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严惩重罚房地产虚假广告
记者13日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今后一段时间广东工商部门将重点整治房地产虚假广告,使利用虚假房地产广告欺瞒消费者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据介绍,自去年以来,通过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广东省主要媒介广告违法率由整顿前的24%下降到5%,全省媒介广告违法率及违法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下半年将整治重点锁定为房地产虚假广告。
广东省工商局彭海斌副局长说,工商部门将主要针对四种违规情况整治房地产广告秩序,即:未按法定程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手续,擅自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而进行广告宣传的;未按法定程序办理房地产项目建设有关手续,或手续不全而进行广告宣传的;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权属有争议以及政府限制销售等不具备销售条件而进行广告宣传的;未按法定程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进行广告宣传的。
据了解,目前虚假违法的房地产广告五花八门,主要表现为:向购房者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根本无法兑现或引人误解的各种价格优惠、服务标准、环境及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未能按规定的要求明示价格和面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内部认购”、“内部认订”、“内部登记”等名目发布广告;出现各类乱评比、乱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的内容;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及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广告。
与此同时,广东省工商部门还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案件,监督、指导房地产企业履行合同,并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责令限期改正不利于消费者的格式合同,杜绝侵害住房消费者权益的免责条款或格式合同条款;对利用合同欺诈消费者的不法经营者,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