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企用人要“松绑”了
四川将废止外企劳动管理条例
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由于1999年8月14日颁布施行的《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中以外企在用人方面规定了一些严于国内企业的政策,为此,省政府法制办提出废止案,该废止案近日将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之后,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废止议案。
废止后,诸如“中方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组建企业所需职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从原中方企业的职工中考核录用”、“企业不得招聘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确需招聘使用的,招聘企业应与原用人单位协商并签订有关协议”、“企业招聘职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对企业按未签订劳动合同人数每人每月处以50元罚款”等规定将不再执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