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数据资源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四卷
2014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学案例分析2

   24,唐某与成某系同一单位的职工。一日,二人结伴到饿眉山游玩。一路上二人互相追逐玩笑,登上了山顶,与其他游客包揽四周的景色。然而,成某对四周的景色并不介意,仍想与唐某开玩笑,遂趁唐某不备将其推了一下,致唐某向山下摔去,紧急中唐某一把抓住站在身边的某地游客杨某的衣服,才未跌进悬崖。然而杨某所穿的一件价值三百余元的上衣被撕成两半,手中的一部价值200元的照相机也坠入山谷毁坏。为此,杨某要求唐某赔偿损失。杨某则以其并非出于故意为由拒绝赔偿,从而引起诉讼。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答:在本案中唐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因为,唐某因成某的原因而将要摔下山去,生命健康受到极大危险的情况下,为避免自己遭受生命健康的损害,抓住杨某而致杨某遭受损害,其避险措施并无不当,也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所以,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由于唐某摔下山去的危险是由成某所引起的,所以,唐某因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杨某的损害,应当由引起险情的成某承担赔偿责任。

就业数据资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