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西部创业户口工资可享受优惠
人事部日前发出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以及国家重点加强和发展的行业工作。
对原籍在中、东部地区的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和档案可转到工作地区,也可转回原籍,由工作单位或原籍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协助其办理落户手续。而且,对这些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适当提高工资标准。
目前,人事部编辑的2002年国家重点军工企业、电子通信企业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册已下发到了各地高校,此外,金融、能源等重点行业的近5万名职位需求信息已在中国人才市场网(www.chrm.gov.cn) 上公布,毕业生可以直接在网上输入自己的专业、学历及生源状况查询相应的用人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