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3大举措助毕业生就业
近日,昆明市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发出了《做好200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提出:要通过实施“高职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等3大举措,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据统计,今年昆明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共有12477人,其中:本科生4724人,专科生2831人,中专生4922人。毕业生人数与去年相比,增加1720人,增幅达16%。在毕业生数量急剧增长的同时,昆明市的就业岗位增长却相对缓慢,加之毕业生就业期望值与社会给出的条件有一定差距,所以今年昆明市的毕业生就业压力仍很大。针对上述情况,昆明市各部门将加强合作,通过以下新举措缓解就业压力,为毕业生们切实解决就业困难。
首先,昆明将启动“高职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该工程主要帮助难以就业的毕业生。让这批人通过“回炉”,增强就业技能。市人事局规定,对困难的毕业生应给予减免职业技能鉴定费的优惠。
其次,昆明将建立“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信用档案”,把用人单位损害学生权益的事件及时曝光。人事部门将加大对以招聘大中专毕业生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严肃查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利用大中专毕业生进行欺骗、欺诈行为的用人单位。
另外,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就业。今年,凡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愿到昆明市就业的,各级人才服务中心都要积极为其办理人事档案管理、落户等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人事部门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注意掌握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情况,对父母双方均失业、家庭生活标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毕业生,将优先做好就业推荐工作。
同时,《意见》还提出,用人单位一旦招用大中专毕业生,人事、劳动保障部门都要督促该单位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让毕业生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通过考试考核补充人员的有关规定,为毕业生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社会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