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不正确的说法是:
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
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57.施某犯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服刑12年后,因表现良好而获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第6年,施某故意致人重伤,被判刑9年。根据刑法规定,对施某应撤销假释,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对施某应适用的刑罚幅度或刑种,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应在9年以上20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B.应在9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C.应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D.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58.关于罪状,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刑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条第2 款中规定的罪状属于引证罪状
B.《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条中规定的罪状属于叙明罪状
C.《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条中规定的罪状属于空白罪状
D.《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中规定的罪状属于简单罪状
59.下列哪些情形,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能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A.某射击运动员将自己的运动用枪借与他人
B.某动物园饲养员将自己的麻醉枪借与他人
C.某猎民将自己的猎枪借与他人
D.某公安人员将自己的手枪借与他人
60.根据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是某医院护士,私下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构成犯罪
B.医生张某未经癌症病人同意,摘取病人眼角膜出卖,构成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罪
C.医生陈某经过16周岁的少年同意,将其一侧肾脏摘除捐给需要的病人,不构成犯罪
D.未经本人生前同意摘取其器官的,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
56.[考点] 管制
[答案及解析] CD。《刑法》第39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因此C项不正确。《刑法》第41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D项也不正确。依题意,C、D项当选。
57.[考点]假释期间犯新罪
[答案及解析] ABC。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应该依法撤销假释,新罪与原判刑期实行并罚。由于施某的原判刑期是无期徒刑,所以与新罪的9年徒刑以吸收原则并罚,最终对施某仍然执行无期徒刑。
58.[考点]罪状
[答案及解析] AB。引证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犯罪的具体状况不作任何描述,但需要引用刑法的其他条款来说明该种犯罪构成的具体条件。选项A中,《刑法》第119条第2款规定的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破坏交通设施罪、过失破坏易
燃易爆设备罪属于这种罪状。因而,A项中的说法是正确的。叙明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犯罪的具体状况作了详细的说明,以便说明该种犯罪构成的具体条件。选项B中,《刑法》第226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属于这种罪状。因而,B选项中的说法也是正确的。空白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只规定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具体的犯罪构成条件需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确定;简单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犯罪的具体状况不作任何描述,只是列出罪名。选项C中,《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属于简单罪状,而选项D中,《刑法》第128条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属于空白罪状。因而,C项和D项中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59.[考点]非法出借枪支罪
[答案及解析] ABC。《刑法》第l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A、B、C项都属于依法可以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其非法出借枪支的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方以犯罪处理。D项属于依法配置公务用枪的人员,其出租、出借枪支构成犯罪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60.[考点]《刑法修正案(八)》
[答案及解析] AD。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刘某构成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张某没有组织行为,只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摘取l6周岁人的器官,即使经其同意,依然构成犯罪。D项符合刑法规定。可知Bc项错误,AD项正确。
56.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不正确的说法是:
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
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57.施某犯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服刑12年后,因表现良好而获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第6年,施某故意致人重伤,被判刑9年。根据刑法规定,对施某应撤销假释,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对施某应适用的刑罚幅度或刑种,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应在9年以上20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B.应在9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C.应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D.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58.关于罪状,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刑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条第2 款中规定的罪状属于引证罪状
B.《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条中规定的罪状属于叙明罪状
C.《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条中规定的罪状属于空白罪状
D.《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中规定的罪状属于简单罪状
59.下列哪些情形,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能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A.某射击运动员将自己的运动用枪借与他人
B.某动物园饲养员将自己的麻醉枪借与他人
C.某猎民将自己的猎枪借与他人
D.某公安人员将自己的手枪借与他人
60.根据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是某医院护士,私下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构成犯罪
B.医生张某未经癌症病人同意,摘取病人眼角膜出卖,构成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罪
C.医生陈某经过16周岁的少年同意,将其一侧肾脏摘除捐给需要的病人,不构成犯罪
D.未经本人生前同意摘取其器官的,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