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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精讲试题之多选题

  多项选择题


  24.我国刑法确定空间效力范围的体系是“以属地原则为主,以其他原则为辅”,对其正确理解有哪些:


  A.如果犯罪的发生地在中国领域内的,优先适用第6条属地原则确立刑法效力,排斥其他原则的适用


  B.如果犯罪的发生地在中国领域外的,不能适用第6条属地原则,只有依次依据属人、保护、普遍管辖原则确立刑法效力


  C.美国人甲在中国贩卖毒品,优先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确立中国刑法对该案的适用效力;美国人甲在中国杀害了中国人乙,因为犯罪地在中国,应依据属地原则确立中国刑法对该案的适用效力


  D.河南人甲在香港实施绑架多次,勒索巨额赎金,该案属于属地原则适用的特例,不适用内地刑法


  25.下列有关不作为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与交通肇事行为无关的甲,发现被害人乙因交通事故身受重伤,躺在血泊中,即将乙抱上自己的汽车,准备送到医院。但途中又改变主意,担心被认为是肇事司机,于是将其抛弃到某偏僻处,致其得不到他人救助而死亡。甲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乙为抢劫甲的财物而在某偏僻场所对后者实施暴力侵害,甲奋力反击,当场将乙打成重伤。甲发现乙躺在地上,流血不止,非常痛苦,但没有对乙实施任何救助行为,而是径直离开。6小时后,乙死亡。甲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C.甲外出爬山,捡到一弃婴,十分怜爱,便带回家中,但婴儿有病,甲无力继续负担该婴儿的医疗和奶粉钱等生活支出,于是半月后甲又将该弃婴送回到山里。后该弃婴被冻死。甲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甲盗掘古墓葬时,将紧临的乙的农舍挖垮,置身于瓦砾堆中的乙大声呼救,甲在能够救助的情况下,拒绝施救,致乙死亡。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并罚


  26.关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甲为杀害李某而朝其射击,却击中了其身边的肖某,致肖某受伤,则此情形属于对象认识错误


  B.19岁的乙偷走其外祖母的金项链(价值2600元),乙认为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则乙的这种认识错误属于法律认识错误,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


  C.罗某杀李某并碎尸,用塑料袋包装。对丙谎称是鸦片,以1000元的价格托丙运至火车站寄存柜中存放。丙存在对象认识错误


  D.丁欲将王某扔进水池淹死,然而水池中的水很浅,王某实际上跌落水池摔死,丁实现了犯罪目的,故并不存在认识错误


  27.下列有关罪数的说法中,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陈某为妻子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自己作为受益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陈某雇人制造车祸撞死了妻子,以意外事故的假象骗取高额保险金。陈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B.宋某在咖啡厅趁刘某去卫生间的机会,将其皮包拿走,里面有1000元现金和一张信用卡。由于卡背面写有密码,宋某即在附近的取款机取出5000元。宋某构成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应数罪并罚


  C.王某驾驶摩托车抢夺妇女的提包,一次抢夺中,由于被害人李女士不放手,车速飞快使其栽倒并造成身体多处严重擦伤和骨折,鉴定为重伤。则王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D.蔡某从一家古玩店偷来一青花瓷瓶,请行家鉴定,结果发现是赝品,蔡某一怒之下将该瓶摔毁,则蔡某的行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情形,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8.肖某2006年10月18日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8年11月,肖某在银川监狱服刑期间,在铸造车间工具房后搭建一木棚,利用休息和请假之机,在木棚内向北监墙方向挖地道,企图通过地道逃跑。2009年1月9日,监狱干警发现铁锹、小铁铲等工具数目不够,进行调查,发现该情况。此时,肖某所挖的地道距北监墙不足5米。对肖某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肖某构成脱逃罪(未遂)


  B.对肖某应该按照吸收原则进行数罪并罚


  C.对肖某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D.对肖某应该撤销缓刑,立即执行死刑


  29.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不成立立功或重大立功?( )


  A.甲向乙行贿10万元,因他人举报,甲被办案机关调查,与其谈话后,甲如实供述行贿10万元的事实,并检举出受贿人是乙


  B.乙挪用单位100万元巨款后,携款潜逃藏匿在丙家数月之久,丙明知乙是侵吞公款的犯罪分子,一直将乙隐藏在自己家中。乙后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检举丙窝藏自己的行为


  C.丙与丁共同抢劫杀人,丙被抓获归案后交代出丁藏匿在某工地打工,并与公安机关协作在丙交代的地点将丁诱捕归案


  D.丁与戊共同盗窃一辆汽车,丁被抓获归案后交代出是与戊共同作案,并供述了戊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公安人员到戊家时戊已逃跑


