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三卷商事法逐章习题之第一章2
三、辨析题:
1、商法是公法化的私法。
答:正确。
商法通常与民法并称为民商法,甚至在中国学科分类上,商法也属于民商法,商法无疑属于私法范畴。
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整体观念的加强,国家对私法关系逐渐放弃了不加干涉的自由放任主义政策,而采取积极干预的方式,从而在立法中形成所谓的“私法公法化”现象。在“公法化”过程中,商法的公法化尤为明显,即商法在以任意性私法规范为中心的同时,为保障其私法规范的实现,设置了大量强制性的公法规范,使商事主体的自由意志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2、经济学意义的商与商法学意义的商是一致的。
答:错误。
经济学上把“商”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流通环节和流通部门加以研究,它指的是物质财富的流通和分配,而不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活动。
商法意义上的“商”泛指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它强调行为的营利目的,既包括流通环节,也包括生产环节,并以此作为区分“商”与“非商”的界限。
可见,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只是狭义的“商”,法学意义上的“商”既包括流通环节,也包括生产环节,属于广义上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