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刘某参加考试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市卫生局查明刘某在报名时提供的系虚假材料,于是 向刘某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撤销告知书》。刘某提出听证申请,被拒绝。市卫生局随后撤销了刘某的《医 师资格证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市卫生局有权撤销《医师资格证书》 B.撤销《医师资格证书》的行为应当履行听证程序 C.市政府有权撤销《医师资格证书》 D.市卫生局撤销《医师资格证书》后,应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销
【答案】ACD
【逐项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 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可以知道 ACD 都是正确的;同时法律并没有规定撤消行政许可必须(应当)经过听证程序,所以 B错误。
【常见错误】行政许可的申请——决定程序与撤消程序是不同的,这里常常发生记忆上的错误。
32.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并约定乙以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作抵押。双方在镇政府内设机构 镇土地管理所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该所出具了《证明》。因乙不能归还到期贷款,甲经法院强制 执行时,发现乙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系伪造。甲遂对镇土地管理所出具的抵押证明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的被告应当是镇土地管理所 B.本案的被告应当是镇政府 C.镇土地管理所出具抵押证明的行为是超越职权的行为 D.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抵押证明违法
【答案】BCD
【逐项解析】镇土地管理所不具有对外行政管理职能,不是行政主体,因此 A 错误 B 正确;同时,由 于其并非行政主体,因此对外作出的证明行为是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所以 C 的表达也是对的。证明行为是 一种准行政行为,对于其应该适用确认违法判决。
【常见错误】撤消判决与确认违法判决的区别是考试经常发生错误的地方。
33.罗某受到朱某的人身威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未采取任何措施。三天后,罗某了解到朱 某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罗某以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行政赔偿 请求,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机关确未履行法定职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朱某已被刑事拘留,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罗某起诉 B.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公安机关不履行职责行为违法 C.法院应当判决公安机关赔偿罗某的精神损失 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罗某的行政赔偿请求
【答案】BD
【逐项解析】A 项错误,加害人被追究法律责任也不能豁免行政机关的相应责任;根据《行政诉讼法
2000 年司法解释》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 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
(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可以知道 B 是正确的。但我国国家赔偿法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所以 C 错误 D 正确
【常见错误】要知道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有限赔偿思路
34.县烟草专卖局发现刘某销售某品牌外国香烟,执法人员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制作了现场笔录。 因刘某拒绝签名,随行电视台记者张某作为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该局当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没
收 15 条外国香烟。刘某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县烟草专卖局向法院提交了现场笔录、县 电视台拍摄的现场录像、张某的证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现场录像应当提供原始载体 B.张某的证词有张某的签字后,即可作为证人证言使用 C.现场笔录必须有执法人员和刘某的签名 D.法院收到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的证据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答案】AD
【逐项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 2002 年证据规则》第十二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 ) 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可以知道 A 是正确的;根据同一司法解释第十三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 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三)注明出具日期;
(四)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可以知道该题目中尚不满足(四),B 错误;现场笔录并不一定要求刘某的签名,根据同一解释第十 五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 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 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以知道 C 不正确;D 根据同一解释第二十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 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可以判断是正确的 。 本题正确答案为 AD
【常见错误】要注意法律条文的细节,尤其是要知道当事人签字的制度,考试多次考到。
35.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答案】ABC
【逐项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 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知道 A 项违反了地域回避的规定;根据《公务员法 》 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 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 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可以知道 B 错误;根据《公务员法》 公务回避的规定,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 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 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可以判断 C 也是错 误的。
【常见错误】要注意区分职务回避和公务回避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