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单证员进出口通关和保管精选习题1
一、填空题(将正确答案填在括号中)
1.按照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
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产品,企业应填写处境货物报检单并在规定时间
内办理报检报验手续,方可出口。出口商得到托运确认后,应填制(“放行章”)连
同发票等相关单据向海关申报出口。
2.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代理人,在办理了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海关放行
后,持海关加盖(出口查验)的出口装货凭证,通知码头、机场等有关单位装运出口
货物。在无纸通关方式中,也可持海关审单中心通过计算机发送的(放行通知书)通
知码头、机场、车站等单位装运出口货物。
3.报关单上应填写的备案号有12位长度,第一位是(标记代码),第2—5位是(关
区代码),第6为是(年份),第7—12位是(序列号)。
4.贸易方式如为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一栏所填的单位名称应与《登记手
册》中的(货主单位)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