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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报检员考试国际贸易术语模拟训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价格条件中,装运时间早于交货时间的是( B ) A.CIF B.DEQ C.FOB D.FCA


  2.CIF与DES的区别,除了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不同外,( C ) A.只有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 B.只有费用的负担不同; C.风险划分的界限和费用的负担都不同 D.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3.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是( A ) A.FCA B.FAS C.FOB


  4.《2000通则》C组贸易术语与其他组的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是( C ) A.风险划分的地点不同 B.交货地点不同 C.风险划分的地点与费用相分离。


  5.CIF合同的货物在装船后因火灾被焚,应由( B ) A.卖方负责损失; B.买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卖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6.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 A ) A.CIF=CFR=FOB B.CIF>CFR>FOB


  7.《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 D )。A. CIF B. FOB C. DAF   D. EXW


  8.《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风险转移方面采取( B )原则。 A. 以合同订立时间确定风险转 B. 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C. 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D.以买方实际控制货物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9.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是( A )。A FOB、CIF、CFR B. FOB、DAF、CIP C. CIF、DAF、CPT D. CHR、DAF、EXW


  10《2 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贸易术语分类的标准是(B) A英文字母顺序 B 卖方承担义务大小 C 交货方式 D 交货地点


  11.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FR条件下货物风险转移的界限是( C )A 货交承运人 B 货交收货人 C 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D 货物到达目的地


  12.在国际贸易中用来表明商品的成交价格构成以及货物交接过程中划分交易双方风险、责任和费用的专门用语称( B )。


  A.国际贸易惯例B.贸易术语C.价格术语D.贸易条件


  1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由( B ) 制定。A国际法协会 B.国际商会 C.联合国贸易署 D.联合国欧洲经济委


  14.专门解释CIF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是( B )A.《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B.《1932华沙一牛津规则 C.《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5.包括术语最多、运用最广泛、影响最大的有关贸易术语的惯例是( B )。


  A.《华沙—牛津规则》 B.《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D.《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6.《2000通则》于(A )生效。A. 2000年1月1日 B.2000年7月1日 C.1999年10月1日 D.1999年9月13日


  17.《2000通则》中买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是( A )。A.EXW B.CIF C.DEQ D.DDP


  18.《2000通则》中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是( D )。A.EXW B.FOB C.DAF D.DDP


  19.由卖方订立运输契约但不承担货物装运后的风险,这类贸易术语属( C )。A.E组 B.F组 C.C组 D.D组


  20.按照F组术语成交,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费由( B ) 负担。A.卖方B.买方 C.承运人


  二、多项选择题


  1.贸易术语的两重性表现为( BD )。


  A.反映商品的生产成本B.表示商品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 C.说明商品的成交条件D.说明商品的交货条件E.说明商品的贸易


  2.FOB、CIF、CFR的主要区别是( CD )


  A. 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 B.交货地点不同;


  C. 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不同; D.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不同; E.所订合同的性质不同;


  3.按( A )贸易术语签订的合同属启运合同,按( BC )贸易术语签订的合同属装运合同,按( D )贸易术语签订的合同属到达合同。 A.E组 B.F组 C.C组 D.D组


  4.“运费付至…”是( ADE )。


  A.CPT B.到达类术语 C.主要运费未付类术语 D.主要运费已付类术语 E.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契约


  5.《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与《2000通则》的解释明显不同的贸易术语是( BC )A.EXW B.FOB C.FAS D.CFR E.CIF


  6.FOB与FCA相比较,其主要区别有(ABC )不同。A.适用运输方式 B.风险划分界限 C.交货地点 D.出口清关手续及其费用的承担不同


  7.DEQ属于( BE )术语。A.E组 B.D组 C.主要运费已付类 D.主要运费未付类 E.到达类


  8.F组术语包括( ABC)A.货交承运人 B.装运港船边交货 C.装运港船上交货 D.目的港码头交货 E.目的港船上交货


  9. 以下贸易术语中,属于装运合同的术语是(BCE )A 、EXW B、 CIF C、 FOB  D、 DDU E、 CFR


  10.出口业务中,如果货物以集装箱、滚装船或多式联运方式运输,下列术语中,宜采用( CDE )A.FOB B.CIF C.FCA D.CIP E.CPT


  11.下列是我某公司业务员的进口报价,(CD E )是正确的


  A.USD58/PER METRIC TON CIF LONDON B.USD58/PER METRIC TON FCA SHANGHAI


  C.USD58/PER METRIC TON FOB LONDON D.USD58/PER METRIC TON CIF SHANGHAI


  E.USD58/PER METRIC TON FCA LINER TERMS LONDON


  12、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如果买方不愿意承担装货费用,他可以要求采用( CD )


