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特别优惠重大投资项目
在近日举行的“2004成都—台湾IT产业合作发展研讨会”上,成都高新区宣布出台针对新办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最新优惠政策,其中台商新办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将按15%的税率征收,从获利年度起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按7.5%的税率征收,技术先进型企业第6-8年按10%征收。
据悉,对于总投资4亿元(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对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或企业,还可以执行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如建成投产后,3年内可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补贴,5年内以生产性用电实际支付费用的5%-10%给予补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