  30.以下关于犯罪形态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意欲盗窃某部队弹药库的枪支,事先准备了万能钥匙等作案工具,并多次前往观察地形、了解警卫人员换班时间。某晚,甲携带作案工具前往作案。因新到一批枪支,部队正组织战士连夜搬运,整个军区灯光通明,戒备森严。甲见无从下手遂返回。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B.乙将张某的一台彩电偷回家中,经其妻极力规劝,乙悔悟,又偷偷地把这台彩电送回原处。乙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C.丙系某公司经理。他发现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很赚钱,于是开始伪造公司的会计账簿,试图使该公司成为一般纳税人。在丙的账簿尚未伪造完毕时,税务机关在税务大检查中发现了其行为。丙的行为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预备


  D.丁被盗,无钱回老家,于是埋伏在路人稀少的地方,伺机抢劫。路人甲经过时丁持刀欲向其头部砍去。甲大惊,向丁苦苦哀求,并拿出1000元交给丁。丁接过钱后离去。丁构成抢劫的中止


  31.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某甲在某日晚上,见一妇女某乙在前行走,顿生歹念,准备强奸某乙。某甲乘某乙不备,将某乙扑倒在地并用刀相威胁。在解某乙的裤带欲实施强奸时,发现某乙身上有钱,某甲就将其钱包抢走并逃跑。某甲的行为只构成一罪


  B.某甲的亲属某乙犯盗窃罪,某甲为其窝藏赃物,某乙被追查中,某甲又窝藏某乙。在侦查中,某甲又为某乙作假证明进行包庇,在法院审判中,又作伪证。某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C.某甲连续实施了多个诈骗行为,其中有的数额较大,有的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总体上达到数额较大,甲的行为不能成立连续犯


  D.某甲非法行医3年多,导致1人死亡、3人身体残疾。某甲的行为既是集合犯,也是结果加重犯


  3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中,哪些选项不正确?( )


  A.盗用单位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所得用于单位员工福利的,以自然人犯罪论处


  B.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私营的合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公司,但不包括分支机构、内设机构


  C.单位犯罪后,该单位分立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外,还需追究单位的责任


  D.单位犯罪可由作为与不作为构成,主观方面为故意或者过失


  33.下列哪些选项表述错误?( )


  A.14周岁的周某携带管制刀具夺取吴某的挎包。周某只构成抢夺罪


  B.17周岁的李某对同学伤害造成轻伤,父母陪其到公安局自首。对李某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C.17岁的刘某虽然,年龄小但心狠手辣,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对刘某可适用无期徒刑


  D.高某1990年2月1日出生,2006年3月3日过失致人死亡。高某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34.关于刑种及其适用,下列哪些选项说法错误?( )


  A.罚金对于单位犯罪来说是主刑,对于自然人犯罪来说是附加刑


  B.对于未成年人不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C.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羁押阶段怀孕后人工流产,后因同案被起诉至法院,可以对其适用死刑


  D.判处管制的同时可以对犯罪人宣告缓刑



  35.下列行为可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有:( )


  A.甲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B.乙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C.经营单位明知购买者使用他人的或伪造、变造、失效的购买许可证明、备案证明,仍向其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D.丙所运送自己所购买的货物被查获为易制毒化学品,其辨称不知道所购货物为制毒物品,但是却对该批货物使用假标签进行标识,且丙在被检查时丢弃货物试图逃跑


  36.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构成盗窃罪的有:( )


  A.甲取得驾照多年但一直无车驾驶,某日见路边停着一辆甲壳虫汽车,车门开着,钥匙在上面,甲见四周无人,便进去启动汽车,一路开到京哈高速入口,将车扔到一旁,搭乘大巴车回家


  B.乙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前窃取同样准备考试的另一同学的专业辅导用书、历年英语真题分析以及辅导用书光盘等(价值数额较大),在考试结束后,乙将所有资料、光盘归还给该同学


  C.丙为取得商品对价,躲过超市的监控摄像头拿出数码相机等商品后伪装退货


  D.丁(某男)有收集女士内衣的不良癖好,在多家高档内衣店窃取各种内衣达数十件


  37.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甲携带枪支抢夺,在抢夺过程中,甲没有使用和显示其持有枪支。甲行为属于持枪抢劫


  B.甲、乙二人,甲驾驶摩托车,乙坐在后座上。二人驾车靠近正在骑自行车的丙,由乙伸手抢丙的手袋。丙发觉后,抓住手袋不放。甲于是加快速度,乙强行将丙拖倒在地,并拖行约20米远,然后抢走丙的手袋,致使丙身体多处擦伤。乙二人的行为由抢夺转化为抢劫


  C.甲是供电局维修工。某日,甲进入一户人家维修电路时,发现只有病弱的乙一人在家,就掏出随身携带的电工刀,让乙交出5000元。甲的行为属于入户抢劫


  D.甲持刀威逼乙交出财物,结果乙身上只有200元,甲就持刀威逼乙回家取存折,到银行取出2万元。另有一存折当时无法取出,甲就将存折还给乙,并逼乙当场打下5万元的欠条,才放了乙。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


