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制度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前日,记者从云南省人事厅获悉,从今年底起,云南省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以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
据悉,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为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和促进供需见面。同时,各级组织、人事、教育部门也要根据实际需要,联系部分企事业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建立见习基地或提供见习岗位,安排见习指导教师,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促进他们尽快就业。见习期一般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