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境活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审批的有效期为6个月。( )
2.栽培介质从工厂出口运至我国国境要求不超过6个月。( )
3.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15天报检,个别检验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时间。( )
4.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
5.根据新《商检法》的有关规定,法定检验商品的报检义务人只限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 ) .
6.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单位实行审批制度。( )
7.报检单位应当按检验检疫机构要求选用若干名报检员 ,由报检员凭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报检员证》办理报检手续。( )
8.输入除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之外其他动物的应当在进境前30天报检。( )
9.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的应当在进境时报检。( )
10.大宗散装进口货物的鉴重及合同规定凭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品质、重量检验证书作为计算价格、结算货款的货物,应向口岸或到达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
1.答案:×
解析:进境活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审批的有效期为3个月。
2.答案:×
解析:栽培介质从工厂出口运至我国国境要求不超过4个月。
3.答案:×
解析: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个别检验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时间。
4.答案:√
5.答案:×
6.答案:×
解析: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7.答案:√
8.答案:×
解析:输入除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之外其他动物的应当在进境前15天报检。
9.答案:√
10.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