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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卷三)最后押题密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丑分,共50分。第1题 张某于2005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07年7月9日,张某还 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另外,张某曾借给王 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07年6月10日之前还款。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张某不好意思向他要, 所以一直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哪项?(  )

  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C.李某可以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


  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正确答案】:D 代位权指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又怠于行使,致其责任财产应增加而不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以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使债权得以实现。因此,李某无须经过张某同意或与其协商,就可直接行使代位权。李某可以直接请求王某偿还张某所欠李某的债款,而非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


  第2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不正确?(  )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律采取独任制


  B.再审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C.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D.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可以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正确答案】:B A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B项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3款的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C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因此,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是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D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所以,如果中级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的时候,合议庭成员可以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


  第3题 张三、李四、王五合伙经营一家普通合伙企业,赵六欲入伙,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


  A.经张三、李四、王五一致同意,赵六方可入伙


  B.赵六入伙需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C.赵六要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D.赵六与张三、李四、王五享有同等的权利,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C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AB正确,不当选。根据该法第44条规定,C错误,当逸。D正确,不当选。


  第4题 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入,丙、丁为有限合伙入。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


  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D 本题主要考查有限合伙企业的表见代理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6的规定,第三人有理 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 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合伙人丁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应当对此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徐某有理由相信丁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丁应当与普通合伙人一样承担责任,本题中丙为有限合 伙人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故D正确,应选。


  第5题 北岳印刷公司申请破产后,进入债权申报程序,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项?(  )


  A.甲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口头陈述了自己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


  B.该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保证人乙已经代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以其求偿权向债务人申报债权


  C.该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保证人丙没有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所以不具有申报债权的权利


  D.北岳公司是某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不知道该公司申请破产的事实,仍然处理委托事务,由此产生的请求权不得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B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9条规定,A项错误,还应提交证据,口头申报不合法。根据第51条规定,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第54条规定,D项错误。


  第6题 以下关于诉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甲起诉请求乙出版社停止发行盗版自己享有著作权的书籍,这是变更之诉


  B.丙起诉请求解除与丁之间的建筑施工合同,该诉的诉讼标的物是诉争的在建房屋


  C.戊与己订立了购销合同,后己认为合同自始不存在,戊认为合同有效成立,因此起诉至法院请求已向自己交付货物,本案中存在一个确认之诉和一个给付之诉


  D.庚起诉请求辛将孩子的抚养权给自己,这不是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D A停止发行盗版书属于消极履行行为,是给付之诉;B变更之诉,但没有诉讼标的物;C有几个诉的判断标准在于原告的请求;D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属于变更之诉。


  第7题 甲继承其父遗留的小提琴,即出卖于乙,约定于4月3日交琴。甲4月3日向乙表示愿意让与该琴 所有权,但欲借用3日,乙同意,并即开具支票支付。甲又于4月4日将该琴出售于善意之丙,并即交付 与丙。甲又于4月5日将该琴出卖二F丁,对丁虚称该琴系借丙使用,愿将其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丁,以 代交付,移转该琴所有权。享有该琴所有权的是谁?(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物权的变动。甲继承其父遗留的小提琴,依《继承法》的规定取得对小提琴的所有权。甲出售该琴于乙,于4月3日向乙表示愿意让与该琴所有权,但欲借用3日,乙同意。甲乙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其交付系采用占有改定方式,即甲与乙间订立使用借贷合同,乙取得对小提琴的间接占有,以代交付。乙依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取得对小提琴的所有权。甲于4月4日将该琴出售于丙,系出卖他人之物,乃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未定,但因丙善意受让该琴的占有,由丙取得该琴所有权。甲于4月5 日又将该琴出售于丁,亦属出卖他人之物,买卖合同效力未定。丁能否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对于小提琴的所有权,视丁能否善意受让该琴之占有。但甲对丙并无任何返还请求权可供让与,丁无从受让该琴的占有,纵属善意,也不能取得对该琴的所有权。就当事人得主张的请求权而言,基于无权处分,乙得对甲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及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不能交付,丁得对甲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8题 某歌厅购买了若干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合法使用


  B.合理使用


  C.法定许可使用


  D.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D 【考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详解】《著作权法》第22条是关于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本题中该歌厅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也不属于法定许可,其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第9题 王甲两岁,在幼儿园入托。一天,为幼儿园送货的刘某因王甲将其衣服弄湿,便打了王甲一记耳光,造成王甲左耳失聪。王甲的父亲拟代儿子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刘某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B.幼儿园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C.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


  D.刘某是本案被告,幼儿园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


  【正确答案】:C 【考点】原告和被告地位的确定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9条规定。 本案中,刘某虽然是幼儿园的雇员,但其致伤王甲的行为并非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的,故刘某应当为自 己的行为负责。幼儿园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 的赔偿责任。故本案中刘某和幼儿园皆应当作为被告,C应选。


  第10题 某借款纠纷案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上诉人当场将欠款付清。关于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 院制作调解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实现


  B.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为本案属于法律规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C.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二审法院的调解结果除解决纠纷外,还具有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效力发生影响的功能


  D.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被上诉人已经提出请求,法院应当予以尊重


  【正确答案】:C 【考点】第二审法院在第二审程序审理中的调解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9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 条规定,本题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被上诉人虽然当场将钱款付清,似乎属于民诉法第90条所规定的可 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但还应注意本题中被上诉人提出了制作调解书的请求,并且二审法院的调解结果 除终结纠纷外,还具有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效力发生影响的功能,在二审法院作出调解书之后,一审判决即 视为撤销,故法院应制作调解书。本题正确答案应为C。


  第11题 2007年1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2008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乙公司担保如何处理?(  )


  A.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


  B.乙公司应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C.乙公司应负担10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D.乙公司不负担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B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0条规定,本题中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虽然已经解除,但由于银行已贷出50万元,作为债务人的甲公司对这50万元应当承担偿还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应承担的责任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故担保人乙公司仍应对这50万元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第12题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 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


  A.丙公司已经承兑,应承担付款责任


  B.应视为丙公司拒绝承兑,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


  C.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


  D.按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确定丙公司应承担的付款责任


  【正确答案】:B 【考点】汇票的拒绝承兑


  【详解】根据《票据法》第43条规定,本题选B。


  第13题 下列哪种民事诉讼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A.当事人协议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B.起诉时被告被监禁的案件


  C.发回重审的案件


  D.共同诉讼案件


  【正确答案】:C 【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对象


  【详解】《民诉意见》第174条规定,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 理。故本题应选C。


  第14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有权利选择或接受人民调解员


  B.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有权利要求调解不公开进行


  C.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D.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


  【正确答案】:C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23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因此,AB选项正确。第28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第15题 某大学教授黄某完成一本汉语学术专著,字数约50万。2004年7月,黄某与北京市某出版社甲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合同约定,黄某将这本专著交由该出版社出版,该出版社在中国大陆地区对该书享有专有出版权,合同有效期5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甲出版社享有该书版式设计的专有权


