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迅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讨论具体贯彻意见,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艰苦地区或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自主创业,为毕业生提供更周到的信息、人事和劳动保障服务,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根据研究制定的贯彻意见,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就业,今年我省将选派3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学校和村委会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将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清退不合格教师和代课教师,为吸纳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岗位;各地州市特别是县以下卫生、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新增工作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各地和高校要积极动员和组织我省大学生参与团中央、教育部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凡是在我省艰苦地区工作到一定期限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到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政策咨询、劳动合同鉴定等服务。
要进一步整合现有人才需求信息资源,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信息服务、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根据其意愿免费保留两年的户口和人事档案,各级人事服务机构、公安部门也应按规定为其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或办理户口迁移服务。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愿意就业的,可持有关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各项免费就业服务;对于因生病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工作并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中专毕业生也可根据各地实际,参照高校毕业生的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省长助理陈小娅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