  A.FOB Liner Terms B.FOB Under Tackle C.FOB Stowed D.FOB Trimmed.


  三、判断题


  1.按CIF EX Ship’s Hold New York条件成交,卖方应负担自装运港至纽约港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F )


  2.贸易术语及解释它的惯例同时产生于国际贸易实践。 ( F )


  3.按CFR Landed Singapore成交,货物在新加坡港的卸货费及进口报关费应由卖方负担 F


  4.国际贸易中的习惯做法就是国际贸易惯例。 ( F )


  5.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无条件的、强制的,贸易合同的规定不允许与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规定相违背。F


  6.《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主要在美洲国家使用。 ( T )


  7.在DES条件下,卖方不仅要负担正常的运输、保险费、还要负担诸如转船、绕航等产生的额外费用。T


  8.采用C组术语时,卖方须订立运输契约;自担风险和费用将货物运抵指定目的地。 F


  9.用CIF Landed Shang Hai 术语签订进口散装小麦合同,()卖方在上海港交货。( )


  10.采用FOB Trimmed Shang Hai 术语签订进口散装小麦合同,买方就不用承担装船费和平舱费了。 T


  四、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 :


  贸易术语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简短的外文缩写的字母来表明货物的单价构成和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与风险的划分界限。例如,装运港船上交货(FOB…named port of shipment),成本加运费(CFR…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货交承运人(FCA…named place)。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贸易术语对明确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与风险划分界限,简化买卖双方洽商的内容,缩短交易洽商的进程与促进成交,节省业务费用和时间都有积极的作用。


  象征性交货 :


  是指在买卖双方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承运人后,并向买方提供包括物权证书在内的有关单证,凭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及其他商业单据履行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CIF是一个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术语. 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货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过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又称为“国际商务惯例”、“国际经贸惯例”,是指在某一地区或某一领域(行业)里为从事国际贸易活动的人们所广泛接受和遵循的习惯做法或方法,并在与法律不抵触时作为判断争议的规范。


  国际贸易惯例是经过长期反复的实践而逐渐形成的一些有较为明确、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而成文的国际经济贸易惯例则是由国际经济或商业组织根据长期的商业惯例制定的,如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五、简答题


  比较CIF和DES的异同点。


  CIF 和DES 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贸易术语,分别译为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在实际的操作中,两者之间存在很多的异同。本文试就两者之间在买卖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对责任、费用的承担、风险的划分等问题进行分析比较,总结出异同点,以助于更深刻地理解和掌握这两个贸易术语的含义,进一步减少交易中遇到的纠纷,使国际贸易更顺利的进行。


  一 相同点


  1 CIF与DES均仅使用于海上或内河运输方式。在合同中的术语后面都需注明目的港。


  2 进出口报关手续的办理责任分配相同。均是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而由买方负责进口报关。


  3 如果需要,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均由卖方分别与承运人和保险公司签订。


  4 价格的构成相同。CIF的价格均包括成本、运费和保险费。DES 中,如果卖方需要办理保险,则DES 的价格也由成本、运费和保险费构成。


  二 不同点


  1 交货的方式不同


  目前,在国际上有关贸易术语的案例中,《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2000 通则》)所含术语最多,而且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多次修订,成为使用最广,影响最大和最权威的一种国际贸易惯例。《2000 通则》将13 种贸易术语分成E、F、C、D组,其中C 组贸易术语和D 组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是C 组术语为象征性交货,即交单即交货;而D 组术语为实际交货,即交单还需交货。这也就是CIF与DES 的一个主要区别:CIF 属于象征性交货;DES属于实际交货。