  B.若该书于2004年8月首版,出版社对该书版式设计的专有权可持续至2014年12月31日


  C.甲出版社享有该书的专有出版权,其他出版社在该书出版后5年内无权出版该书的蒙文版


  D.甲出版社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在中国大陆地区以汉语出版该书的修订版


  【正确答案】:C 根据《著作权法》第36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 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 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所以A、B项正确。依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其 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 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在本题中,假如黄某将这本书的蒙丈版交给另一家出版社出版,这家出版社出版的 蒙文版图书,并未侵犯甲的专有出版权,故C项错误,D项正确。


  第16题 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曰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


  D.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考点】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详解】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大华商场作为该广告牌的所有人,其负有管理的责任,应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鉴于该损害是由于飞达公司安装质量问题所致,因此该损害赔偿责任由大华商场承担后,有权向有过错的飞达公司追偿。因此,正确答案应当为C。


  第17题 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甲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 【考点】雇主责任;帮工人受损害的责任


  【详解】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规定,郭某在搬家过程中因自身行为致蒙某损害,其雇主 甲公司和郭某自己应当承担责任。所以,C项正确。


  第18题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


  A.售票员


  B.公交公司


  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正确答案】:C 【考点】侵权责任的构成及责任主体的认定


  【详解】赵某作为乘客与公交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客运公司负有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的义务。赵某在安全下车后身体受到伤害,公交公司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售票员因个人私怨使得赵某身体受到伤害,并不是职务行为,而是其个人行为构成侵权,应当由其自身承担侵权责任。另外,动手的行人也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这些行人听到有人喊“打小偷”没有认清事实,就将赵某扑倒,主观上存在过失,因此也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当对赵某身体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19题 王军,男,经人介绍,于1988年同张晓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但2年下来,张晓花未能生养儿女。经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检查,确认王军患无精症。经夫妻俩协商,张晓花于1991年2月实施了人工受精,同年生一女儿王珍爱。可到了1997年,王军当上了公司经理,与女秘书通奸,夫妻关系开始紧张。从此以后,夫妻二人多次争吵、打架。王军从1998年起便在外租房,长期与女秘书姘居不回家,也不给张晓花和女儿生活费。女儿得病时,张晓花不得不借了3000元的医疗费。张晓花忍无可忍,于2007年3月到法院提出离婚。王军以女儿归他抚养为条件,同意离婚,张晓花坚决不同意女儿由王军抚养。法院的如下判决哪个是正确的?(  )


  A.因王军没有生育能力,与女儿无血缘关系,女儿应由张晓花抚养


  B.王军即使不以女儿归其抚养为条件,住院也可判决离婚


  C.张晓花所借的用于给女儿治病的债务,不应由王军承担


  D.如女儿判给张晓花抚养,因女儿与王军没有血缘关系,王军不用再支付抚育费


  【正确答案】:B 女儿是在夫妻俩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人工授精而生育的,应视为婚生子女。王军对女儿有抚 养义务,故A项错误。对于张晓花所借用于给女儿治病的债务,应由王军共同承担。故C项错误。由于王 军长期与他人同居,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的规定,法院可判决离婚。故B项正确。根据 《婚姻法》第36条规定,D项错误。


  第20题 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质押给乙。下列何种情况,质押权不能设立?(  )


  A.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


  B.甲将电脑让乙搬走3天后,乙又将电脑送还给甲


  C.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


  D.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


  【正确答案】:A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质权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又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7条,质物交付后,质权人又返还质物于出质人的,质权存续,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第21题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


  A.陪审员丁某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


  B.证人马某接受当事人礼金2000元并提出了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C.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红星公司有利的咨询意见,红星公司以咨询费名义付给周法官6000元


  D.法官陈某长期为某公司免费做法律顾问


  【正确答案】:A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对象是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主要是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本案中,只有A项符合。


  第22题 章某作为马某的债权人,对马某的债务人林某提起代位权诉讼。马某作为第三人对章某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裁定驳回章某起诉


  B.判决驳回章某起诉


  C.裁定对章某起诉不予受理


  D.继续审理,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A 【考点】代位权诉讼


  【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 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第23题 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 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专利侵权的认定和赔偿


  【详解】根据《专利法》第11条规定,A项首先排除。根据该法第70条规定,丙、丁的不知情销售和使用行为如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然构成侵权,应当停止相应行为。由此B、 C两项排除,D项正确。


  第24题 甲、乙、丙合伙经营药材,经营过程中三人以普通合伙企业的名义向李某借款3万元。后丙与甲、乙发生矛盾退伙,甲、乙连本带利退给丙3万元并与其约定丙与企业的关系从此一笔勾销。后甲、乙又吸收了丁入伙。但由于市场变化,合伙企业经营状况逐渐恶化,至次年已亏损6万元,所剩资金已不足偿债,李某向甲、乙催还余款。请问,对此债务,应由谁承担?(  )


  A.由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B.由甲、乙、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由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由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C 按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以及第53条之规定,入伙的新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虽然该案中的债务是在丁入伙之前借的,并且甲、乙已与丙约定其“与合伙企业的关系一笔勾销”,他们既然要审这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C正确。


  第25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时,提出以下意见,其中哪种意见不守合公司法的规定?(  )


  A.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万元,故减资2万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不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


  B.股东会同意本方案的决议,经2/3以上股东通过即可


  C.公司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除了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外,还应在30日内公告


  D.如果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有义务予以满足


  【正确答案】:B 根据《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代表2/3股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在决策时,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而选项B的表述是股东人数的2/3,是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因此,B项表述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人民币3万元,因此,A项的表述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78条规定,C项和D项表述正确。


  第26题 2009年10月张丽向刘伟借款5万元并约定2010年5月15日还款,2010年3月5日二人结婚。则张丽与刘伟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  )


  A.因混同而消灭


  B.因混合而消灭


  C.因结婚而消灭


  D.因免除而消灭


  【正确答案】:D 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合同法》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和混合并不是债消灭的原因,故排除选项 B、C。《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本题中张丽与刘伟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同归于一人,即并不会出现债的混同而消灭,故选顼A说法错误。《合同法》第105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本题中,张丽与刘伟结婚后,两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由债权人免除债务而消灭。敌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第27题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 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正确答案】:D 【考点】合同的效力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52条和《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本题案情非甲乘乙之危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乙的利益,故不属于乘人之危,B项错误。本题中,乙殴打甲致重伤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甲乙之间约定甲不得告发乙的犯罪行为,属于对犯罪的包庇,此约定无效,但关于赔偿约定有效,此协议为部分有效合同,因此A、C项错误。甲因乙的侵权行为而产生5万元医药费的损害,即使没有合同关系也有权要求乙进行赔偿,乙支付赔偿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不构成不当得利,无权要求返还,因此D是正确答案。


