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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一卷模拟试题(4)

31.外交代表的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的例外情况,不包括( )。

  A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户主物权诉讼


  B.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为遗嘱执行人事项的诉讼


  C.外交代表于接受国境内在公务范围以外从事的商务活动的诉讼


  D.外交代表代表派遣国接受赠予事项的诉讼


  32.以下关于我国对国际法上继承问题的基本立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历届旧政府所签订的一切旧条约,均认为当然失效


  B.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继承旧政府在国内外的一切合法财产


  C.外国政府援助旧政府进行内战的恶意债务,不予继承;对于合法债务,主张通过友好协商,合理地解决如何继承问题


  D.主张新中国政府有权继承旧政府代表中国所享有的一切合法的国际权利


  33.下述哪种情况下的犯罪是可引渡的?( )


  A. 依请求引渡国法律被认为是犯罪  B.依被请求引渡国法律被认为是犯罪


  C.依请求引渡国和被请求引渡国的法律都认为是犯罪  D.依第三国法律被认为是犯罪


  34.国际法中,下列哪一选项中的人可以成为庇护的对象?


  A.某甲由于政治原因而受到甲国的追诉  B.某乙犯有危害和平罪而受到甲国的追诉


  C.某丙从事危害联合国宪章和原则的活动  D.某丁犯有战争罪而受到甲国的追诉


  35.日本人松日洋子与美籍华人潘保罗在桂林旅游相识,并于1998年在美国举行婚礼。婚后松口洋子随夫定居上海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1999年8月25日获得批准。她遂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至今未获得批准。自1999年8月25日以后,松口洋子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哪国法律?( )


  A.日本法律 B.美国法律 C.中国法律 D.民事行为发生地国的法律


  36.玛丽具有甲国国籍,住在乙国,后于1992年死亡。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又应适用玛丽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直接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37.一个住所在日本的美国人,未留遗嘱死亡,遗产中有动产在纽约州。其子在日本提起诉讼,依日本法律规定,继承本应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纽约州的法律),而纽约州的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日本法院遂依照日本关于动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作出了判决,这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 )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法律规避


  38.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 )的法律。


  A.定居国 B.行为地   C.出生地国 D.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地国


  39.一位住所设在荷兰的丹麦公民,在西班牙去世并在中国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西班牙的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丹麦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配。若西班牙法院承认转致,则应适用( )。


  A.丹麦法 B.法国法   C.荷兰法 D.中国法


  40.甲国公民成某(男)与乙国公民章某(女)在乙国结婚,后移居丙国。3年后,成某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成某在丙国的遗产的诉讼,并认为成与章之间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否认章某的继承权。关夫妻关系的成立问题,依丙国国际私法的规定应适用乙国法律,但是依乙国法律应适用丈夫本国法的甲国法律。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丙国法院适用甲国法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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