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消息,今年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报考研究生不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报考人数超过1万人的高校有10余所,考前资格审查使学校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今年这样的调整,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自主决定。
而10月1日起,婚姻登记机关已经简化了结婚登记手续,减免了以前一直延续的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前体检证明等一些手续。再有,赴港澳购物无需单位证明,在京民工以后只需健康证明就可务工……
单位证明,在人们的交往过程中正逐渐淡化。它究竟证明了什么?没有了它,将会无法证明什么?我们请到了高校研究生处专家、社科院相关问题的学者、市政府便民小组领导、每天与无数单位证明打交道的“海归派”公司经理,共同关注这个与我们今后生活息息相关的现象。
邀请嘉宾(排名无前后区分)
康耘坤:云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
杨炼: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院办公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
赵欣荣: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网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文洁:云宇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持人说)法津允许下的个人价值
10月9日各大中文网站的头条都是———考研取消单位证明,其点击率之高和评论文章之多证明了该新闻受关注的程度。清华大学研招办负责人关于“考生与招生单位之间是一种报考与选拔录取的关系,而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是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应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的论点,几乎说透了此举的认识基点。
社会现实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单位已经逐渐从“既要经营,又要替政府管人”的角色中转换出来。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们的“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组织化职能,这是历史造成的。在一个人的命运与单位息息相关的时候,单位可以保证你的福利,当然也就相应承担了“家长”的角色,尽管这个母亲很多时候是过于严厉与固执的。而我们现在,正处于一个个人自由流动性越来越大的时代,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松散,企业不愿也无力承载类似于“为职工结婚、考研出具证明”之类的附加功能,可以说,“职工考研无需单位证明”不仅是对个人权利的松绑,也是给企业“减负”,让单位回归到真正意义上的单位。的确,孩子要自主的长大,家长也需要解压吧。
有评论认为:一项公共政策的衡量标准其实很简单———公共政策的宗旨就在于个人包括健康、教育、不受他人侵犯、自由选择生活等法律所赋予的一切权利的实现。一个好的社会就是设立一定的制度,让每一个人得以扩展其拥有的权利空间。当旧有政策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改革是必然的。同时,改革虽然是渐进的,但民众有权提出更多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正是这种公众呼唤,才能促使改革保持动力。
很高兴地看到,结婚离婚这么私人的事不用曝光单位供闲人咀嚼;单位的意愿不再左右你是否考研……个人意愿在法律允许的尺度内越来越受尊重。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不再由单位一纸证明就完全概括。实在是,快意!(陈谨)
康耘坤:将“单位人”升格为“社会人”
其实报考研究生无需单位证明去年就有,但今年教育部才出台政策明确示人,它有双重目的?押一是简化手续,争取报考工作的更高效率,二是对人才培养、人才合理流动及优化人才配置起到推动作用。研究生教育属于精英教育,以往多是在职人员报考,但近年本科生连续扩招后,考研的应届生占了一半左右,这既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一种方式,也是考生的一种权利,加之现在社会人才流动大,双向选择的趋势已定,在这样的基础下,取消单位证明成了必然。
本次教育部出台新规,其最大价值在于将高校、考生、考生就职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按照新时期的新理念进行了重新界定。考生与招生单位之间是一种报考与选拔录取的关系,而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是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应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是此举的认识基点。
用现代的眼光来看,所谓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劳动协作或者雇佣关系,个人对单位应尽的义务,就是完成本职工作。但以往我们把单位的功能无限放大,承担过多的社会组织化职能,同时人对单位的依赖性也很重。现在弱化单位证明,使我们正由单位人升格为社会人,个人意愿在法律允许的尺度内越来越受尊重。然而话分两头,与新人领结婚证不打证明、一气呵成相比,考生却不能那么纯粹,实际操作时还得过“单位关”。
赵欣荣:重视“个人信用证明”
报考研究生不再需要单位证明与结婚不必开具单位证明是两个范畴的事,前者是学籍管理的一项制度,后者与我们的立法息息相关。但当我们将两件事联系起来看就会发现,一个人升学和结婚,都不再需要单位决定了。
由于工作性质,我曾经做过一个调查,昆明市政府究竟要管多少事?答案最后落实到518件上,也意味着政府要对518件事进行行政许可,从这些项目中延伸出的由行政相对人所需提交的“证明”又多达3000多份,便民服务中心每天接收的“证明”类文字不止1万页,也就不奇怪工商局门口多了“代办证”这么个新行当。可想而知,行政审批这项工程有多庞杂,尽管最近的改革中仅去除了婚姻一项,可这1/518却来得弥足珍贵,它不但大大减轻了我们的工作量,而且也是政府从“管理型”过渡到“服务型”的突破口。就单位证明逐渐淡化而言,它标志着个人与单位在价值天枰上的位置转移,将来我们会越来越重视“个人信用证明”而非“单位证明”。
文洁:律师签字最有效
我长时间在澳大利亚生活工作,对当地老外来说,他们无法理解中国人的“单位情结”。他们只知道社会、家庭、个人,“单位”?实在是太抽象了。在国外是不存在任何“公章”的,除了自己的签字能顶用外,最有法律效力的就是律师签字,而律师执照受到行业的监管和社会的认可。他们从一出生就有一个社会保险号码,这个号码连接了所有的社会生活,当他们进入社会诚信体系,就走上了自己证明自己的道路。他们的思维是这样的,为了合作,我首先全盘信任你,然后在接触过程中来不断印证,如果发现你有撒谎的迹象,那么你将受到惩罚,这个惩罚未必就是法律制裁,而是你由于在行业中不守游戏规则将得不到相应的协助,以至于失去发展的空间。目前我们人与人的交流还是预先建立在不信任的基础上,“你先打个单位证明来再说”,这是惯常的方式。
杨炼:单位证明证明了什么?
记得有一次去办事,经过门卫时让出示证件,我掏出身份证,他说不行,非得要工作证,原因是身份证可能造假,工作证才可信。那时我第一次觉得相信单位而不相信个人有时是多么荒谬。
单位证明到底证明了什么呢?当年别说结婚要证明,就是买卧铺票也要证明,出趟差怀里得揣着N张证明信,但那时它的存在是合理的。在那个阶段,个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隶属于一个单位,人才的流动非常缓慢,因此单位对个人非常了解,的确可以证明其婚姻状况,甚至道德状况。有一种形象的说法是,一个人投靠错了单位,就像姑娘嫁错郎一样,想改换非常痛苦。同时,因为单位之间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的差异,单位之间的等级观念深入人心,单位甚至是一个人的身份象征。但随着改革开放,面对外来人口急剧增长,私营企业鳞次栉比,跳槽现象变得正常,单位证明到底还能证明多少才被打上了问号,当有一天发现它不能证明什么了,也许我们就不需要再走这个形式了。单位在证明不适应社会需要在先,立法和制度取消单位证明在后。也许有一天,我们在讲武堂看展览时,会看见单位证明和旧粮票陈列在一起,它所承载的将是一段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