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待遇转变
贵州省日前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到非公有制经济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可以和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样评聘职称、计算工龄,并在培养、使用、流动、表彰奖励、出国培训考察、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据新华网报道,各类毕业生出省就业和贵州生源来黔就业,不得加以任何限制和收取任何费用。到省外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户口关系等可以委托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贵州省规定,今后乡镇基层公安、司法、财税、工商等部门的自然减员、空缺岗位和增编补员,原则上用于招考吸收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到乡镇就业的城区毕业生,其户口允许转入县(市、区)所在地城区或家庭所在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