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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特殊困难毕业生优先推荐工作

    昆明市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提供“一条龙服务”


    昆明市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联合制定了《做好200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昆明市将为今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并对特殊困难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工作。


    据悉,今年昆明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共有12477人,其中,本科生4724人,专科生2831人,中专生4922人,与去年相比,毕业生人数增加了1720人,增幅达16%。


    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也面临有利条件是昆明市经济增长势头良好、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现代新昆明的目标都对扩大就业产生强大的拉动作用;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的召开,使社会更加重视人才,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宝贵的人才资源吸引储备;2003年以来,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消除毕业生就业的户籍、行业、所有制等限制,使毕业生就业途径更为通畅,就业指导、保障服务更为健全为毕业生就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更大的就业空间。


     《意见》要求凡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愿到昆明市就业的,各级人才服务中心都要积极为其办理人事档案管理、落户等手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窗口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为毕业生办理登记报到、就业手续,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择业信息登记、就业推荐、人事代理、代办社会保险等″一条龙服务″,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要为其出具相关证明;公安部门要积极做好毕业生落户工作;对父母双方均失业、家庭生活标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工作;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行为的规范管理,防止招聘中的各种歧视;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利用招聘大中专毕业生进行欺骗、欺诈行为的用人单位,要严肃查处;逐步建立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信用档案,对用人单位损害学生权益的事件要及时通报;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的欺诈行为保证毕业生就业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毕业生就业情况纳入统计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发适合毕业生就业的职位岗位,并加强对未就业的毕业生培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的同时,减免困难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费,为其就业或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凡是用人单位招用大中专毕业生,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监督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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