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城镇人人有养老保险
近日,广东省老龄委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根据《草案》,到2010年,广东省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00%,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城镇各类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2005年我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899万,超过总人口的11%;预计2010年和2020年将分别达到1063万和1487万。据预测,广东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7%增长至14%所需的时间,国外(英国)最快用了45年,而广东省将是23年,比全国平均27年还要快4年。同时,老年人口结构日趋高龄化,70岁以上的中、高龄老人占老年人口的六成以上。老龄事业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我省老年人口比2004年增加了15万,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增加了近6万人。
200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表明,广东省城镇与农村老龄化进程不同步,超过半数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地区,2004年广东农村65岁以上人口比例达8.54%,超过城镇1.1个百分点,说明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比城镇更严峻。目前,全省除了深圳、珠海、汕尾之外,其他地区全部步入老龄化行列。
根据《草案》,到2010年,广东省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00%,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城镇各类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率达100%,农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50%,14个经济欠发达市人均月供养标准达到150元以上。建立特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制度,设立以省、市、县老龄部门为单位的特困老年人救助基金,向因不可抗拒力或突发情况而致困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性经济资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