  第28题 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B.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法院认可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


  D.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正确答案】:D 【考点】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时限


  【详解】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规定,A、B项错误。根据第36条规定,C项错误。根 据第33条第3款规定,D项正确。


  第29题 下列关于强制措施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项?(  )


  A.有协助义务的银行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可以做出罚款五万元的决定


  B.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罚款五千元的决定


  C.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D.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予以罚款后,其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拘留结束后其仍拒不协助的,可以重新适用拘留


  【正确答案】:C 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唤仍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是对新的行为,可以重新罚款、拘留。


  第30题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厂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戌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正确答案】:D 【考点】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


  【详解】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本题中,丁从甲处继承的财产应当返还,丁、戊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另外,对于丁代位继承从乙处取得的财产,由于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继承了甲应当继承的份额,所以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理应返还给甲,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所以本题选D。


第31题 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四年前乙下落不明。甲提起离婚之诉。对于该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当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死亡


  B.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先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法院应当受理,但在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并依照特别程序认定乙为失踪人后,再对离婚之诉作出判决


  D.法院应当受理,并向乙公告送达有关的诉讼文书


  【正确答案】:D 【考点】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之诉


  【详解】根据《民诉意见》第151条规定,本题应选D。


  第32题 A是方正大同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其与B签订合同约定由B作为方正大同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出资人,合同约定由A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B为名义股东,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A与B因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无效


  B.A与B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A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B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B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A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A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


  【正确答案】:B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 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 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 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 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利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B选项正确。


  第33题 关于连带责任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作家石山先生发现名为“我是作家”的网友在自己的博客内提供其所著《天下》小说的收费下载,遂向该网站提出申请,要求删除此篇博客或断开链接,但网站收到通知后仍未采取必要措施,使得该网友继续因此获利,对于通知之后扩大的损失该网站应与该网友承担连带责任


  B.方某购买位于湖南“楼坚强”小区住宅楼,结果在入住前1个月整栋楼倒塌,造成方某高额损失,对于该损失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C.陈婆婆因不满拆迁公司提出的条件,拒绝拆迁造成工期延误。开发商陈寺福对拆迁工人说,你们拆旁边房子的时候把他们厨房的房顶砸烂,没法用水他们就会搬了,拆迁工人依此行事,造成厨房内择菜的陈婆婆受伤,对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拆迁公司负责,支招的陈寺福无需担责


  D.张三、李四、王五将赵大打伤,考虑到李四家境不好,拿不出多少赔偿金,赵大仅起诉要求张三、王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本题主要考查《侵权责任法》中与连带责任相关的问题。A项:本项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本项中,在石山先生通知网站后,网站并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造成损害继续扩大,根据这一法条,该网站应当与侵权的该网友承担连带责任。A项正确,不当选。 B项:建筑物倒塌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6条第1款规定,本选项中,建筑物倒塌造成业主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B项正确,不当选。C项:教唆帮助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条第1款规定,本选项中,陈寺福的支招属于教唆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与具体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拆迁工人的行为属于执行职务,按照用工单位责任的规定应当由拆迁公司与教唆人陈寺福承担连带责任。C项错误当选。D项:连带责任中被侵权人对侵权人的选择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3条的规定,这一规定对被侵权人的选择权予以明确确认,因此赵大可以选择起诉部分责任人。D项正确不当选。


  第34题 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驳回上诉不一定用判决形式


  B.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二审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上诉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不生效


  C.当事人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D.二审法院认为不应由法院受理的,应当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再由一审法院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A A对裁定的上诉要用裁定驳回上诉。B二审中撤回上诉的,一审判决应当生效。C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应当告知其按申诉处理。D二审认为不应受理的,可以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第35题 下列关于执行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可以由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执行


  B.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C.执行中达成和解的,可以撤回申请或者申请执行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D.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分立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裁定由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其从被执行企业分得的资产占原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法院生效的调解书,由一审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故A项错误,不选。《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比如对执行行为不当的异议,故8项正确,应选。执行和解,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不能申请作出调解书,故C项错误,不选。根据《执行规定》第79条,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分立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不符合法定程序分立的,裁定由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其从被执行企业分得的资产占原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36题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C 【考点】证人证言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可以得出如下两点结论:首先,证人资格与年龄无必然的 关系,未成年人只要能够正确表达意志,就可以作为证人。这一点同样为《民诉证据规定》第53条所坚 持,所以A选项错误。其次,证人作证的方式应当是出庭,只有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允许证人以出 具书面证言的方式作证。即便如此,该书面证言仍应当接受质证。因此不能认为书面证言可似代替证人出 庭作证,D选项错误。又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所以B选项也是错误的。根据《律 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56条规定,C选项的表述,还可以从所谓“证人优位性”的角度加以理解。


  第37题 甲、乙、丙等人设立长江汽配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假设公司章程均无相关规定,则其中需要经过长江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是哪个?(  )


  A.甲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


  B.乙准备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不是公司股东的丁


  C.丁接受乙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需要相应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姓名的记载事项


  D.丙提议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D 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A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可知 B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公司法》第74条规定,C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公司法》第44条规定,可知只 有D项才是需要经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


  第38题 甲公司拖欠乙银行的贷款80万元一直未还,乙银行向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支付令的申请条件,因此制作了支付令。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如果在向甲公司送达支付令时,甲公司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应进行审查


  C.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有困难并承诺在1个月后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履行义务,则乙银行可以依据支付令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还钱


  【正确答案】:A 根据《民诉意见》第220条规定,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选项 B、C是不正确的。人民法院依法制作并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债务人应"-3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支付令因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产生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第39题 张某和孙某是邻居,一天,张某到外地出差,结果生急病被困在当地。张某家里养了一只宠物犬,因无人照料不停地吠叫。孙某不忍心小狗挨饿,于是破窗而人,将小狗抱回自己的家中。孙某为狗买饲料 花费了300元,给小狗洗澡时,小狗四处乱窜,打破了孙某家中昂贵的花瓶,孙某修复花瓶花费了2000元。张某回来后却不愿支付相关费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张某拒绝支付相应费用,孙某可以立即将小狗变卖


  B.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窗户的损失


  C.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劳务报酬


  D.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花瓶修复费和饲料费


  【正确答案】:D 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必要的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和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因此D正确。无因管理人无权请求本人支付报酬,因此C错误。由于管理人在管理环节没有过错,因此虽损坏张某的窗户,但是不构成侵权,不负担赔偿责任,B错误。张某可以留置小狗,但是不能直接将其变卖。故A项错误,不选。


