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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五注意”

    目前正是不少应届大学毕业生落实工作的紧张时期,针对不少毕业生对签订就业协议一无所知的现象,日前,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主任杨进提出“五注意”并提醒广大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采取慎重的态度,既要尊重对方的合理要求,又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对用人单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审核。毕业生在签约前,要先了解一下求职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单位的营业执照、成立年限、经营状况、用人机制、晋升制度、培训体系、发展方向、老板的人品等。


  第二,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要有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交纳“一险一金”———社会保险(医药、养老、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等)、住房公积金,不要随意放弃自己的权利。


  第三,要明确试用期期限和合同期限。一般来说,签1年合同的,试用期为1个月至3个月,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若试用期为6个月的,合同期限必须超过3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四,注意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十全十美的单位很少,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最关键的是要明确应聘职位的工作内容是否与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契合,单位的稳定性如何,自己的职业能力是否能够得到提升。


  第五,明确违约责任。将用人方、校方、毕业生三方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约定,一旦违约将有据可评。同时建议毕业生关注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一般都会有相关的免费就业指导和签订就业协议指导,还能提供档案挂靠、户口接转等系列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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