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精讲试题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法治和法制的区别说法错误的有:
A.法治强调的是法作为制度化构成物所形成的统一体,而法制则首先强调法作为社会控制工具在治国等诸方式中的地位和功能
B.在任何国家中都存在法制,而只有在民主国家中才有法治
C.法治总是与专制、特权性相对立,而法制并不必然意味着这种对立,它可以充当专制、特权的工具
D.有法治必然有法制,但有法制则不一定导致法治
2.属于狭义上的立法活动的是:
A.国务院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B.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384条第1款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作出解释
C.山东省人大制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D.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下列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性质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法律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第一部通过民主制定的宪法
4.下列有关对我国特别行政区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我国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根据是《宪法》第31条
B.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但要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C.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D.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等3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法律案,全国人大主席团以联名代表不属于一个代表团为由拒绝将其列入大会议程。全国人大主席团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了本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项某的职务,然后直接选举了刘某为新的检察长。该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做法是正确的
C.某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关某为该县人民法院院长,关某根据法律的规定,提名曹某为该院副院长,县人民代表大会对该提名予以通过。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人事任免案
D.全国人大常委会选举孙某为中央军委副主席。这是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利行使程序的
1.[考点]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答案及解析] A。(1)“法治”一词明确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在国家治理的方式上,有一个基本的区别,就是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人治指统治者的个人意志高于国家法律,国家的兴衰存亡,取决于领导者个人的能力和素质。人治不可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而法治则是众人所同意的法律之治,是与民主相联系的。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因此,社会主义法治就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各政党、武装力量、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所有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
(2)“法治”一词显示了法律介入社会生活的广泛性。从字面上看,法制主要强调法律和制度及其实施。狭义地说,它仅指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一种制度;广义地说,它也只是包括法律实施在内的一种活动,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范围从字面上是无法界定的。而“法治”一词的含义比较明确,就是在全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必须依法办事。(3)“法治”一词蕴涵了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法制所包含的法律和制度,其含义从字面看是中性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解决不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对所依之法的正当性要求。“法治”一词则蕴涵了这种正当性。首先,法治是与专制相对立的,又是与民主相联系的,可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其次,法治要求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社会生活中强制性社会规范过多、过滥的弊端,维护公民的自由。最后,法治符合社会生活理性化的要求,使人们的社会行为和交往活动具有了可预测性和确定性,也使人们的正当要求有了程序化、制度化的保证,增强了社会成员的安全感等。
综上所述,A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当选。B、C、D说法正确,依题意不当选。
2.[考点]立法活动
[答案及解析] B。狭义的立法活动指的是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由于具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所作的立法解释也具普遍的约束力,因此,这种立法解释也属于立法的范畴。B项正确。A项指的是行政立法;C项指的是地方立法;D项指的是司法解释,并非立法。
3.[考点]共同纲领
[答案及解析]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l949年制定的在1954年宪法出台前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规范性文件。它对国家的性质、领导阶级、政权组织、首都、国歌等内容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4.[考点]特别行政区
[答案及解析]B。A项中,《宪法》第31条是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设立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全国人大为了解决香港回归后的管理问题而采取的措施,是中国的内政问题。而有人认为,《中英联合声明》也是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个依据,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因为后者是一个国际条约,解决的是香港是否回归中国的问题。B项中,特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也就意味着其不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因此B项错误,当选。C项和D项两个基本法均有明确规定,是正确的,依题意不当选。
5.[考点]人民代表大会权限
[答案及解析] A。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大代表30名以上联名或一个代表团都可以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但并不要求该30名代表属于一个代表团,所以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A项表述正确。《宪法》第10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知,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所以B项是错误的。根据地方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只是选举该县人民法院院长,而副院长是由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的,所以c项是错误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副主席的人选,而不是选举,所以D项错误。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法治和法制的区别说法错误的有:
A.法治强调的是法作为制度化构成物所形成的统一体,而法制则首先强调法作为社会控制工具在治国等诸方式中的地位和功能
B.在任何国家中都存在法制,而只有在民主国家中才有法治
C.法治总是与专制、特权性相对立,而法制并不必然意味着这种对立,它可以充当专制、特权的工具
D.有法治必然有法制,但有法制则不一定导致法治
2.属于狭义上的立法活动的是:
A.国务院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B.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384条第1款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作出解释
C.山东省人大制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D.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下列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性质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法律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第一部通过民主制定的宪法
4.下列有关对我国特别行政区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我国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根据是《宪法》第31条
B.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但要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C.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D.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等3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法律案,全国人大主席团以联名代表不属于一个代表团为由拒绝将其列入大会议程。全国人大主席团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了本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项某的职务,然后直接选举了刘某为新的检察长。该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做法是正确的
C.某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关某为该县人民法院院长,关某根据法律的规定,提名曹某为该院副院长,县人民代表大会对该提名予以通过。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人事任免案
D.全国人大常委会选举孙某为中央军委副主席。这是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利行使程序的