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本报城市话题版说到了成都市招聘求职中的一些问题。见报后不少读者纷纷打进热线,诉说他们在求职中遇到的不平之事,希望有关部门对此作出更加规范的管理。值得高兴的是,目前正在成都召开的省九届人大常委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将审议《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纳入了此次会议的议题。据了解,此法规若得以实施,将对推动我省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通过计算机公众信息网进行人才交流活动日益频繁,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制约,导致一些虚假信息充斥其中。刚刚提交审议的条例中不仅对有形的人才市场的活动作了规范,而且还首次对无形的人才市场——网上人才市场的活动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许多上过当的求职者对歪职介所深恶痛绝,但却不知如何识别它们。其实不论歪职介所、歪用人信息说得多么诱人,但它们最致命的一条就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只要一查,就能让他们“显形”。条例中,对人才市场、职介所等中介服务组织以及其他相关情况作了规定,求职者可以从这些规定中辨别其真假。现在,我们就根据条例中有关规定,教求职者几招对付歪职介的方法。
一看名称二看证
现在的一些职介所动辄就冠以“四川省XXX职介所”、“西南XX人才中心”、“西部XX人才市场”等,但这里面往往好多是拉虎皮作大旗。因为按照规定,设立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冠以县(市、区)级地区,应经县(市、区)级人事部门审批;冠以市(州)级地区的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应由市(州)级人事部门审批,设立冠以“四川、“全省”等名称的人才中介服务组织,由省人事行政部门审批,而设立诸如“西南”、“西部”,或境外组织等超过我省辖区范围的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应由国家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求职者在进职介所时不妨看看其审批单位与其对应名称是否一致。此外,按照条例规定,凡是经人事部门批准的人才中介组织,都有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
信息真假先审核
按照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计算机公众信息网及其他公众传播媒体发布的人才招聘信息,应事先经过人事行政部门的审核。用人单位未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核的人才招聘信息,新闻媒体、计算机公众信息网及其他公众传播媒体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因此,如果求职者对用人单位发布的信息存疑时,可以向相应人事行政部门核实,就可一辨真伪。
招聘收费可投诉
此外,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不得向应聘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外省(市、自治区)的用人单位到我省招聘人才,其真实性、合法性须经招聘所在地的人事行政部门审核。
对于无许可证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提供虚假信息或承诺,未经批准擅自发布人才招聘信息的,或者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向应聘人收取费用、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事行政部门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报记者 马天帅
小资料
截至去年12月止,全省范围内已正式挂牌的人才市场有145个,其中国家级人才市场1个,省属人才市场2个,市(州)属人才市场18个,县(市、区)属人才市场92个,行业及民办人才市场33个。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至1999年5年间,我省通过人才市场实现流动和重新配置的各类人才近20万人次,通过人才市场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累计1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