  38.毛某是A公司的董事长。2010年4月,毛某欲从海外走私汽车,无奈资金有限,不足以赚取巨额的利润。所以毛某向董事会提出由公司走私汽车的建议,并声称自己在海关有很多朋友,以公司名义走私汽车风险很小。同时毛某还主张公司走私所得利润的10%归他个人所有。董事会同意了该建议。后A公司走私车辆20余辆,利润达401万元,其中的40万给了毛某个人。以下说法中有哪些是错误的? ( )


  A.A公司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毛某作为主要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B. A公司无罪,毛某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C. A公司与毛某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


  D.可对A公司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9.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厂生产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为主要使用对象,被使用后未造成轻伤等其他严重后果,故不能认定为“足以严重危害他人健康”


  B.乙经营的药店里正在销售一批注射剂药品,经查属于假药(乙对此知情),对乙可以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C.丙明知神奇药厂生产的是劣药,仍为其提供广告策划并大肆进行宣传,丙不构成犯罪


  D.丁生产、销售的用于某市抗震救灾的急救药品,使用后出现不良反映,经查属于假药,对丁应依法从重处罚


  40.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以下案件中的犯罪行为认定错误的有:( )


  A.某地民政局干部高某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挪用上级财政部门发放的扶贫专用款,数额高达60余万元,将其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结果他人因经营不善,超过1年仍未能归还。对高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挪用特定款物罪


  B.某村村长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发放给本村的教育专项基金30万元借给其亲戚刘某经商使用,由于刘某经商亏损,使得该款2年后仍未能还上,严重影响了该村教育条件的改善。对于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C.耿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从银行贷款,按照规定,银行要求耿某提供担保,耿某于是找到了时任某国有企业财务主管的崔某,请求崔某想想办法,并许诺给其2万元的辛苦费。崔某于是将本单位的一张委托收款凭证交于银行为耿某作担保,3个月后耿某归还欠款,崔某取回该收款凭证。对崔某的行为应当以受贿罪与挪用公款罪并罚


  D.马某是某地移民办主任,手中掌握大量移民专用款。夏某因走私一批文物需要资金就找到马某,向其筹措资金,并答应利润均分,马某同意并将100万元移民款交其使用,不久,马某便将该款补上。对马某的行为应当以走私文物罪和挪用公款罪并罚


  41.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甲匿名举报单位领导孟某挪用救灾款20万元。事后查明,孟某只贪污了救灾款3000元,甲构成诬告陷害罪


  B.乙捏造同学吴某盗窃5000元的事实,并将其写成文章在学校论坛上发布,乙构成诬告陷害罪


  C.丙为了能独吞爷爷的财产,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告发其12岁的表弟故意伤害他人,丙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D.丁为了发泄心中的私愤,捏造曹某强奸的事实,并向公安部门举报,丁构成诬告陷害罪


  42.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下列行为的定性,不正确的是:( )


  A.某烟花爆竹厂工人钱某在存放鞭炮的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存放爆竹的管理规定,将爆竹放在曾经装过磷粉的仓库中,结果引起部分鞭炮自燃并造成工人一死三伤,厂房被大火烧毁,其行为构成失火罪


  B.某化肥农药厂卡车司机周某运输农药,由于严重超载且药桶捆绑不紧,致使运输途中有部分农药桶滑落到沿途的水库中,造成水库污染,周某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C.某小型作坊生产浓硫酸,为节约成本,该作坊主吴某将硫酸存放于普通的塑料桶中且未贴任何警示标志,因为地方狭窄,部分硫酸桶和自来水桶放在一起,新招的工人由于不了解情况,喝水时被浓硫酸严重灼伤,吴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D.某化工厂在生产三氧化二砷(砒霜)的过程中,违反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工人和附近居民多人中毒,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43.关于假币犯罪,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王某将白纸外面裹上一层假币冒充5万元假币出卖给张某,张某以2折的价格将假币买回,王某构成出售假币罪


  B.赵某购买10万元假币,从中拿出5000元假币用于交纳罚款,赵某构成购买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C.李某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为证明自己的履行能力,拿总面额20万元的假币冒充真币出示给对方看,李某构成使用假币罪


  D.刘某用3万元假币冒充真币以比牌价略低价格在黑市上兑换4300美元构成使用假币罪


  44.司法工作人员的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徇私枉法行为?( )


  A.对明知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进行刑事立案的


  B.对明知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刑事的立案的


  C.在立案后,采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D.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剥夺自由的


  45.下列行为中,哪些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的是:( )