  第40题 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


  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


  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C 【考点】特殊抵押权


  【详解】根据《物权法》第180条、第181条规定,个体户甲可以设定抵押,选项A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89条规定,个体户甲设定的抵押权因其与乙银行订立抵押权合同而生效,选项B错误;由于该抵押合同未经登记,因此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C正确;由于第三人丙以合理价格从甲处购买生产设备,乙银行不得以其抵押权对抗,因此选项D错误。本题正确答案应为C。


 第41题 某农场与某铁路局订立了货物联运合同,发运5000立方米木材。该批货物经铁路运至大连市,又由大连市某海运公司从海路运至上海市,再由某汽车运输公司从上海市运至终点站。当收货入到汽车运输公司提货时,发现短少250立方米木材。收货人遂向菜农场、铁路局、海运公司、汽车运输公司交涉,但有关单位互相推卸责任。收货人只能诉诸法律。法院应判决由谁来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


  A.某农场


  B.铁路局


  C.海运公司


  D.汽车运输公司


  【正确答案】:B 《合同法》第317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第318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义务。所以在本题中,铁路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42题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B.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离婚案件只能不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C A项漏掉了“除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这一限制条件,不适当地将公开审判原则绝对化了。故 A错误。B项中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是必须不公开审理的,而不是依当事人申请,故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C项正确,D项中的离婚案件属于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故D项错误。


  第43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


  【正确答案】:B 【考点】司法判决解散


  【详解】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本题中,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公司的经营已经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而且,在股东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来摆脱困境时,又被其他股东拒绝,显然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故选项D错误。在此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且题干中未指出公司章程另行约定,故应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甲、乙二人的表决权均超过10%,有权提起公司解散之诉,而丙的表决权不足10%,无权提起公司解散之诉。故选项A和选项C错误,选项B正确。


  第4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白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童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B.《通报》送达届,并购协议解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


  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B 【考点】合同的解除


  【详解】《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最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O”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寸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0”甲乙公司在并购协议中约定了解除权,乙公司在满足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所以B选项正确.A选项铡误。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对合同解除有异议,所以,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所以,D选项错误。


  第45题 甲、乙婚后3年无子,乙对甲曰趋冷淡,某日乙与女同事丙出了交通事故,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甲才得知乙、丙已经同居1年,甲愤然提出离婚之诉,在诉讼过程中,乙得知甲已经怀孕,而乙因此次事故丧失了生育能力,乙请求甲生下孩子并拒绝离婚,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哪项错误?(  )


  A.如果甲坚持离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B.甲有权自己决定人工终止妊娠,乙无权对甲主张自己的生育权


  C.如果甲、乙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甲得知自己有权获得损害赔偿,在知道后的1年后向法院提出,法院应当受理


  D.甲有权向乙主张损害赔偿,但是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正确答案】:C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 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A项说法正确。 关于B项,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务中认为生育或者不生育的权利,应该属于女方,女方的生命、 健康高于一切,无论是男方主张还是双方父母主张,都予以驳回。B项说法正确。根据《婚姻法解释 (一)》第30条规定,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 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D项说法正确。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7条规定,应在 办理离婚手续1年内提出,C项错误,当选。


  第46题 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


  A.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均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B.异议形式仅限于书面


  C.人民法院应在十五日内审查异议理由,并作出裁定


  D.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裁定不服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D 《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47题 张某提前两周以500元订购了南方航空公司原价700元的打折机票,后因临时有事,张某于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前往售票处办理退票手续,南方航空公司规定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退票手续费的规定是无效格式条款


  B.张某应当支付150元的退票手续费


  C.刘某应当支付210元的退票手续费


  D.航空公司只能收取退票的成本费而不能收取手续费


  【正确答案】:B 《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本题中,航空公司关于“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的规定实际上就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中,该格式条款本身并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规定的情形,另外,“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的规定并不是免责条款,也没有加重客户责任、排除客户的主要权利,因为飞机起飞前两小时内办理退票手续,很可能导致该机票无法在两小时内售出,造成航空公司的损失,收取手续费是让退票者分担损失的措施,并未违背公平的原则,该格式条款是有效的,故A、D选项错误。《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本题中的“机票价格”可以按照机票票面价格解释,也可以按照机票折后价格解释,因此应当作出不利于航空公司的解释,所以刘某应当按照购买机票的折后价格支付退票手续费,即150元,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第48题 下列关于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标的物为不动产的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


  B.涉外协议管辖只能以书面形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C.涉外不动产纠纷只能由我国法院管辖


  D.协议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正确答案】:D 标的物为不动产的纠纷和不动产纠纷不同,并不属于专属管辖。涉外协议可以以默示方式,应诉管辖。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并不排斥外国法院。


  第49题 张某和李某赌博,输了1万元,李某多次向张某索要无果,非常生气。一日,李某专程找到张某说:“你再不还钱我就到公安局报案让你坐牢。”张某恳求李某不要报案,李某说:“不报案也行,除非你给钱。”张某无奈只得同意,但是又恳求李某宽限几日。最后李某同意由张某1个月内还清,但是要求张某打一个写有“欠李某1万元,保证1个月内还清”的欠条。对于张某和李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是有效的法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因受胁迫而为的可撤销民事行为


  D.因违法而无效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D 因赌债不具有合法性,所以本题中,张某和李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为还钱写的欠条也属于因违法而无效的民事行为。本题中张某虽然受李莱胁迫而写了欠条,但是由于行为本身是无效的,所以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本题应选D。


  第50题 某保险公司开设一种人寿险:投保人逐年缴纳一定保费至60岁时可获得20万元保险金,保费随起保年龄的增长而增加。41岁的某甲精心计算后发现,若从46岁起投保,可最大限度降低保费,遂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谎称自己46岁。3年后保险公司发现某甲申报年龄不实。对此,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


  A.因某甲谎报年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B.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不予退还


  C.对某甲按41岁起保计算,对多收部分保费退还某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


  D.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某甲


  【正确答案】:C 根据《保险法》第32条规定,选C项。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第51题 关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在进行诊疗前,医务人员已向患者说明可能的风险,在手术过程中出项该风险,造成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受到侵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B.患者到医院进行相应治疗受到损害的,一般情况下应当由患者自己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以及证明该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C.小刘在医院进行手术过程中输血感染乙肝,就此造成的损失小刘只能向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可以帮助患者向血液提供机构索赔


  D.艾美车祸中右腿受伤严重,一直昏迷,医疗机构一直与其家人联系无果。若不截肢则有生命危险,医院为抢救其生命,经负责人同意实施截肢手术。艾美醒来后痛哭不已,认为医疗机构未经其同意实施截肢手术侵犯了她的权益,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C,D A项:医疗机构的说明告知义务。《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了医疗机构的说明告知义务。说明告知风险是医疗机构的义务,但并非免责条款,造成损失的仍需根据是否存在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承担赔偿责任,不应简单认定为不承担赔偿责任。A项错误。B项:医疗诉讼的举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医疗诉讼的举证责任重新回到原告即患者一方,仅在特殊情况下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B项正确。C项:医疗产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本题中小刘因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损害,既可以向血液提供机构追偿,也可以向医院追偿,最终责任人为血液提供机构。C项认为只能向血液提供机构追偿的说法不正确。D项:紧急情况下告知义务的例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艾美当时的情况完全符合本条的紧急情况,可以免除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医院不因此担责。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CD。


