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出境游合同亮相广东
日前,记者从广东省旅游质检所获悉,广东有出境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将从10月1日起实施2001年新版《广东省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新版合同亦于同日实施。
据了解,新版合同规定,若今后出境游旅客再遇到旅行社在收齐证件30天内无法确定出团日期甚至取消行程的情况,除可获赔全额退款外,旅行社还要支付不同程度的违约金,最高可达已收团费的20%。这一规定保障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
把行程表内容单独列项是新版合同的另一处重要修改。 具体内容是:旅客报名时旅行社必须与游客约定行程内容,在出团说明会上把根据约定内容制作的行程表发给游客,行程表必须包含航班班次、住宿酒店名称等六项约定。不得再象以往那样,在游客报名点、出团说明会以及出境后拿出三份内容各不相同的行程表。
新版合同还规定,旅行社若在旅途中增加行程表以外的旅游景点、旅游项目或购物,要事先征得游客的书面同意。此外,对自备五年因私护照者,旅行社应在出境游团费中扣除相关费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