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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3年安排3个亿 扶持非公经济发展

    记者从省经贸委获悉,从今年起3年内,省财政将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扶持非公经济发展。3年合计资金额3亿元。各地(州、市)、县(市区)财政也将逐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扶持发展资金。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对有利于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非公有制经济园区建设的项目予以补助;对非公有制企业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研发资金予以补助;对非公有制企业银行贷款予以适当贴息。


    在提供银行贴息贷款方面,优先扶持七大类企业和项目:一、列入省大企业(集团)重点培育的非公有制企业;二、勇于创名牌或有利于活跃城乡市场的非公有制企业;三、发展科技型、出口创汇型的非公有制企业;四、发展产业化农业的非公有制企业;五、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型的非公有制企业;六、能创造较多就业岗位的劳动密集型非公有制企业;七、高税利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的技术改造、产品升级或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张子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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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公有制企业申请专项资金必须提供7项资料:专项资金书面申请,包括申请理由和分析资金使用效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申请贷款贴息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其他与申请资金内容相关的材料。


    申请新产品研发费和贷款贴息企业(或项目)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证书;申请新产品研发费的企业是已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必备的研发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补助应具备的条件,是担保机构担保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且为非公有制企业担保业务量占到50%以上,所提取的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发生的代偿损失的,可在年末担保责任余额5%以内由财政部门审核。


    专项资金使用须开设专户,设立专账,接受审计检查。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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