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仲裁法章节练习(十七)1
一、填空题
1、仲裁裁决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其应尽 实体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和(当事人的申请 )。
3、仲裁裁决执行机构具有两大属性:(法定性)和(专门性 )。
4、《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5、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的执行措施所针对的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和( 行为)。
6、人民法院同意执行担保,暂缓执行的期限一般应与担保的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 一年 )。
7、委托执行案件,委托法院应在(一个月 )内办妥委托执行手续。
8、申请执行 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 一年 ),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
9、执行监督制度,即上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本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 )、(指导 )、( 协调 )。
10、1997年4月22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