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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就业难”十大深层次原因

    最新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刊文分析说,中国城镇失业和特困人口不断增长是由中国长期以来人口多、就业矛盾突出这一特殊国情决定的。造成目前就业压力增大的深层次原因大致有如下十点。


    一、第三产业发展不充分


    20世纪90年代,第三产业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平均增加就业岗位可达到85个。但是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却很不充分,目前仍仅占全国从业人员的27.7%。结构也不尽合理,即传统服务业从业人员多,新兴服务业从业人员比例低。具体表现是:在生活服务业为消费者服务的从业人员较多,而在生产服务业为生产者或厂商服务的从业人员则比例偏低。另一方面是服务市场仍存在准入限制过严、垄断经营严重的问题。


    二、就业的社会环境不宽松


    由政府直接造就业机会安置失业人员的办法,其成本大大低于给予失业人口的失业保障。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为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创造就业岗位的良好社会环境不够,在税收、工商、劳动、信贷、保险、城市管理、收费等方面仍然存在门槛高、范围窄、收费多、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三、中小企业发展艰难


    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最主要的渠道,但我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企业的扶持重点则是“抓大放小”。这一政策导向使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十分困难,融资难的突出问题没有缓解。


    四、促进就业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我国对城镇失业人员的部分资金投入,重点是投入到低保和失业保障方面,对促进就业资金的投入却明显不足。前者投入是缓解暂时的困难,后者投入才是解决长远问题。由于这一重要调节手段的缺失,直接影响了我国扩大就业措施的落实。


    五、人才培养结构不尽合理


    我国目前的就业矛盾也存在结构问题,主要反映在教育体制和人才培养结构上。在劳动力市场上,一方面因某些专业过剩致使一批大学生成为失业者,一方面由于某些技术工种断档而导致技术工人严重不足。同时也可反映出目前教育体制和办学思路方面的问题,对办国际一流大学投入较多,而对办职业教育投入较少。


    六、再就业培训力度不够


    目前,国外的就业培训则是在政府统一规划和指导下进行,他们根据市场需求去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以及劳动预备制度教育。一些国家政府规定失业人员只有在愿意接受职业培训和能证明其在积极寻找工作的情况下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并且,对失业者的学费和一定的生活费用实施免费措施。我国在这些方面则存在较大的差距。

 
    七、缺乏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致使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失业者求职无门,用人者招人无路,也经常出现一些人没事干,一些事没人干的状况。这严重制约了经济欠发达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行业之间的劳动力转移和流动。


    八、推广非正规就业手段乏力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发展非正规就业和弹性就业的手段不力。国外一些国家政府除从政策上鼓励失业人员兴办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合伙经济、股份制经济或从事个体劳动外,还资助失业者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社区服务、以工代赈、植树种草、接送儿童等非正规就业工作,并在这些工作中实行季节工、轮岗制等灵活的工作制度和形式。


    九、就业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就业服务体系不仅涉及就业标准的界定、就业目标的制定、就业战略的筹划、就业政策的实施、社保资金的管理与发放等一系列问题的整合,而且还涉及《促进就业法》、《食物券补贴办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我国目前还未建立和形成这样一整套沿着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的城镇就业服务和反贫困工作的运行机制。


    十、特困群体的社会保障力度不够


    据国家财政部提供的数字:2001年中央财政用于“低保”的资金人均只有16.37元/月。地方财政对“低保”资金的支出也有限。今年全国有26个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低保”资金少于5000万元,有的甚至不到2000万元。这样少的“低保”资金投入将难以保障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而且有些地区的“社保”资金还不能全额到位和按期拨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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