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02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有关政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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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成都市接收2002年大中专毕业生的有关政策于近日出台,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人事局获悉,今年成都市将重点保证国有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校等单位对应届毕业生的需求,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农业第一线就业,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在教育系统内就业。
据悉,2002年成都市各级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得直接接收应届毕业生,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根据“凡进必考”的原则按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应在编制员额内从严控制。
有关外地生源本科生及研究生
凡属本科及其以上层次的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只要在成都市落实了用人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了接收手续的,均予接收入户。对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外地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愿到成都市工作的,可实行“先上户后择业”的办法,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由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先行接收,待落实单位后,再办理派遣手续。
有关外地生源专科生
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内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接收外地生源的专科毕业生,必须是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并经市人事局同意。郊区(市)县接收外地生源的专科毕业生,应视当地实际情况从严掌握。
有关中专毕业生
中专学校毕业原则上回生源所在地就业。省属中专毕业生的报到证须由学校会同主管部门签章后,按生源地进行派遣。市属中专毕业生由主管部门会同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签章后按生源地进行派遣。五城区和高新区内的单位不得接收外地生源的中专生。在蓉部属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接收少量本行业学校的外地生源中专生,须事先报市人事局同意后,方可接收。(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