  A.甲绑架乙的儿子后,因乙的儿子经常哭闹,甲怕事发,将乙的儿子杀死


  B.甲深夜在公园中遇到离家出走的乙,对其实施奸淫,致使乙重伤不治身亡


  C.甲为了向乙妻索要赌债,绑架了乙,乙在逃跑的过程中被甲发现,甲将乙一顿毒打,致乙死亡


  D.甲欲杀死其仇人乙,于是在乙每天上班的必经之路上埋了一颗定时炸弹,炸死了乙和另外三个路人


  参考答案


  多项选择题


  24、答案:ABD


  【解析】依据《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即可得出属地原则对域内犯罪优先适用的地位。也就是说我国采取以属地原则为基础,以属人、保护、普遍管辖原则为补充的确定刑法效力范围的制度。因此,确定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首先考虑该犯罪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之内”还是“之外”。故A、B项说法正确。C项后半段情形即是A项的具体体现,说法正确;C项前半段情形,美国人甲在中国贩卖毒品,应适用属地原则确立管辖权,而非普遍管辖原则,因该案犯罪地在中国领域。故C项错误。《刑法》第6条规定中的“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情形,即属地原则适用的特殊情况:(1)享有外交特权、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国领域犯罪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2)港澳特区发生的犯罪,据“一国两制”,由港澳特区管辖,适用该地区刑法,不适用内地刑法,故D项正确;(3)刑法典之外,有特别刑法或民族自治地方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适用特别规定。因此,本题A、B、D项为正确答案。


  25、答案:ACD


  【解析】A项说法正确。乙系因交通事故身受重伤,甲虽与该次交通肇事无关,但甲心生怜悯将乙抱上自己的汽车之后即产生了作为义务,应将乙负责送至医院,后途中其又改变主意,将乙抛弃到某偏僻处,致其得不到他人救助而死亡。这里甲的不作为已经与作为具有了等价性,亦即甲不仅自己不去救治乙,而且阻断了他人去救治乙,故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项说法错误。一般而言,只要制造了危险,都会成为作为义务的来源,但正当防卫行为并不成为作为义务的来源。据此,B项中甲并没有作为义务,也就不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


  C项说法正确。甲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因甲捡回弃婴的行为属于先行行为,该行为引起了一种照顾的义务,而后来甲将弃婴送回山里,违背了该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D项说法正确。依据《刑法》第328条规定,盗掘古墓葬罪既没有结果加重犯的规定,也没有规定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而成立其他严重犯罪,此种情况下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并罚。故本题A、C、D项当选。


  26、答案:AD


  【解析】A选项属于打击错误,也称方法错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错,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对象认识错误则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做乙对象加以侵害,所以A项不属于对象认识错误。B选项中乙误认为行为无罪但其实有罪,属于法律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被刑法所禁止(违反刑法)发生了误解。一般认为不知法律不是辩解的理由,原则上不排除罪责的承担,所以不影响以盗窃罪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故B项正确。C选项中丙对自己的行为对象有错误认识,所以C正确。D选项属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对于因果关系的进程有认识错误,如果行为人有某种犯罪故意,在故意犯罪过程中因“认识错误”而未得逞的,该“认识错误”不妨碍该故意犯罪的成立。具体而言,丁属于狭义的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即结果的发生不是按照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发展所预见的进程来实现的。所以D项错误。故本题A、D项当选。


  27、答案:BCD


  【解析】根据《刑法》第198条第2款的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以骗取保险金的,以所构成的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故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196条第2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故B项错误。根据《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结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论处。故王某的行为构成抢劫致人重伤,故C项错误。依据《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五)项规定的“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情形,应当理解为实施盗窃犯罪过程中过失造成公私财物毁损的情形,本案中的蔡某在盗窃既遂后毁坏青花瓷瓶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故D项错误。


  28、答案:AC


  【解析】依《刑法》第50条规定,死缓期间故意犯罪,应撤销缓刑而执行死刑的,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对肖某撤销缓刑,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应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而非立即执行死刑,故C项正确,B、D项错误。依《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脱逃罪以实际摆脱监管人员实际控制为既遂。故肖某尚未脱逃即被发现,构成脱逃罪未遂。故A项正确。


  29、答案:AD


  【解析】依据《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关于自首的认定和处理的规定中,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讯问、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期间,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故A项不成立自首,亦不成立立功或重大立功。依题意,A项当选。


  依据上述《意见》第1条相关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故B项中的乙可成立自首,对于窝藏乙的丙,依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丙构成窝藏罪。而依上述意见《意见》第2条关于立功的认定和处理的规定,据以立功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侦破案件或者抓捕犯罪嫌疑人要有实际作用,且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必须经查证属实的成立立功。故对于乙检举丙的窝藏行为,乙成立立功。


  依据《刑法》第68条规定以及《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应当认定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是指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中的“协助”,是指为司法机关指认、辨认或带领司法人员去犯罪嫌疑人住处、隐匿处抓获,以及协助堵截、诱捕的。故本题为“丙与丁共同抢劫杀人”,且丙协助公安机关将丁诱捕,丙成立重大立功。


  依据《刑法》第67条规定以及上述《解释》第1条第(二)项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才能认定为自首。且依上述自首和立功的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故D项中的甲的供述内容真实,但因戊已逃跑未能将其


