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困难户 全保
* 要把中直、直属,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军工、矿山等企业的职工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 要把中直、直属国企和城镇集体企业特困职工及国企下岗工作为当前工作重点
9月27日,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确定了当前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扩大城市低保覆盖面,全力解决“应保未保”问题,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因难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省委常委甘道明、副省长马开明分别代表省委、省政府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我省的城市低保工作自1997年开始至1999年7月,全省180个县(市、区)全面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目前我省还有80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口未得到解决,他们还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为了解决“应保未保”问题,会议要求各级民政和相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加快核查模准特困职工等各类城市困难人口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应保对象全部保起来;要把中央直属、省属,尤其是远离城镇的军工、矿山等企业的职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当前要把中直、省属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特困职工,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作为工作重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