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卷四综合案例分析精选题及答案(5
【案例】:
甲因为乙夺了自己的女朋友而怀恨在心。甲对17岁的丙说:“乙欠我1万元钱始终不还,把他的儿子丁弄来,逼他还债。事成后给你1000元辛苦费。”丙把丁骗到甲的家中,丁极力反抗,甲用铁棍将丁的胳膊打伤,因流血过多昏迷过去,乘机绑住丁的手脚。甲让丙给乙打电话,立即送来10万元钱,否则你儿子丁就没命了。丙出去打电话。丙在去打电话的途中,也感到十分害怕,没有给乙打打电话就偷偷的回家了。甲见丁仍然血流不止,深度昏迷,感到十分害怕。就把丁送到了附近的医院,并办理了住院手续。甲乘车逃走了。甲告诉丙情况,并说不要和任何人说此事。两天后丙给乙打电话说:“请你今天中午给我送来2万元钱,否则你就再也见不到你儿子了。”在丙将要接钱时,被抓捕。公安部门发出通缉令抓捕甲,甲自首。丁终因伤势过重截去右臂。
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
1.甲的刑事责任:
(1)甲构成绑架罪。为了勒赎财物而拘禁他人;虽然没有发出勒赎通知,但仍构成绑架罪的既遂。
(2)甲绑架被害人后,故意使用暴力致丁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数罪并罚;
(3)甲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丙的刑事责任:
(1)丙构成故意伤害罪。丙有非法拘禁的故意且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此后,甲故意使用暴力致丁伤残,转化成故意伤害罪。
(2)根据部分犯罪共同理论,丙与甲在非法拘禁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
(3)丙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4)丙构成敲诈勒索罪。丙明知丁被送医院,而向乙勒索2万元钱,构成敲诈勒索
(5)丙以以上两罪数罪并罚,丙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