  抓获,故甲仅成立自首,而不成立立功。依题意,D项当选。故本题答案为A、D项。


  30、答案:ABC


  【解析】依据《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选项A甲前往作案现场、观察动静而尚未着手实施犯罪,甲是在为犯罪做准备而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终止,故不是未遂,而是犯罪预备。依据《刑法》第264条规定,选项B已经盗窃既遂,不能再转化为中止或未遂。依据《刑法》第205条规定,选项C丙伪造账簿是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创造条件,因此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预备行为。对于伪造账簿本身来说,则属于未遂。依据《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于抢劫既遂,故选项D丁本意即为抢劫,因此劫到1000元钱就是既遂。故A、B、C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


  31、答案:ABC


  【解析】我国区分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着手实行犯罪后另起犯意,一般情况下都按数罪处理。A项中某甲即属于另起犯意,成立数罪,即强奸罪的中止和抢劫罪的既遂。故A项错误。


  牵连犯在主观上是为了实施一种犯罪,而采取的某种方法行为或者实现的结果行为又构成了其他犯罪,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之间必须要具有事实上直接的不可分离的关系。B项中虽然主观上为一个包庇犯罪的主观意思,客观的四个行为虽具有某种关联,但没有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所以不成立牵连犯。故B项错误。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通说认为,连续犯仅限于每次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但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连续犯的数次行为,应包括每次行为都构成犯罪,每次都不独立构成犯罪,有的构成犯罪、


  有的不独立构成犯罪三种情况。正如C项中某甲的行为,有的构成诈骗罪,有的则不构成,但应认定某甲是连续犯,故C项错误。


  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和营业犯。犯罪构成预定具有常习性的行为人反复多次实施行为的,称为常习犯;犯罪构成预定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者业务反复实施的,称为职业犯;犯罪构成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反复实施


  一定犯罪的,称为营业犯。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常习犯。《刑法》第303条中规定的“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属于营业犯。《刑法》第336条规定的非法行医罪属于典型的职业犯,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将行医作为一种业务而反复从事行医活动。另外,依《刑法》第336条规定,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行为构成了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故D项正确。


  32、答案:AB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可见,只有以单位名义实施,且为单位谋利的,法律规定为犯罪的,才可能成立单位犯罪。A选项情形构成单位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A选项错误,当选。在司法实践中,分支机构、内设机构也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因此B选项错误,当选。单位犯罪后,该单位分立或者合并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外,还需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C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作为与不作为的方式均可构成单位犯罪,且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也可以是过失,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本题应选AB。


  33、答案:ABD


  【解析】A选项中,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需为抢劫罪承担责任,所以周某的行为应该构成抢劫罪,A选项错误。 B选项,根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二)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三)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四)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五)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六)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李某属于未成年人,又符合自首的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应当免予刑事处罚,B选项说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因此B选项错误。根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因此C选项正确,不当选。 D选项,高某已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尽管是过失犯罪,也应承担刑事责任。因此D选项错误。本题应选ABD。


  34、答案:ABCD


  【解析】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分标准为是否可以附加适用:若可以则属于附加刑,若不能则属于主刑。罚金属于附加刑的一种,这与犯罪主体是否为单位没有任何关系。只不过由于单位主体的特殊性,不能对单位判处监禁刑,而只能对其判处罚金刑。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除刑法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未成年罪犯一般不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在刑法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应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因此B选项错误。《刑法》第49条规定,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但是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同时对于在诉讼阶段怀孕又流产(包括人工流产)的妇女来说,也不可以适用死刑。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缓刑只能针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做出,因此判处管制的同时不得宣告缓刑。D选项错误。本题应选ABCD。


  35、答案:ABCD


  【解析】依据《刑法》第350条规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具体品种范围按照国家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规定确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1)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2)超出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范围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3)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4)经营单位违反规定,向无购买许可证明、备案证明的单位、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或者明知购买者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购买许可证明、备案证明,向其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5)以其他方式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的。故A、B、C三项符合第(1)、(3)、(4)项的规定情形,均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是制毒物品。对于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查获了易制毒化学品,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明,经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明知”是制毒物品而走私或者非法买卖,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1)改变产品形状、包装或者使用虚假标签、商标等产品标志的;(2)以藏匿、夹带或者其他隐藏方式运输、携带易制毒化学品逃避检查的;(3)抗拒检查或者在检查时丢弃货物逃跑的;(4)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的;……故D项中的丙符合第(1)、(3)项情形,故应认定为“明知”是制毒物品,而非法买卖,丙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本题四项均当选。


