
(4)慎重使用远期付款的交单方式。
(5)对贸易管制或外汇管制严格的进口国,成交时可以规定进口人领证批汇后寄达出口方后,方可装运。
(6)缮制运输单据时一般应作成空白抬头并加背书。
(7)严格按照出口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并按合同制作单据。
(8)对资信欠佳的客户收取不低于货物往返运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的预付款,或采取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证方式。
2、业务中,来证如由开证人或开证行直接寄给受益人,你认为受益人应该如何处理?
2.业务中,来证如由开证人或开证行直接寄给收益人,则收益人应作到:
(1)及时通知议付行,并取得银行的确认回执,以免交单时因议付行没有准备而拒绝接受交单。
(2)及时作好信用证收到记录,并及时审单,一经发现信用证存在与合同不相符之处,及时通过开征人要求开征行更改。
(3)及时将更改信用证通知议付行,并取得银行的确认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