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应如何计算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应给员工哪些补偿?补偿费如何计算?
我单位现在的做法是:按照员工的工龄计算补偿金,每年工龄发给一个月工资(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不算金额有变动的各种补贴)。
前不久,央视2套《劳动就业》节目中提及计算补偿金应按照劳动者工资的全部部分计算(而不只是计算固定工资)。而且我们听说员工合同期满企业解除合同时,除按工龄计算补偿金外还给劳动者一笔一次性安置费,不知这种说法有无依据?在昆明地区是如何计算补偿费的?
小陈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与仲裁处有关工作人员解答如下: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该获得补偿金均有规定。如因劳动合同到期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支付职工生活补助费,并按其工龄每满一年发给一月的基本工资(不含加班工资、补贴等)为标准支付,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2000年10月,国务院对有关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生活补助费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调整,有的文件废止不再使用。如按现行规定,合同到期导致的正常终止合同,用人单位甚至可以不给终止合同的职工生活补助费。小陈所在单位的做法并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