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最新整理案例分析题(一)
问题: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2.什么情况可以双方可以停止履行合同?2. 计算新的全费用单价,将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填入表4-2相应的空格中。3. 每月的工程应付款是多少?工程师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应是多少? 单价分析表 表4-2
答案: 1. 答:可以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可以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工(2)调节要求停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关要求停工(4)人民法院要求停工
3.表4-2
4.(1) 1月份工程量价款:500x446=223 000元。(2)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2.3x(1—3%)=216 310元。(3) 因低于工程师签发进度款的最低限额,所以1月份不付款。(4) 2月份工程量价款:1200x446=535 200元。(5)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535 200x(1—3%)=519 144元。(6) 2月份工程师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为519144+216 310=735454元。(7) 3月份工程量价款:700x446=312 200元。(8)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312 200x(1—3%)=302 834元。(9) 3月份工程师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为302 834元。(10) 计划工程量4 300m3,实际工程量3 200m3,比计划少1 100m3,超过计划工程量的15%以上,因此全部工程量单价应按新的全费用单价计算。 4月份工程量价款:800x458.87=367 096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367096x(1—3%)=356083.12元。 4月份应增加的工程款:(600十1 200十700)x(458.87—446)X(1—3%)=29 961.36元。 4月份工程师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为356083.12+29 961.36=386044.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