  36、答案:ABCD


  【解析】依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占有目的,是指排除权利人,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进行支配,并遵从财物可能具有的用途进行利用、处分的意思。非法占有目的由“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构成。以下情形应认定为具有排除意思: (1)行为人虽然只有一时使用的意思,但没有返还的意思,相反,具有在使用后毁弃、放置的意思而窃取财产,由于具有持续性地侵害他人对财物的利用可能性的意思,应认定为具有排除意思,故A项成立盗窃罪。(2)行为人具有返还的意思,但具有侵害相当程度的利用可能性的意思时,由于存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肯定排除意思的存在,故B项成立盗窃罪。(3)行为人具有返还的意思,而且对被害人的利用可能性的侵害相对轻微,但具有消耗财物中的价值意思时,由于对作为所有权内容的利益造成了重大侵害,应肯定存在排除意思,故C项成立盗窃罪。利用意思,指遵从财物可能具有的用法进行利用、处分的意思。注意利用意思不限于遵从财物的经济用途进行利用、处分的意思。故D项丁的行为成立盗窃罪。本题四项均当选。


  37、答案:ACD


  【解析】依据《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行为人携带枪支,但没有使用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或者行为人并未实际持有枪支,但口头上表示有枪,不适用本规定。携带枪支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也不适用本规定。故A项不正确。


  依据《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飞车抢夺”的处理要区分三种情况:(1)行为人一下子就抢夺走了财物,或者没有抢走财物就开车逃离,应认定为抢夺罪;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按抢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处理。(2)行为人抢夺财物时被害人不放手,行为人利用机动车行进的力量强行拖拽,致使被害人倒地死伤,应认为是抢夺过程中遇反抗而转化为直接以暴力作为取得财物的手段,认定为抢劫罪。B项的情形即如此。(3)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撞击或者强行逼倒被害人以排除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


  依据《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要求行为人入户之前即有抢劫的故意,如果是合法入户或者基于其他非法目的而入户,临时起意抢劫的,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转化型抢劫除外)。入户与在户不同。基于合法原因入户而突发抢劫故意的,虽然在客观危害上基本相同,但其所体现和反映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同。故C项不正确。


  D项中的甲只构成抢劫罪。索要欠条是抢劫罪行为的一部分,不另行成立敲诈勒索罪。注意如果甲不让乙当场打下欠条,而是让乙日后再交付财物,否则仍要施以暴力,则另成立敲诈勒索罪。


  38、答案:ABD


  【解析】依照《刑法》第153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根据《刑法》第25条规定和共同犯罪理论,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为共同犯罪。此处之“人”并不限于自然人,单位和自然人完全可能成立共同犯罪。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该自然人同时还是单位的董事长。由于本案中毛某与单位约定了其利润分成,这也就表明毛某为单位谋取利益的同时也在直接的谋取私利,故在此情形下应认定毛某与A公司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故C项正确,A、B项错误。依照《刑法》关于各罪中对单位犯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罪时,可对其判处罚金,但不能适用没收财产刑。故D项错误。依题意,A、B、D项当选。


  39、答案:BD


  【解析】依据《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41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二)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故A项错误,甲厂的行为符合上述第(三)项规定,属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B项正确,乙的行为符合上条第(四)项规定,并依据《刑法》第141条规定,对乙可以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依据该司法解释第5条第(四)项规定,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劣药,而提供广告宣传的,以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共犯论处,故C项错误。依据该解释第7条规定:“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期,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药品的假药、劣药的,依法从重处罚。”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D项。


  40、答案:AB


  【解析】A项,依据《刑法》第384条和第273条规定,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挪用公款罪是把公款挪作私用,而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把特定款物挪作其他用途,违反专款专用的制度。所以高某的行为应该成立挪用公款罪,而不是挪用特定款物罪。A项错误。


  村长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依据《刑法》第272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


  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挪用行为应当按照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所以B项错误。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4条规定,挪用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用于质押,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以及《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挪用公、款并收受贿赂的,数罪并罚。又依《刑法》第385条规定,崔某收取2万元辛苦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故C项正确。


  依前述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挪用公款并进行非法活动的,数罪并罚。D项马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又参与了走私文物犯罪,应数罪并罚。故D项正确。依题意,A、B项当选。


  41、答案:ABC


  【解析】诬告陷害罪,是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举报,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甲匿名举报单位领导孟某挪用救灾款20万元,但事后查明,孟某只贪污了救灾款3000元,此情形只是检举情况与实际情况不完全一致的检举失实行为,不能构成诬告陷害罪,A选项错误,不当选。乙捏造同学吴某盗窃的犯罪事实后并未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告发,而只是在学校的论坛上发布,因此不成立诬告陷害罪,B选项错误,不当选。诬告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的人犯罪,也构成诬告陷害罪。虽然司法机关查明真相后不会对这些人科处刑罚,但将他们作为侦查的对象,使他们卷入刑事诉讼,就侵犯了其人身权利。丁为发泄心中的私愤,捏造曹某强奸的事实,并向公安部门举报,意图使曹某受到刑事追究,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诬告陷害罪。


