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欢迎港澳人才来“当官”
日前,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渝港澳人才交流与合作若干政策的意见,规定港澳人员可以到重庆政府部门“当官”,也可以到事业单位担任行政或技术职务,其薪酬待遇可参照港澳地区同类人员的标准确定。港澳人才进入在渝从事科研工作的,政府将优先按规定安排经费资助,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将依法予以保护,并享受本市同类成果的奖励和优惠政策。
对港澳人才在港澳地区取得的执业资格,或在港澳地区所获得的从业资格,将与重庆同类人才同等对待,允许其在渝执业或从业。港澳人才在渝工作期间,只要申领了《重庆市外来人才工作居住证》,其子女入托入学、本人申办驾驶证、购房等,均可享受重庆市民待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