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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卷一》强化巩固模拟试题(3)

  1 下列哪一项不构成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决定的理由?


  A. 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B. 受援人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


  C. 案件终止办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D. 未成年人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D。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22条第l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决定,制作终止法律援助决定书发送受援人,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函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1)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2)案件终止办理或者已被撤销的;(3)受援人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4)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但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除外;(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A项、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第l、3、2项规定,而项未成年受援人属于应当辩护的情形,根据上述第4项规定,不能终止。故本题答案为D。


  2 以下哪种行为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混淆行为”?


  A. 湖北省甲企业生产的“黄河”白酒在该省有较高知名度,所使用的葫芦型酒瓶为其所独创。河北省乙企业生产的“红娘’’白酒也独立设计出了葫芦型酒瓶并在本省销售


  B. 北京“白家大宅门”酒店坐落于一仿古院落,家具都是从民间搜集的清代红木桌椅,服务人员统一穿着清宫仿古服饰。南京鸿福酒也使用了同样的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和营业人员的服饰


  C. 张某平时喜欢饮用“西凤”白酒。某日在街头买到一瓶后感到口感不对,仔细观察原来该白酒商标为“两凤”,但包装与“西凤”完全一样


  D. 德国阿迪达斯公司拥有的“阿迪达斯商标是世界驰名商标。l997年,公司在中国注册了“阿迪达斯”商标。上海万达奴公司在招商过程中,大量但使用“美国阿迪达斯·万达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授权”的宣传文字,在招商洽谈中还声称“这是阿迪达斯的一个系列”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钙2项规定的“知名商品”。人民法院认 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台判断。原告应当对其商品的市场知名度负举证责任。在不同地域范围内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在后使用者能够证明其善意使用的,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顷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后来的经营活动进入相同地域范围而使其商品来源足以产生混淆,在先使用者请求责令在后使用者附加足以区别商品来源的其他标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本条规定可知,BCD三项均构成混淆行为。故 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3 美国1789年宪法没有明文规定美国是三权分立的政府体制,但学者们认为根据1789年的宪法文本,该宪法第1条(规定立法机关的权力)、第2条(规定行政机关的权力和第3条(规定法院的权力)等条文的规定可以推导出美国是三权分立的体制。这种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


  A. 体系解释


  B. 语法解释


  C. 学理解释


  D. 目的解释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法律解释的方法是法律在进行法律解释时所必须遵循的特定法律共同体所公认的规则和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2)历史解释。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新旧法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含义。进行历史解释的目的,主要是探求某一法律概念如何被接受到法条中来,某一个条文、制度乃至某一部法律是如何被规定进法律体系中来,立法者是基于哪些价值作出决定的。 (3)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本题中联系不同法律条文对三权分立的解释即为体系解释,故选择A。


  (4)客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理性的目的’,或 “在有效的法秩序的框架中客观上所指示的”目的即法的客观目的而不是根据过去和目前事实上存在的任何个人的目的,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即法律从被颁布之日起,就有它自身的目的。法律解释的目标就是探求这一个内在于法律的目标。用来决定法律目标的时间点是裁判时。


  (5)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又称为主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揭示某个 法律规定的含义,或者说将对某个法律规定的解释建立在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的基础之上。这种方法是探求立法者事实上的意思,即立法者的看法、企图和价值观。


  (6)比较解释。是指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即利用另一个社会 或国家的法律状况证成某个法律解释结果。对于中国这样的大规模地移植其他国家法律制度及法学的国家的法制实践来说,比较解释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4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下列关于依法治国,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


  B.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C. 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D. 依法治国这种制度和法律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主要体现在:(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2)坚 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这是依法治国的一 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活动的基本要求。 (3)坚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4)坚持全 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5)强化监督制 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故AB项正确。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有:(1)充分发挥依法 治国方略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作用。(2)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故C项正确。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故D项错误。


  5 李某下班途中发现两人大打出手,有人已受重伤,于是李某立即向附近的某公安局报了案,警察拘捕了斗殴的张某、孙某,其后二人被依法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对张某、孙某判处了相应刑罚。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公安局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属于执法的范畴


  B. 李某报案的行为属于法的适用


  C. 人民法院对张某、孙某的审判是司法活动


  D. 检察院对张某、孙某提起公诉的行为是法律监督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李某报案行为是积极遵守法律的表现,是法的遵守,故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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