  第52题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受案范围理解正确的有哪些?(  )


  A.某市甲区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张某向甲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而李某不同意调解,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本案已经甲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对于李某的起诉,甲区法院不应当受理


  B.北京市海淀区刘某与孔某因为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刘某按照合同中有效的仲裁条款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孔某怕仲裁对自己不利而向海淀区法院起诉,海淀区法院对于本案不应受理


  C.胡某就职于广东省番禺区某高新科技公司,因工资薪酬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胡某向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番禺区法院应当受理


  D.高某与孙某就收养子女问题达成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一旦事后发生争议,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后高某欲解除收养关系而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孙某也向上海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对于本案,该法院可以受理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查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A错误。《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所以,B项正确。《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必经程序,所以C项错误。《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所以,D项中的仲裁协议无效,对于该案,法院可以受理,所以D项正确。


  第53题 基金会法人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法人种类,我国对此有《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基金会法人予以专门的规制。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和法人理论,基金会法人在分类上可以属于下列哪些种类?(  )


  A.事业单位法人


  B.社会团体法人


  C.财团法人


  D.社团法人


  【正确答案】:B,C 《民法通则》以法人的活动性质为标准,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 会田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 的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 社会组织。基金会法人属于特殊的社会团体法人。


  传统民法依照法人成立的基础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以社员权为基础的人的集 合体;而财团法人是指为了一定的目的而设立的,并由专门委任的人按照规定的目的对各种财产进行使 用。因而基金会法人属于财团法人。故选BC。


  第54题 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


  A.对于不在我国境内的债务人,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送达


  B.支付令自异议期满债务人未提出有效异议时始发生效力


  C.债务人可以针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进行口头异议


  D.债务人不提出异议,向支付令的发出法院起诉的,可以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A,B,C 对不在我国境内和下落不明的债务人不能申请支付令,A项错误,当选。支付令自制作发出时发生督促效力,B项错误,当选。支付令的异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C项错误,当选。所以本题答案为 ABC。


  第55题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B.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C.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


  【正确答案】:A,B,C,D 【考点】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故A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B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68条规定,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308条规定,D项正确。所以本题选ABCD。


  第96题 关于该楼房建造第三层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周某有权拒绝吴某再建


  B.周某无权拒绝吴某再建


  C.吴某建第三层须经过周某的同意


  D.如果吴某在卖房时告知周某关于建第三层的计划,则无须经过周某的同意


  【正确答案】:A,C,D 依据以上的分析,该楼房由吴某的单独所有变成吴某、周某的区分所有,楼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归吴某与周某共同享有,因此,第二层的楼顶也属于吴某、周某二人共有,吴某要加盖第三层必须征得周某的同意。但是如果吴某在出卖一层时和吴某声明要建第三层,周某仍然购买,则视为已经经过了周桌的同意。所以正确选项为ACD。


  【连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97~99题。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电:“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第91—93题:


  第97题 设本案中乙如约支付了4期,但最后一期未能支付,甲多次催告,乙仍无力支付。则甲的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


  A.可以解除合同


  B.可以退回货款,收回电脑,并要求乙支付几个月的电脑使用费


  C.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D.如果甲解除合同,应当退回货款,并加付该货款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正确答案】:A,B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依此,可得知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和B,C、D项的说法无法律依据,故不当选。


  第98题 设乙回家后在使用电脑时硬盘被锁死,整台电脑报废。经查,是由于电脑所带的病毒所致,但是甲不知道电脑已经感染上病毒。则下列对于损失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由于甲交付的标的物质量符合双方事前约定,甲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由于甲过于自信电脑上没有病毒,主观上有过失,基于该过失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由于甲并不知情且从未感染过病毒,应认定主观上没有过失,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电脑的质量存在瑕疵,即使甲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赔偿乙的损失


  【正确答案】:D 《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且,违约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当事人主观上有无过错,据此,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第99题 设乙在回宿舍的路上碰到同学丙,丙要随老师去外地做调查,正急需一台掌上电脑,乙立即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如果丙届时未付款。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


  A.乙无权处分,丙也知情,如甲不予追认并想收回电脑,可直接向丙索要


  B.就乙丙合同而言,乙、丙之间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的行为,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


  C.丙届时未付款,应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与乙是一个买卖关系,乙与丙是另一个买卖关系,丙只能向乙付款,乙再向甲付款


  【正确答案】:C 双方并未约定在乙付款之前由甲保留所有权,因此电脑自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乙的行为不构成无权处分,故选项A错误。本题情形属于《合同法》第64条规定的第三人代为接受履行的情形,不是第三人代为履行,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c正确。因为乙、丙之间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因此丙可以直接向甲履行,从而消灭甲乙之间以及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故选项D错误。


  第100题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姑力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


  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


  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


  【正确答案】:B 【考点】股东会决议


  【详解】根据《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故秦某无权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第41条第1款规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丑分,共50分。第1题 张某于2005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07年7月9日,张某还 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另外,张某曾借给王 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07年6月10日之前还款。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张某不好意思向他要, 所以一直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哪项?(  )

  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C.李某可以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


  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正确答案】:D 代位权指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又怠于行使,致其责任财产应增加而不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以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使债权得以实现。因此,李某无须经过张某同意或与其协商,就可直接行使代位权。李某可以直接请求王某偿还张某所欠李某的债款,而非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


  第2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不正确?(  )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律采取独任制


  B.再审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C.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D.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可以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正确答案】:B A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B项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3款的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C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因此,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是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D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所以,如果中级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的时候,合议庭成员可以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


  第3题 张三、李四、王五合伙经营一家普通合伙企业,赵六欲入伙,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


  A.经张三、李四、王五一致同意,赵六方可入伙


  B.赵六入伙需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C.赵六要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D.赵六与张三、李四、王五享有同等的权利,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C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AB正确,不当选。根据该法第44条规定,C错误,当逸。D正确,不当选。


  第4题 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入,丙、丁为有限合伙入。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


  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D 本题主要考查有限合伙企业的表见代理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6的规定,第三人有理 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 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合伙人丁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应当对此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徐某有理由相信丁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丁应当与普通合伙人一样承担责任,本题中丙为有限合 伙人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故D正确,应选。


  第5题 北岳印刷公司申请破产后,进入债权申报程序,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项?(  )


  A.甲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口头陈述了自己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


  B.该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保证人乙已经代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以其求偿权向债务人申报债权


  C.该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保证人丙没有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所以不具有申报债权的权利


