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立规稽查政府投资
在近日召开的成都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上,原则上通过了《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稽查方法(送审稿)》,今后,成都市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稽查制度,组建市政府稽查机构,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以进一步规范投资活动、改进工程质量。
据悉,《办法》规定,从项目审批立项、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招投标、开工条件、工程进度、监理、采购、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和使用、概预算控制、投资环境到项目竣工和项目效益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稽查,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建设项目按预定计划完成。
此外,对稽查机构设置、稽查员的任职条件、稽查工作原则和纪律、对违规稽查的处罚等,在《办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