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个体户华某在某市A区取得经营许可证,在B区违法经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B区行政机关应当在得到A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委托后依法对华某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B.B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A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处理
C.此案应由A、B区有关行政机关共同处理
D.B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华某的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抄告A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
答案:D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64条规定,被许可人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2.关于行政机构编制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地方政府行政机构原则上应使用行政编制,但必要时可以使用一定的事业编制
B.地方各级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应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C.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调整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
D.地方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可以确定自己单独的编制
答案:C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编制的不同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1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但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因此,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
第1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行政机构解决。因此,D项说法错误。
3.某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认定段某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以办“学习班”名义将段某关押5日。之后,该局以涉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将段某移交某县公安局处理,段某被刑事拘留15日。段某被释放后,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某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和某县公安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对段某关押5日的每日赔偿金应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C.对段某刑事拘留属错误拘留,应为段某消除影响和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
D.就段某对某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和某县公安局提出的赔偿请求,应适用行政赔偿程序立案受理
答案:B
解析:某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对段某关押5日的行为属于行政赔偿程序的范畴,而县公安局对段某作出的刑事拘留15日的行为属于司法赔偿的范畴,它们属于不同的赔偿程序,因此,某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和某县公安局不能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也不能共同适用同一个行政赔偿程序进行立案。因此,AD项说法错误。
《行政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因此,B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按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赔偿。
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首先,本题中对段某拘留15日是刑事拘留而非司法拘留。其次,题干中也没有说该刑事拘留给段某的名誉权、荣誉权造成了损害。因此,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4.某省甲市乙县工商局以某企业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决定予以罚款2万元。某企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有关本案复议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复议机关可以为乙县政府
B.复议机关可以为甲市工商局
C.若国家工商总局对工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作出了规定,则依此规定办理
D.若某省政府对工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作出了规定,则依此规定办理
答案:C
解析:《复议法》第12条第一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AB项说法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4条,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5.孔某向某县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为其核发土地使用证,但某县政府以申请办证引起与张某发生土地权属纠纷为由立案,在组织孔某与张某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对双方的土地权属争议作出决定,认定土地属于孔某。张某认为该土地使用权应确定由其享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县政府的处理决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某县法院管辖
B.本案的审理对象是县政府为孔某核发土地使用证的行为
C.县政府的处理决定合法,应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D.若孔某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
本案中的被告是县政府,且不属于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因此,本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项说法错误。
行政案件的审查对象是对全案进行审查,不仅仅对县政府为孔某核发土地使用证的行为。因此,B项说法错误。
题干中并没有给出县政府根据充分的证据作出的确权纠纷决定,而是自私的决定把土地使用权确定为孔某所有,因此,县政府的行为不合法。C项说法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D项说法正确。
6.李某与张某因工作产生矛盾。自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期间,李某不断向张某发送手机短信,对张某进行人身攻击,但张某考虑到自己的干部身份未向公安机关报案。2007年10月8日上午,李某醉酒后将张某打成轻微伤,张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公安机关对李某以前的短信辱骂行为一并处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到现场后即应对李某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但不得超过24小时
B.公安机关无法当场向李某宣告处罚决定书的,应在2日内送达李某
C.公安机关对张某的询问笔录应交给张某核对,张某确认无误后应签名,并由询问的警察在笔录上签名,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D.公安机关对李某用短信辱骂张某和伤害张某的行为,应分别作出处罚决定,合并执行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第1款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据此可知,保护性约束措施至行为人酒醒为止,没有具体时间的限制。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9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因此,B项说法正确。
第84条第1款规定,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据此,只需警察签名即可,不需要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因此,C项说法错误。
第16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据此,合并执行的期限有一个限制,D项说法不全面,因此不选。
二、多项选择题
7.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
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拘留、行政诉讼管辖、当事人和暂缓拘留的条件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故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题中,张某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故张某为本案的第三人,并不是张某之妻,故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该规定,本题非经复议的案件,故管辖法院为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C项说法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本题并不是被处罚人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D项正确。
8.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许某之兄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原告需对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承担举证责任
B.鉴定结论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C.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可以口头提出
D.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鉴定结论。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故A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第(六)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故B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故D项正确,C项错误,重新鉴定应书面申请。
9.某县公安局接到有人在薛某住所嫖娼的电话举报,遂派员前往检查。警察到达举报现场,敲门未开破门入室,只见薛某一人。薛某拒绝在检查笔录上签字,警察在笔录上注明这一情况。薛某认为检查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某县公安局应当对电话举报进行登记
B.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
C.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D.因薛某未在警察制作的检查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在行政诉讼中不具有证据效力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治安管理处罚中检验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7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故A项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故B、C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8条规定,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故D项错误,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检察在笔录上注明,该检查笔录仍然具有证据效力。
10.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6月5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11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5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3月4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根据该规定,国家对王某被判刑造成的损害应依法给予赔偿,对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则依法不予赔偿,本题对王某判决确定的时间为2008年6月5日,所以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6月5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A项正确,本题选择错误项,故正确答案为BCD.
11.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
B.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C.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许可的内容应予以公告
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中的公告制度。
《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故A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故B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故C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故D项错误,本条并没有关于公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