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12
56.下列关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保证期间届满后,不必再起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B.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后,不必再计算保证期间
C.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届满后,即使保证期间没有届满保证债务人亦免责
D.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随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
57.欧阳一家侨居英国,但其在家乡的祖房不愿出售,于是托付邻居丁某代为照看。后丁某未经欧阳同意便将其房屋租给来本地经商的人居住,获得l年的预付租金l万元。丁某即用这笔钱投资建了一个快餐馆,l年时间盈利2万元,其中5000元为丁某的劳务管理费用成本。l年后欧阳返乡,发现这一情况,即要求丁某归还1年的租金收入l万元以及快餐馆盈利额的一半l万元,丁某只同意返还租金收入的一半5000元。据估算,房屋使用l年的折旧费为2000元。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丁某仅需给付欧阳2000元的房屋折旧费
B.欧阳的要求合情合理,丁某应按其要求返还
C.丁某应返还欧阳l年的租金收入l万元和快餐馆的全部盈利额,仅扣除5000元的劳务管理费用
D.丁某应返还欧阳l年的租金收入l万元及其1年的利息,对其2万元的盈利额,应予以收缴
58.乙对甲拥有l0万元债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即将届满之时,甲收养了一个孤儿,随后又拒绝继承其父亲的5万元遗产,并将其所有的唯一的值钱物品——1个价值5万元的古董花瓶,以l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丙知道该花瓶的真实价值,且知道甲对乙负有到期债务。甲用卖花瓶所得的l万元买了一套真皮沙发,送给其即将要搬入新家的姐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拒绝继承其父亲遗产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B.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收养孤儿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C.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古董花瓶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D.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赠送真皮沙发给其姐姐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59.根据《合同法》规定,在供电合同中,供电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中断供电,但需要事先通知用电人。下列关于供电人中断供电原因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用电人违反规定用电
B.依法限电
C.临时检修
D.在第三人原因导致供电设施毁坏
60.东升公司委托天垣公司购买一套设备,天垣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汇中公司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汇中公司将设备交付天垣公司后,天垣公司将设备交付东升公司,但是东升公司拒绝向天垣公司支付设备价款,天垣公司无法向汇中公司支付价款,天垣公司告知汇中公司自己与东升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汇中公司只能要求天垣公司支付价款
B.汇中公司只能要求东升公司支付价款
C.汇中公司可以要求东升公司或天垣公司支付价款
D.汇中公司可以要求东升公司和天垣公司支付价款
56.[考点] 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
[答案及解析]ABC。根据《担保法》第25、26条的规定,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因此保证期间届满后没有再起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必要。故A项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1、34条的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后,就不必再计算保证期间。故B项正确。
如果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届满后,一般来说,保证期间早已届满;即使约定的保证期间较长而没有届满,保证债务人亦免责了,因为诉讼时效是法定抗辩权,所以保证债务人亦免责了。故C项正确。
《担保法解释》第36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故D项错误。
57.[考点]不当得利
[答案及解析] ABCD。《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民通意见》第l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题目中丁某擅自出租欧阳的房屋,获得租金收入,构成不当得利。依据上述规定,丁某应当将其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欧阳,这种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含其所收取的租金1万元以及孳息(也就是1万元的l年的利息)。此外,对于丁某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投资建快餐馆的盈利,应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予以收缴,因此,根据题目中的情形,正确的处理是:丁某返还欧阳l年的租金收入l万元及其l年的利息,对于利用2万元的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应在扣除劳务管理费用5000元后予以收缴。因此,A、B、C、D说法均不正确。本题答案为ABCD。
58.[考点]撤销权
[答案及解析]CD。《合同法》第74条第l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即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1)须有债务人的处分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其中第(2)点中所言的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权受其直接影响的行为;而基于身份关系而为的行为,如结婚、收养或解除收养、继承的承认或抛弃等都被排除在外。故AB项错误。
撤销权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行为时具有的主观恶意,即债务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明知行为有害于债权而为之的心理状态。债务人为无偿行为而有害于债权时,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但当债务人所为行为为有偿时,只有债务人行为时明知有损于债权人的债权,且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此情形的,债权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本题中,甲以不合理低价转让古董花瓶,虽丙是有偿取得,并在主观上有恶意,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对于这一法律规定,丙应当知情。因此,对此行为乙有权主张行使撤销权。故C项正确。对于D项,由于是无偿赠与行为且有害于乙的债权实现,故可以行使撤销权,D项正确。
59.[考点] 供电合同;供电人的赔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 ABC。根据《合同法》第180条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ABC三项正确。
60.[考点] 间接委托中第三人的选择权
[答案及解析]ABD。《合同法》第403条第l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第三人享有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的权利,但是不能要求受托人和委托人同时履行义务,所以C选项说法正确,ABD三项说法均不正确。
56.下列关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保证期间届满后,不必再起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B.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后,不必再计算保证期间
C.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届满后,即使保证期间没有届满保证债务人亦免责
D.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随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
57.欧阳一家侨居英国,但其在家乡的祖房不愿出售,于是托付邻居丁某代为照看。后丁某未经欧阳同意便将其房屋租给来本地经商的人居住,获得l年的预付租金l万元。丁某即用这笔钱投资建了一个快餐馆,l年时间盈利2万元,其中5000元为丁某的劳务管理费用成本。l年后欧阳返乡,发现这一情况,即要求丁某归还1年的租金收入l万元以及快餐馆盈利额的一半l万元,丁某只同意返还租金收入的一半5000元。据估算,房屋使用l年的折旧费为2000元。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丁某仅需给付欧阳2000元的房屋折旧费
B.欧阳的要求合情合理,丁某应按其要求返还
C.丁某应返还欧阳l年的租金收入l万元和快餐馆的全部盈利额,仅扣除5000元的劳务管理费用
D.丁某应返还欧阳l年的租金收入l万元及其1年的利息,对其2万元的盈利额,应予以收缴
58.乙对甲拥有l0万元债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即将届满之时,甲收养了一个孤儿,随后又拒绝继承其父亲的5万元遗产,并将其所有的唯一的值钱物品——1个价值5万元的古董花瓶,以l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丙知道该花瓶的真实价值,且知道甲对乙负有到期债务。甲用卖花瓶所得的l万元买了一套真皮沙发,送给其即将要搬入新家的姐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拒绝继承其父亲遗产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B.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收养孤儿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C.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古董花瓶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D.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赠送真皮沙发给其姐姐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59.根据《合同法》规定,在供电合同中,供电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中断供电,但需要事先通知用电人。下列关于供电人中断供电原因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用电人违反规定用电
B.依法限电
C.临时检修
D.在第三人原因导致供电设施毁坏
60.东升公司委托天垣公司购买一套设备,天垣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汇中公司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汇中公司将设备交付天垣公司后,天垣公司将设备交付东升公司,但是东升公司拒绝向天垣公司支付设备价款,天垣公司无法向汇中公司支付价款,天垣公司告知汇中公司自己与东升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汇中公司只能要求天垣公司支付价款
B.汇中公司只能要求东升公司支付价款
C.汇中公司可以要求东升公司或天垣公司支付价款
D.汇中公司可以要求东升公司和天垣公司支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