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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保待遇上调 连续参保3年最高可报15万

    2010年1月1日开始,缴费不变,连续参保3年以上的参保人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年,这意味着银卡参保人最高报销限额也将从10万元/年提高到15万元/年。近日,东莞市社保局宣布,将再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社区门诊报销比例也从目前的60%提高到70%,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连续两年上调。


  2008年1月1日,东莞市社保局在缴费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参保人医保待遇水平,根据调整方案,银卡参保人最高报销额可达10万元,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即持“金卡”的参保人)的年最高报销额由每年8万元/人提高到每年15万元/人,特定门诊报销比例上调至75%,顺产参保产妇可获补贴2000元。而从2010年1月1日开始的调整医保待遇,则只需要参保人连续参保3年以上,最高报销限额都为15万,这意味着银卡参保人最高报销限额也将从10万元/年提高到15万元/年。


  此次调整中,社区门诊报销比例也从60%提高到70%。社区门诊报销比例提高,相应地也对二、三级医院起付金和报销比例进行调整。如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保持在300元不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则从400元调整为500元,三级医院从600元调整至800元。


  社保部门表示,提高社区门诊报销比例,通过调整适当拉开二、三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院的差距,目的是引导和鼓励参保群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医疗基金使用效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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