  42、答案:ABC


  【解析】《刑法》第136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注意必须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导致重大事故,才能构成本罪,具体表现为:在生产过程中不按规定要求设置相应的通风、防腐、防毒、降温等安全设施;在储存过程中不按规定设专人管理,不设置相应的防暴、防晒、灭火、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按规定的剂量范围、方法使用,或者不采取防爆、监测、报警、隔离操作等必要的防护措施。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人员。故D项正确。而A、B、C三项中的钱某、周某、吴某同样属于在储存、运输爆炸性、毒害性物品的过程中引发的事故,故此三项的行为人也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A、B、C三项错误。依据《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要求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依据《刑法》第338条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则是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43、答案:ABC


  【解析】出售假币必须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A项不构成出售假币罪。购买假币后又使用的,直接以购买假币罪定罪,并从重处罚,B项错误。C项中李某只是炫耀行为,并未使用,不构成使用假币罪。D项属于使用假币的犯罪行为。


  44、答案:ABC


  【解析】《刑法》第399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7月)。D项为非法拘禁行为。徇私枉法侵犯他人自由的特点:(1)通过诉讼程序有形式上合法的手续;(2)利用职权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手段通过表面合法的刑事程序侵犯他人自由。而司法人员非法拘禁往往是在刑事程序之外或没有形式合法的手续“非法”地剥夺公民自由。


  故意杀人罪☆☆☆☆☆☆☆


  45、答案:ABD


  【解析】关于A选项。根据《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杀害被绑架人”,是指绑架后故意杀死被绑架人的行为。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情形:(1)绑架以后,先撕票后勒索财物;(2)绑架以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而撕票;(3)绑架以后,已经实现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为杀人灭口而撕票。该杀人行为本质上属于故意杀人行为,但在绑架罪的规定中没有单独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是被绑架行为所包容,不实行数罪并罚,理论上称之包容犯。因此,A选项当选。 关于B选项。《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致使被害人死亡”要求强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过程中或强奸后,杀死或者伤害被害人的,应分别认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B选项属于强奸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仍构成强奸罪,而不是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B选项当选。关于C选项。《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2款的规定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甲为了索要赌债而绑架了乙,构成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殴打致乙死亡,属于转化犯的情形,应定故意杀人罪。因此C选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D选项。《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三)》第1条修改)。《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修正案(三)》第2条修改)。甲虽然怀着杀害乙的故意投放炸弹,但其行为客观上却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爆炸罪。区分爆炸罪还是故意杀人罪的关键在于:甲的行为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而且甲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因此D选项当选。


  多项选择题


  24.我国刑法确定空间效力范围的体系是“以属地原则为主,以其他原则为辅”,对其正确理解有哪些:


  A.如果犯罪的发生地在中国领域内的,优先适用第6条属地原则确立刑法效力,排斥其他原则的适用


  B.如果犯罪的发生地在中国领域外的,不能适用第6条属地原则,只有依次依据属人、保护、普遍管辖原则确立刑法效力


  C.美国人甲在中国贩卖毒品,优先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确立中国刑法对该案的适用效力;美国人甲在中国杀害了中国人乙,因为犯罪地在中国,应依据属地原则确立中国刑法对该案的适用效力


  D.河南人甲在香港实施绑架多次,勒索巨额赎金,该案属于属地原则适用的特例,不适用内地刑法


  25.下列有关不作为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与交通肇事行为无关的甲,发现被害人乙因交通事故身受重伤,躺在血泊中,即将乙抱上自己的汽车,准备送到医院。但途中又改变主意,担心被认为是肇事司机,于是将其抛弃到某偏僻处,致其得不到他人救助而死亡。甲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乙为抢劫甲的财物而在某偏僻场所对后者实施暴力侵害,甲奋力反击,当场将乙打成重伤。甲发现乙躺在地上,流血不止,非常痛苦,但没有对乙实施任何救助行为,而是径直离开。6小时后,乙死亡。甲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C.甲外出爬山,捡到一弃婴,十分怜爱,便带回家中,但婴儿有病,甲无力继续负担该婴儿的医疗和奶粉钱等生活支出,于是半月后甲又将该弃婴送回到山里。后该弃婴被冻死。甲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甲盗掘古墓葬时,将紧临的乙的农舍挖垮,置身于瓦砾堆中的乙大声呼救,甲在能够救助的情况下,拒绝施救,致乙死亡。对甲应以盗掘古墓葬罪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并罚


  26.关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甲为杀害李某而朝其射击,却击中了其身边的肖某,致肖某受伤,则此情形属于对象认识错误


  B.19岁的乙偷走其外祖母的金项链(价值2600元),乙认为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则乙的这种认识错误属于法律认识错误,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


  C.罗某杀李某并碎尸,用塑料袋包装。对丙谎称是鸦片,以1000元的价格托丙运至火车站寄存柜中存放。丙存在对象认识错误


  D.丁欲将王某扔进水池淹死,然而水池中的水很浅,王某实际上跌落水池摔死,丁实现了犯罪目的,故并不存在认识错误


  27.下列有关罪数的说法中,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陈某为妻子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自己作为受益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陈某雇人制造车祸撞死了妻子,以意外事故的假象骗取高额保险金。陈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B.宋某在咖啡厅趁刘某去卫生间的机会,将其皮包拿走,里面有1000元现金和一张信用卡。由于卡背面写有密码,宋某即在附近的取款机取出5000元。宋某构成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应数罪并罚