  2 风险的划分界限


  即交货点不同CIF 术语货物的风险转移点是装运港的船舷,卖方负责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和运费,而一旦货物越过了船舷,则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DES 术语的风险划分点为目的港船上,在货物运抵目的港船上之前的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负责。所以通常人们称FOB 术语为到岸价,称CIF 是离岸价,这是不准确的,真正负责货物送到买方口


  岸的是DES,所以,DES 才是真正的到岸价。


  3 合同的性质不同


  C 组术语为象征性交货,以该组术语成交的买卖合同中,卖方在装运港或装运地只要将货物装上船或交给承运人监管,就完成了交货义务,此时装运就等于交货,交货时间即为装运时间,这样的合同就称为装运合同。而D 组术语为实际交货,卖方负责把货物安全地送达买方实际控制之下,此时装运和交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交货晚于装运,交货时间等于到达时间,这样的合同称为到达合同。举例说明,CIF 伦敦和DES 伦敦都规定交货期为2006 年9 月,则CIF 项下的货物只能在9 月装于约定装运港指定的船上,但对装船以后的货物何时到达伦敦甚至能否到达伦敦,卖方均不负责;而DES项下的货物必须在9 月中的任何一天运抵伦敦港,置于买方的有效控制之下。至于卖方何时装船,要视距伦敦的距离、船舶航行速度和港口的装卸效率等因素而定,7 月、8 月或9 月都可以。


  4 支付方式不同


  由于CIF 与DES 的交货方式的不同决定了这两个术语项下的合同的支付方式必然不同。采用C 组象征性交货的交易,卖方交货与买方收货不同时发生,转移货物所有权是以单据为媒介,卖方可以通过控制单据控制物权,同时卖方又办理运输,可以控制物流,所以在签订CIF 合同时,卖方可选择跟单信用证方式或在买方资信较好时可采用跟单托收。采用D 组术语成交的交易,由于是卖方或通过承运人向买方直接交货,卖方无法通过单据控制物权,所以在签订DES 合同时,卖方一般不能采用商业信用的跟单托收。另外,还需指出的是,属银行信用的信用证支付方式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因而严格地讲,它仅适用于属于凭单交货、凭单付款的象征性交货方式的贸易术语,如CIF,而不适用于属实际交货方式的贸易术语,如DES。只有这样,信用证下的付款原则才能与合同中的付款条件相一致,而合同中的交货条件(即凭单交货)也才能与支付条件(即凭单付款)相协调。


  5 保险权利的不同


  CIF 术语虽然规定卖方负责租船、办理保险业务,但是这纯粹是卖方受买方委托代买方办理租船和运输保险。如买方无特殊要求,卖方只需承担正常运费和投保最低限度的险别。CIF 术语存在保险权利的转让。这里的保险权利是指投保权和索赔权。首先,买方要求卖方在装船前代其办理保险,买方将投保的权利转让给卖方。在货物装船越过船舷之前,风险由卖方负责,因此在此期间,卖方具有保险利益,拥有索赔权;然后,卖方凭提单、保险单等单证向银行办理押汇,当这些单证已作为抵押品转移给银行,直至买方向银行付款赎单以前银行则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拥有索赔权;最后,买方从银行手中获得代表物权的单证后,买方才获得保险标的可保利益,也就拥有了索赔权。DES 术语则不存在保险权利的转让。如果需要,卖方自己按需求对货物进行投保,发生风险后,卖方自己进行索赔,这一切的发生与买方均不发生关系。同时,如果卖方有足够的信心,认为没有办理保险的必要,也可不办理保险。


  6 卸货费用承担规定不同


  DES 术语明确规定,卖方交货点为目的港的船上,卖方不负责卸货,卸货费用由买方承担。然而,对CIF 术语来说,卸货费用没有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常就卸货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引发争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买卖合同中一般通过贸易术语的变形明确装卸费由买卖双方的哪一方承担。CIF 变形主要有四个:(1)CIF Liner Terms,CIF 班轮条件,卸货费用卖方承担;(2)CIF Ex Ship'Hold,CIF舱底交货,卸货费用买方承担;(3)CIF Ex Tackle,CIF 吊钩下交货,卸货费用卖方承担;(4 )C I FLanded,CIF 卸到岸上,卖方承担卸货费用。


