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就业政策越来越宽松
2月28日,省教育厅所属的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常设市场正式开始办公。在宽敞的大厅里,热线电话响个不停,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如何办理出省就业手续?暂时找不到工作,档案放在哪里?……诸如此类有关毕业生就业的问题,成为当天咨询的热门。
国家人事部前不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进行清理,修改、取消一切不利于高校毕业生择业的政策规定。记者了解到,早在前年底,省教育厅就取消了我省毕业生出省就业的审批,允许毕业生自主在省外找就业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从去年开始,我省又进一步放宽了毕业生就业政策。根据有关规定,没有找到就业单位的可开据《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回到生源地登记,进入有关毕业生就业市场推荐就业。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3年内可以继续自主择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可根据本人的意愿,经批准将其户口和档案转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档案迁往工作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其在校户口、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非云南生源的本科以上毕业生都可以在我省双向选择、自主就业。属边远省份的毕业生,征得所在省份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可在我省就业。我省还规定,国家机关接收专业性较强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可按照国家公务员特殊职位免笔试办法,办理录用手续。对超编单位接收急需专业的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所需进人编制、人员指标、工资总额可采取先进后出、逐步冲销的办法解决。政府和学校组织劳务输出和到乡镇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身份与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一样,可以报考公务员,联系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各级政府人事、劳动部门为其办理调动手续。非公有制单位聘用的毕业生,凡与用工单位签订了正式用工合同,用工单位都应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云南大学99级中文系毕业生罗健说,虽然今年的就业形势较为严峻,但毕业生就业政策越来越宽松,为我们就业提供了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