  C.王某驾驶摩托车抢夺妇女的提包,一次抢夺中,由于被害人李女士不放手,车速飞快使其栽倒并造成身体多处严重擦伤和骨折,鉴定为重伤。则王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D.蔡某从一家古玩店偷来一青花瓷瓶,请行家鉴定,结果发现是赝品,蔡某一怒之下将该瓶摔毁,则蔡某的行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情形,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8.肖某2006年10月18日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8年11月,肖某在银川监狱服刑期间,在铸造车间工具房后搭建一木棚,利用休息和请假之机,在木棚内向北监墙方向挖地道,企图通过地道逃跑。2009年1月9日,监狱干警发现铁锹、小铁铲等工具数目不够,进行调查,发现该情况。此时,肖某所挖的地道距北监墙不足5米。对肖某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肖某构成脱逃罪(未遂)


  B.对肖某应该按照吸收原则进行数罪并罚


  C.对肖某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D.对肖某应该撤销缓刑,立即执行死刑


  29.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不成立立功或重大立功?( )


  A.甲向乙行贿10万元,因他人举报,甲被办案机关调查,与其谈话后,甲如实供述行贿10万元的事实,并检举出受贿人是乙


  B.乙挪用单位100万元巨款后,携款潜逃藏匿在丙家数月之久,丙明知乙是侵吞公款的犯罪分子,一直将乙隐藏在自己家中。乙后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检举丙窝藏自己的行为


  C.丙与丁共同抢劫杀人,丙被抓获归案后交代出丁藏匿在某工地打工,并与公安机关协作在丙交代的地点将丁诱捕归案


  D.丁与戊共同盗窃一辆汽车,丁被抓获归案后交代出是与戊共同作案,并供述了戊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公安人员到戊家时戊已逃跑


  30.以下关于犯罪形态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意欲盗窃某部队弹药库的枪支,事先准备了万能钥匙等作案工具,并多次前往观察地形、了解警卫人员换班时间。某晚,甲携带作案工具前往作案。因新到一批枪支,部队正组织战士连夜搬运,整个军区灯光通明,戒备森严。甲见无从下手遂返回。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B.乙将张某的一台彩电偷回家中,经其妻极力规劝,乙悔悟,又偷偷地把这台彩电送回原处。乙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C.丙系某公司经理。他发现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很赚钱,于是开始伪造公司的会计账簿,试图使该公司成为一般纳税人。在丙的账簿尚未伪造完毕时,税务机关在税务大检查中发现了其行为。丙的行为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预备


  D.丁被盗,无钱回老家,于是埋伏在路人稀少的地方,伺机抢劫。路人甲经过时丁持刀欲向其头部砍去。甲大惊,向丁苦苦哀求,并拿出1000元交给丁。丁接过钱后离去。丁构成抢劫的中止


  31.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某甲在某日晚上,见一妇女某乙在前行走,顿生歹念,准备强奸某乙。某甲乘某乙不备,将某乙扑倒在地并用刀相威胁。在解某乙的裤带欲实施强奸时,发现某乙身上有钱,某甲就将其钱包抢走并逃跑。某甲的行为只构成一罪


  B.某甲的亲属某乙犯盗窃罪,某甲为其窝藏赃物,某乙被追查中,某甲又窝藏某乙。在侦查中,某甲又为某乙作假证明进行包庇,在法院审判中,又作伪证。某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C.某甲连续实施了多个诈骗行为,其中有的数额较大,有的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总体上达到数额较大,甲的行为不能成立连续犯


  D.某甲非法行医3年多,导致1人死亡、3人身体残疾。某甲的行为既是集合犯,也是结果加重犯


  3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中,哪些选项不正确?( )


  A.盗用单位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所得用于单位员工福利的,以自然人犯罪论处


  B.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私营的合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公司,但不包括分支机构、内设机构


  C.单位犯罪后,该单位分立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外,还需追究单位的责任


  D.单位犯罪可由作为与不作为构成,主观方面为故意或者过失


  33.下列哪些选项表述错误?( )


  A.14周岁的周某携带管制刀具夺取吴某的挎包。周某只构成抢夺罪


  B.17周岁的李某对同学伤害造成轻伤,父母陪其到公安局自首。对李某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C.17岁的刘某虽然,年龄小但心狠手辣,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对刘某可适用无期徒刑


  D.高某1990年2月1日出生,2006年3月3日过失致人死亡。高某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34.关于刑种及其适用,下列哪些选项说法错误?( )


  A.罚金对于单位犯罪来说是主刑,对于自然人犯罪来说是附加刑


  B.对于未成年人不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C.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羁押阶段怀孕后人工流产,后因同案被起诉至法院,可以对其适用死刑


  D.判处管制的同时可以对犯罪人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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