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一卷强化练习题及答案20
96.甲国与乙国为邻国,向来友好,彼此间缔结了若干双边条约,涉及边界的划定、互助同盟等方面。后来,甲国由于民族纷争,一分为三:丙国、丁国、戊国。乙国遂单方终止了其与甲国缔结的一切双边条约,并致力于帮助原甲国领导人恢复政权,统一三国。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丙国、丁国、戊国三国与乙国之间未曾缔结过任何条约,因此它们之间不受任何条约之约束,乙方单边终止其与甲国曾经缔结的一切双边条约的做法是无可指责的
B.丙国有权依据乙国与甲国曾经签订的双边条约主张其与乙国之间的大陆架划定标准
C.在民族纷争中,丁国将戊国境内某一博物馆长期存在的一件珍贵文物取走,放在丁国新建的博物馆中,据为已有。根据国际法的继承原则,丁国的做法是受国际法保护的
D.戊国有权拒绝继承甲国因曾经遭受他国侵略所负担的债务
97.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举报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B.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C.对于中止的调查,经营者未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恢复调查
D.中止调查的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
98.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考试大论坛
B.工资应当以货币或者实物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C.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最少要支付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D.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酌情降低支付工资
2003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森林大酒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小毛,延长试用期期间,小毛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1500元。小毛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森林大酒店评理。森林大酒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对小毛不能搞特殊。根据上述情况,
请回答99-100题。
99.有关本案中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的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A.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无效
B.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有效
C.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D.以上评论都不正确
100.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的做法是否正确?
A.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这是该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小毛不能搞特殊
B.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小毛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
C.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D.上述说法都不正确
96.[考点]国际法的继承
[答案及解析]BD。国家继承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条约继承:人身性、政治性条约不继承:和平友好、军事同盟、共同防御;非人身性条约要继承: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本题中A项认为所有条约均不继承的看法错误,不选。B项正确,因为大陆架划定的条约属于非人身性条约,应予继承。(2)债务的继承:国家债务、地方化债务要继承;地方债务、恶债、主体一方为私人的债务不继承。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
以国家的名义承担而事实上仅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称为地方化债务。所谓的“恶债”,即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或违背继承国根本利益所负之债,如征服债务或战争债务等,原则上也不予继承。
D项中的侵略所负债务属于恶债,故可以不予继承,因此D项正确。
(3)档案的继承:有关国家间协商解决,无协议,则根据与所涉领土有关联原则确定归属。继承国有权复制原始档案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但无权要求原始档案归属国补偿。
(4)财产的继承:一是财产一般随领土一并转移而转属或分别转属继承国;二是所涉领土的实际生存原则。凡是与所涉领土生存或活动有关的国家动产,不论其所处地理位置,都应转属继承国。
C项中该动产原属于戊国,虽然丁盗走放在自己国家的领土上,仍应当属于戊国。所以C项错误。
97.[考点]反垄断
[答案及解析]AC。依《反垄断法》第38条规定,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举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故A项错误。
第45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1)经营者未履行承诺的;(2)作出中止调查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3)中止调查的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对于中止的调查,经营者未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而非“可以”,故C项错误。
第41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B、D项表述均符合法律规定。
98.[考点]劳动者工资和休息时间的规定
[答案及解析]C。A项错误,应当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是《劳动法》第48条第2款。8项错误,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依据是《劳动法》第50条。D项错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依据是《劳动法》第51条。
99.[考点]劳动合同的效力
[答案及解析]C。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能对6个月内的试用期的长短进行约定,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本案劳动合同中延长试用期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行规定,因此,该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是无效的。第26条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100.[考点]试用期期间的工资
[答案及解析]C。根据《劳动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有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的规章与有效劳动合同内容有冲突时,用人单位内部规章不能排除劳动合同的效力。”森林大酒店和小毛约定了小毛的月工资3000元,就具有法律效力,森林大酒店不能以其长年的经营习惯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因此,既然森林大酒店和小毛劳动合同有5年期间,在这5年期间,除非出现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森林大酒店应依约支付小毛月工资3000元,其降低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由此可见,本题应选C项。
96.甲国与乙国为邻国,向来友好,彼此间缔结了若干双边条约,涉及边界的划定、互助同盟等方面。后来,甲国由于民族纷争,一分为三:丙国、丁国、戊国。乙国遂单方终止了其与甲国缔结的一切双边条约,并致力于帮助原甲国领导人恢复政权,统一三国。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丙国、丁国、戊国三国与乙国之间未曾缔结过任何条约,因此它们之间不受任何条约之约束,乙方单边终止其与甲国曾经缔结的一切双边条约的做法是无可指责的
B.丙国有权依据乙国与甲国曾经签订的双边条约主张其与乙国之间的大陆架划定标准
C.在民族纷争中,丁国将戊国境内某一博物馆长期存在的一件珍贵文物取走,放在丁国新建的博物馆中,据为已有。根据国际法的继承原则,丁国的做法是受国际法保护的
D.戊国有权拒绝继承甲国因曾经遭受他国侵略所负担的债务
97.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举报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B.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C.对于中止的调查,经营者未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恢复调查
D.中止调查的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
98.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考试大论坛
B.工资应当以货币或者实物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C.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最少要支付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D.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酌情降低支付工资
2003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森林大酒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小毛,延长试用期期间,小毛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1500元。小毛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森林大酒店评理。森林大酒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对小毛不能搞特殊。根据上述情况,
请回答99-100题。
99.有关本案中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的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A.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无效
B.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有效
C.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D.以上评论都不正确
100.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的做法是否正确?
A.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这是该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小毛不能搞特殊
B.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小毛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
C.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D.上述说法都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