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优惠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下乡”
今年选派工作已展开 17、18日可继续报名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选派2004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的报名工作已经展开。为逐步缩小城乡医疗卫生差距,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鼓励和支持医学院校毕业生(指取得医学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的相关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包括:1.从报到之月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并在相应工资基础上浮动一档。工作满5年后予以固定,并继续向上浮动一档。2.工作满5年并自愿留在乡镇卫生院或计划生育服务所继续工作的,予以一次性生活补助:本科毕业生5万元,专科3万元。工作满7年后,对上大学期间学费给予一次性补助:本科生补助2万元,专科生补助1.5万元;3.户口可保留在大学毕业前户籍所在地。4.年度工作考核连续3年评为优秀者,可优先选拔到县及县以上卫生或计生服务机构工作。5.报考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外语考试合格标准限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不作要求。考试后达不到全国合格标准分数线者,可适当下调分数线,颁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时,放宽对论文篇目数的要求等。
在昨天举行的“云南省200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医药类专门市场洽谈会”上记者看到,自愿到乡镇卫生院的报到点前挤满了学生。据初步统计,截至昨日下午3点左右,报名点共收到了700多份昆明医学院、大理医学院、云南中医学院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表。
据了解,17、18日,选派报名工作还将在云南省人才市场继续进行,有志前往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的2004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别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