  D.北岳公司是某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不知道该公司申请破产的事实,仍然处理委托事务,由此产生的请求权不得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B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9条规定,A项错误,还应提交证据,口头申报不合法。根据第51条规定,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第54条规定,D项错误。


  第56题 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B.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该支票无效


  C.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支票无效


  D.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正确答案】:A,D 《票据法》第83条规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故A项正确。第86条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故B项错误。第90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而不是支票无效。故C项错误。第91条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


  行规定。故D项正确。


  第57题 H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发行股票前,在其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中遗漏了为x公司担保3000万元贷款的内容。Y证券公司在知道H公司存在数额巨大的担保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股票的按期发行遂与出具法律意见书的K律师事务所商量,决定暂时不公开这一信息,并且以包销的方式为H公司发行股票。该股票上市后不久,H公司即被X公司的债权人起诉,并且败诉需立即替x公司清偿3000万元的债务。这一结果致使该股票价格大跌,大量投资者遭受了损失。请问:投资者受到的损失应由下列哪些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A.H股份有限公司


  B.Y证券公司


  C.K律师事务所


  D.H股份有限公司、Y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


  【正确答案】:A,B,C,D 根据《证券法》第69条的规定,本题中承担虚假信息责任的主体是发行公司(H公司)、承销证券公司(Y证券公司)以及发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故A、B、D项正确;根据《证券法》第173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对其所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因此本题中A、B、C、D四项正确。


  第58题 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路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张某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害


  B.甲小学和乙公司应向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张某有权要求甲小学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D.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正确答案】:A,B,C 【考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详解】本题中,张某与乙公司形成旅客运输合同,对于张某遭受人身损害,张某可以要求乙公司承 担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中并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本题中小牛已 脱离甲小学管辖范围,甲小学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B、C选项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第 1款及《侵权责任法》第22条、第32条规定,张某有权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 及精神损害,因此选项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C。


  第59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c地,乙到期未能交货。甲多次催货未果,便向B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受理后,甲得知乙将货物放置于其设在D地的仓库,并且随时可能转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如果想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向货物所在地的D地基层法院提出


  B.甲如果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C.受诉法院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可以直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D.法院受理甲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正确答案】:A,B,D 【考点】财产保全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31条规定,对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应当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由受理案件的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在本题当中,B地基层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因此在保全的种类上只能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法院可以依职权作出裁定,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所以ABD三个选项的表述都是错误的。


  第60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总监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合伙企业兼职


  C.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D.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监事


  【正确答案】:A,B,C 根据《公司法》第66条规定,A正确,当选。根据该法第68条规定,C正确,当选。根据 该法第70条规定,B正确。根据第52条第4款规定,关于国有独资公司部分对此并没有特殊规定,D错误。


 第61题 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


  A.独任制只适用于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也只适用独任制


  B.当事人双方可以协议选择不适用简易程序,选择适用普通程序


  C.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案情简单的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D.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自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重新计算审限


  【正确答案】:A,B,C,D A选项,独任制还适用于多数情况下的特别程序;B选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程序, 但不能选择适用普通程序;C选项,特别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D选项,简易转为普通的,审限自简易程 序立案之次日起计算。


  第62题 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


  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


  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 人


  【正确答案】:B,C 【考点】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化


  【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8条的规定,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选项A错误。根据《舍伙企业法》第16条和第64条第2款的规定,丙作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各合伙人商定其出资份额为5万元也符合法律规定,故选项B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9条的规定,选项C中,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属于合伙协议的另有约定,是正确选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2条和第61条第2款规定,即使全体合伙人同意,也不能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故选项D错误。


  第63题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拟发起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10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符合法律的规定


  B.发起人的首次出资不得少于200万元


  C.发起人的人数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其中2人必须是中国公民


  D.发起人的非货币出资总额可以是700万元


  【正确答案】:A,B,D 根据《公司法》第81条规定可知A、B正确;根据该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由此可知C项错误;根据该法第27条第3款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该法第83条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发起人的货币出资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30%,非货币出资可以是70%,即700万。故D正确。


  第64题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正确答案】:A,C,D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详解】根据《公司法》第112条的规定,选项C和选项D不是董事会决议效力的条件,是错误的。 本题中,华胜股份有限公司共有9名董事,董事会会议须有5名董事出席,但通过决议所需的半数表决票 是以全体董事数为基数的,而不是以出席董事数为基数的,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 ACD。


  第65题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A,D 【考点】宣告死亡


  【详解】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限制,而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人不受顺序限制,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9选项8错误。根据《民通意见》第37条的规定,选项C错误。根据《民通意见》第40条的规定,选项D正确。


  第66题 大地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关于律师所作的咨询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B.合营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合营企业合同只能约定由中国境内的仲裁机构作为双方争议的解决机构


  D.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不以出资比例分配企业利润


  【正确答案】:A,C,D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规定,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 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0合 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根据法律规定,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成立,A项说法错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 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 业。故B项说法正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5条规定,合营各方发生纠纷,董事会不能协商解决 时,由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由合营各方协议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C项说法错误。《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故D项说法错误。


  第67题 下列纠纷,当事人可申请仲裁的有哪些?(  )


  A.李某的房屋被赵某倒车时撞坏的侵权纠纷


  B.周某委托赵某代理其事务而发生的纠纷


  C.孙某因公开散布王某的隐私而与王某发生的侵害人格权纠纷


  D.何某的父母因车祸遇难,其姨与其姐就其抚养问题发生纠纷


  【正确答案】:A,B 《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68题 下列关于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


  A.仲裁被执行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不予执行


  B.申请不予执行涉外裁决的情形和申请撤销涉外裁决的情形相同


  C.申请不予执行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


  D.申请不予执行国内裁决的可以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


  【正确答案】:A,C 不予执行的申请要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不予执行的期限是执行开始后,执行完毕前。


  第69题 大华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r筹集资金而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载明的用途是进行研发,但是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募集到的资金购买了办公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大华公司的做法违法,因为变更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的用途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B.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责令大华公司改正


  C.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对责任人员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


  D.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大华公司的股票上市


  【正确答案】:A,B,C 《证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 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 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A项正确。第194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 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 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 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 款的规定处罚。”B、C项正确。第55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 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 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 近三年连续亏损;(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故D项做法不符合暂停上市的条件,本 题应选A、B、C项。


  第70题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违反《证券法》规定?(  )


  A.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B.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


  C.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


  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正确答案】:A,C,D 【考点】对证券公司的监管


  【详解】根据《证券法》第130条第2款的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这是强制性规范,股东会决议也不得做出例夕卜规定,故选项A错误。根据《证券法》第142条的规定,选项8正确。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规定,选项C错误。根据《证券法》第143条的规定,选项D错误。


  第71题 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乙可以基于设备质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赔