  7 对应检验条款的不同


  贸易术语会影响检验条款中检验时间和地点的确定。以D 组术语成交应采用“在出口国检验”的方法。因为卖方在买方所在地向买方交付货物时,买方随即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受领货物,风险也转移,所以卖方不再承担货物以后发生品质、数量等变化的责任。以C 组术语成交,由于它们属于象征性交货,卖方在装运港(地)凭单交货时只是推定交货,买方并没有收到货物,也没有机会检验货物,所以应采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适宜。


  由此可见,DES 与CIF 术语既有很多的相同点,同时具有更多的不同点。综合来说,DES 术语卖方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更大,所以在实际贸易中,CIF比DES 使用得更加广泛。但是在当今世界,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国为了抢先国际市场,往往选择对买方有利的贸易术语,如DES,但是卖方往往也会把这种风险和费用附加到价格上去。另外某些季节性、节令性强的商品,必须保证货物的到达时间以赶上销售时机,因此,往往需采用D 组术语订立“到达合同”。总之,两者没有谁好谁坏之分,在进出口业务中,我国进出口商应酌情考虑,灵活运用,促进我国外贸事业的蓬勃发展。


  六、案例分析题


  A国一公司向B国一公司出口泰国香米,并签订了FOB合同。A国公司在装船前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结果是货物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A国公司在装船后及时向B国公司发出装船通知,但在海上航行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质量降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B国公司要求A国公司赔偿差价损失。问:A国公司是否应该对上述损失负责?如果本合同以CIF术语或CFR术语成交,大米被海水浸泡的风险损失又分别由谁承担?


  答案要点:卖方不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该风险应该由买方承担。 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FOB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除非卖方在交货时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 如以CIF或CFR术语成交,卖方也同样不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CIF或CFR 术语中,卖方也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也由买方承担,除非卖方在交货时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


  2. 我外贸E公司以FOB中国口岸价与香港w公司成交钢材一批,港商即转手以CFR釜山价售给韩国H公司。港商来信用证价格为FOB中国口岸,要求货运釜山,并在提单表明“运费预付”。试分析港商为什么这样做?我们应如何处理?


  答:港商是为了简化向韩商的交货手续或企图将运费转嫁给出口方。若运至釜山的运费由港商负担,我方可以接受,具体做法可采取:(1)港商将运费汇交我公司;(2)或在信用证内加列允许受益人超支运费条款;(3)由港商将运费付给船公司,并从船公司得到确认后,我方照办。


  3. 我某外贸公司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货物。卖方在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并取得提单。货物航行中时逢埃以战争爆发,苏伊士运河关闭,只能绕道非洲南端。事后买方就航行途中发生的绕航费用、货物湿损以及未能按预计时间到达向我方提出索赔。问我方是否应当赔偿?


  4.某外贸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是否还属于CIF合同?


  答:在国际贸易中,确定合同的性质至关重要。采用什么样的贸易术语,即属于什么样的合同性质。因为贸易术语本身就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有关责任、费用和风险界限的划分。但若合同的其他条款又规定了与这种贸易术语完全不同或有抵触的条款,那么有关这一贸易术语的惯例解释就完全不适用于该合同,甚至被认为无效,确定合同的性质不能单纯看它所使用的价格术语,还要看该合同的全部内容是否与所使用价格术语的主要含义相符。具体到本题的合同内容而言,在CIF价格术语下竟限定“到货日期”,这就与CIF价格术语所赋予的风险界限划分的本意相悖。按CIP来说,是装运港交货,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均由买方负责。如果限定“到货日期”岂不是要卖方承担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其次CIF是“单据买卖”,只要卖方提供齐全、正确的货运单据,买方也不能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而该合同竟规定:如运货船只不能如期到达,买方将收回货款。它实际上是目的港船上交货合同。由此看来,该合同在一些主要条款上已与CIF价格术语的本意相抵触。尽管名义上是接CIF成交,但实质上并不是CIF合同,而应改为DES合同。从事进口工作的外销员应通过现象看本质,注意到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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