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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
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6月21日)
单项选择题
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其效力如何?
A.记载无效,票据依然有效
B.记载无效,票据无效
C.不能一概而定,需要看支票的种类区别对待
D.收款人书面认可的,该记载有效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票据法》第91条: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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