  B.甲不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C.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D.租赁期满后由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B,C 【考点】融资租赁合同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240条规定,A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44、248条的规定,B项、C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50条规定,D项错误。


  第72题 某外资企业拥有“清爽”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 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些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


  A.请求禁止甲公司将“清爽”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B.请求禁止乙公司将“清爽”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


  C.请求禁止丙公司将“清爽”商标在啤酒上使用


  D.请求已将“清爽”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A,B,C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的规定,A、B、C项的说法正确。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因此D项不当选,本题答案为A、B、C项。


  第73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颁行后,各界反响热烈。法制月刊的记者小赵就《证据规定》的相关问题采访了不同层面的读者。以下是读者对相关问题的见解或观点。《证据规定》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存在例外,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但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即使超过举证期限,当事人仍可变更诉讼请求为主张合同有效但要求解除


  B.当事人主张违约赔偿10万元,但人民法院根据事实认定当事人因对方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为20万元,即使超过举证期限,当事人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为赔偿20万元


  C.当事人以缔约过失责任主张赔偿,但人民法院认定此系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即使超过举证期限,当 事人仍可变更诉讼请求为侵权诉讼赔偿


  D.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选择主张违约赔偿,即使超过举证期限,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又变更诉讼请求为侵权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查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的两个例外情况。《民诉证据规定》第34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3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35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所以AC当选,B项不选。《合同法解释(一)》第30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所以D项不选。


  第74题 阳光公司在通过网络向社会大众征集广告用语,声明被采用的应征者将获得奖金5000元。张小利设计的广告语最符合其要求,因此被选中并获得5000元奖金。阳光公司使用该广告语3年以后,张小利对广告语的著作权提出主张,要求阳光公司停止使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张小利设计的广告语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B.阳光公司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


  C.张小利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但其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


  D.张小利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但阳光公司可以在其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广告语


  【正确答案】:A,D 《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本题中,张小利设计的广告语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品特征。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A选项正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广告语属于委托作品,因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广告语的著作权归受托人阳光公司享有,故选项B说法错误。本题中,阳光公司使用该广告语3年的行为并不是侵权行为,因此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并未开始计算,故不存在超过的问题,选项C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按照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情形,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本题中,双方没有约定广告语的使用范围,委托人阳光公司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即在其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广告语。因此,D项正确。


  第75题 下列哪些民事诉讼案件法院不可以按撤诉处理?(  )


  A.金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B.韩某是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C.张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D.黄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正确答案】:B,C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9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2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8条归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


  第76题 对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民事调解书?(  )


  A.被告拖欠原告贷款1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1个月内付清,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期间 的贷款利息


  B.赔偿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国外,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同意在2个月内赔付


  C.赡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愿意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原告申请撤诉


  D.收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维持收养关系


  【正确答案】:C,D 【考点】民事调解书的适用范围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1款规定,本题答案为CD。


  第77题 甲乙丙欲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甲乙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


  B.甲乙丙可以用货币、实务、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是不得以劳务出资


  C.甲乙丙可以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也可以只达成口头协议


  D.甲乙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D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可见AD正确。该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可见B错误。该法第14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可见C错误。


  第78题 甲、乙二公司拟募集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他们在获准向社会募股后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


  A.其认股书上记载:认股人一旦认购股份就不得撤回


  B.与某银行签订承销股份和代收股款协议,由该银行代售股份和代收股款


  C.在招股说明书上告知:公司章程由认股人在创立大会上共同制订 .


  D.在招股说明书上告知:股款募足后将在6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


  【正确答案】:A,B,C,D 【考点】股份公司的募集设立


  【详解】根据《公司法》第90条规定,A项、D项违反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88条规定,B 项违法。根据《公司法》第87条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因此C项也违法。


  第79题 在A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  )


  A.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A的设备


  B.乙根据与A的建筑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条款,要求以A的酒店经营收入优先清偿拖欠的工程款


  C.丙根据与A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签订的以物偿债协议,要求取得用于抵偿欠款的一批库存产品


  D.丁依合同保管着A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A拖欠的保管费


  【正确答案】:A,D 【考点】破产取回权、优先权以及破产债权


  【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A的设备应予支持。 根据第109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乙 根据与A的建筑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条款,要求以A的酒店经营收入优先清偿拖欠的工程款不应支持。根据 第110条的规定,丙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与A签订的以物偿债协议的债权是破产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受 偿。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根据《物权法》第230条和《担保法》第84条的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 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丁依合同保管着A的一批货物, 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A拖欠的保管费,正是基于留置权的优先权属性,因此应予以支持。 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D。


  第80题 下列哪些出租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


  A.甲购买正版畅销图书用于出租


  B.乙购买正版杀毒软件用于出租


  C.丙购买正版唱片用于出租


  D.丁购买正宗专利产品用于出租


  【正确答案】:B,C 【考点】著作权侵权行为


  【详解】《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出租权,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购买正版作品并不能代表其有权出租该作品,因此选项BC中乙丙的行为均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根据前述规定,图书不属于出租权的标的,故选项A不构成侵权。选项D中丁购买的专利产品属于其私人财产,可以由其处分,故丁有权将其专利产品出租。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C。


 第81题 请问以下哪些情况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


  A.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医院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致使患者无法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


  B.游客到动物园游览,购买适当的饲料给狗熊喂食被咬伤


  C.李奶奶从超市买完东西出门时,堆在门口的货物滑落将其砸伤


  D.小乐在幼儿园滑滑梯时,从滑梯上滚下骨折


  【正确答案】:A,B,C,D A项: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的一大变化就是纠正了医疗诉讼中全部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的规定,举证责任归位,谁主张谁举证。一般情况下由患者举证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只在特定情况下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即《侵权责任法》第58条,本题选项中,医疗机构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适用过错推定责任。A项正确。B项: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游客在喂食时被咬伤,符合本条规定的情形,适用过错推定责任。C项:堆放物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8条规定,本选项中,李奶奶被堆放物砸伤,适用过错推定责任。D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小乐在幼儿园受侵害符合此条规定,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本题应选ABCD四项。


  第82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的有哪些?(  )


  A.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B.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的


  C.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


  D.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


  【正确答案】:B,D 【考点】判决、裁定生效情形下的再行起诉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A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144条第1款规定,B项正确。《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选项C中,由于法院曾经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意味着从实体上已经解决与此相关的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5)项的规定, C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152条规定,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应为BD。


  第83题 张某3岁的儿子和王某4岁的女儿在刘某家中玩耍,王某的女儿将刘某价值8000元的手提电脑损毁。张某以为是自己的儿子损毁的,于是赔偿了刘某一台同等价值的电脑,刘某也不清楚事实真相,于是接收了。后来刘某将该台电脑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何某。现在张某得知了事实真相,则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些?(  )


