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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也能享受医保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开始大规模惠及企业职工。今日上午召开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扩面工作会议”传来消息,3个月内,重庆市将有60万城镇企业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参保后,职工的医保费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共同缴纳。具体是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个人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2%。


    为保证职工大病也有保障,重庆市已要求企业建立大额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为,个人每月缴2元,单位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


    另外,企业参保职工参保将实行“统账结合”,即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医保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由市医保中心负责管理;另一部分按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职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费和部分特殊病门诊费,个人账户支付普通门诊费。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重庆市起付标准(即“下限”)控制在主城六区职工社平工资的10%左右,根据医院的不同等级有不同的比例(即400元到880元之间);最高支付限额(“上限”)控制在职工社平工资的4倍(约3.2万元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职工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进入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按规定的比例支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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