  A.有权要求刘某返还9000元钱


  B.不能要求刘某返还交付的电脑


  C.可以要求刘某返还8000元钱


  D.可要求刘某返还一台同等价值的电脑


  【正确答案】:B,C,D 张某的行为是非债清偿,构成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 返还相应的价值,因此BCD正确。


  第84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的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予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宴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正确答案】:C,D 本题涉及一房二卖问题。对于一房二卖,依照合同法规定,两个合同均为有效合同,但对于 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原合同债权人不得请求返还。原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 任。对于本题所约定的违约金,依照合同法规定,如果过高,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故本题答案为C、D项。


  第85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一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详解】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对于钱某的遗产,胡某由于已经与钱某离婚,不再具有配偶的身份,故胡某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因此答案A错误。《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 tt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关系的存在必须以扶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本题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并未与吴某形成扶养关系,故甲不能继承吴某的遗产,因此选项 B错误。胡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两者均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故选项C正确。胡某与吴某结婚时,乙尚未成年并与吴某共同居住,已形成扶养关系,故乙作为与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其与吴某之间的父女关系并不因吴某的离婚而消灭.丁仍然有权继承吴某遗产,故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第86题 下列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


  A.某甲诉某乙返还不当得利案件,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半年,某乙提出证据证明调解协议是在本案的法官强迫威逼之下达成的,经查证属实


  B.某甲诉某乙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半年内,某乙提出证据证明某甲伪造证据,承办法官曾接受某甲贿赂


  C.某甲诉某乙继承案件,判决生效后超过3年,遗产已经损坏,但某甲提出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D.某甲诉某乙侵权赔偿案件,判决已生效1年,某甲提出作出判决的合议庭人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正确答案】:A,D 《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故A应受理。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故B不予受理。第17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D项符合第4种情形,应当受理。第18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C选项中判决生效已3年,应不予受理。


  第87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董事9名。该董事会某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哪些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


  A.会议记录记载的出席董事为5人,实际到会4人(其中一人提交了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


  B.会议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并由副董事长兼任经理的决议


  C.会议通过了公司适当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D.会议的所有议决事项均载人会议记录,由董事长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


  【正确答案】:C,D 根据《公司法》第112、113条,A项合法,D项违法。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的,是股东大会,C项违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第115条规定:“公司 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由这两条可见B项合法。


  第88题 王某有一栋两层楼房,在楼顶上设置了一个商业广告牌。后王某将该楼房的第二层出售给了张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


  B.张某与王某间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


  C.张某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D.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详解】根据《物权法》第70条规定,王某将楼房第二层出售给张某后,张某即成为该栋楼房的业主之一,与王某就该栋楼房形成了建筑区分所有权关系。该栋楼房楼顶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张某作为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在张粟成为业主后,王某在楼顶设置商业广告牌属于对共有部分的利用,应经各共有人同意,王某和张某同为共有人,因此,张某单方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王某在楼顶设置商业广告牌属于对共有部分的利用,则根据《物权法》第80条的规定,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第89题 下列关于民事执行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一律由基层法院执行


  B.执行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


  C.调解书不能申请执行


  D.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执行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由当事人最先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C,D 《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生效的民事抖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不一定是基层法院,所以A说法错误,符合题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204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异议和案外人异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 B说法也错误,也符合题意;《民诉法》第212条规定调解书也可以申请执行,所以C说法错误,符合题意;《执行规定》第15条规定,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而非当事人最先申请的人民法院,所以D说法也错误,符合题意。综上,本题应选ABCD。


  第90题 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行使留置权


  D.是行使抵销权


  【正确答案】:A,B,C,D 【考点】对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留置权和抵销权的理解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在本题目中,甲先向乙借彩电,乙再向甲借手机,这是两个合同,而不是基于一个双务合同而产生的互负债务。所以,不会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本题目并不涉及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根据《担保法》第84条规定,本题目中,不涉及到这几类合同,所以不能适用留置权。根据《合同法》第99条规定,本题目中,两个债,一个是借彩电,一个是借手机,很显然它们的性质不同,不能法定抵销。根据《合同法》第100条规定,本题目中,双方并没有进行协商,更没有达成一致的抵销意见。由此可见,本题的答案为ABCD。


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2006年3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月10日至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甲在3月26曰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关于甲与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A.由于甲所养殖的鸡只于3月25日已经大部灭失,合同自动解除


  B.甲取消交易构成违约,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


  C.甲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是应赔偿丙公司的损失


  D.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B,D 【考点】合同的履行和解除条件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除了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外,任一方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履行合同,也无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甲所养鸡只大多灭失的事实不影响甲丙之间的饲料买卖合同关系。A、C项显然错误,D项正确。甲取消交易的行为构成第108条意义上的预期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B项正确。故选BD。


  第92题 刘某从海塘公司购买红木家具1套,价款为3万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审请仲裁。交付后,刘某发现该家具并非红木制成,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退货。如果裁决退货,海塘公。司不服,可以以何种方式获得救济?(  )


  A.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B.向本公司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C.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


  D.向执行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


  【正确答案】:A,D 【考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详解】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的规定,C项错误,D项正确。


 第93题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对寰宇公司及其司机张某提起了诉讼,要求寰宇公司和张某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进行中,李某将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改为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2.8万元。本案被告在答辩中认为,司机紧急刹车是因为行人陈某违章过路引起,责任应当由陈某承担,因此要求追加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李某将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变更为承担侵权责任应在:(  )


  A.在第一审程序判决作出前


  B.在第一审程序的举证期限届满前


  C.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内


  D.在第一审的法庭辩论终结前


  【正确答案】:B 【考点】变更诉因的最后时限


  【详解】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本题选B。


  【连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94~96题。


  某县居民吴某依法取得位于该县皇后大街西侧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吴某在该宗土地上建造三层楼房的申请得到了城建部门的批准,并领到了建筑许可证。由于资金不足,吴某盖到二层就封顶了,他准备积累资金以后再加盖第三层。吴某因做生意急需本钱,便将该楼房第一层转让给了周某,但吴某在卖房时并没有提到要盖第三层的问题。后来吴某生意兴隆,资金充足,便又打算建造第三层。周某得知后,明确表示反对吴某再建造第三层。


  第94题 关于该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说法正确的是:(  )


  A.仍然属于吴某享有


  B.属于吴某与周某共同享有


  C.仍然属于国家所有


  D.如果吴某事先向周某声明不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则仍然由吴某单独享有


  【正确答案】:B 《物权法》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其他都是干扰项。


  第95题 关于该楼房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该楼房原来是单独所有


  B.该楼房现在是区分所有


  C.该楼房由吴某和周某共同共有


  D.该楼房由吴某和周某按份共有


  【正确答案】:A,B 依照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原理,吴某将该楼房一层转让给周某以后,该楼房就从原来吴某的单独所有变成了二人的区分所有,而此时并没有形成民法上的共有关系,所以AB项正确,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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